(網路擷圖)
真正的愛,能夠使人發生改變,在本質上是一種自我擴充,而非純粹的自我犧牲。真正的愛,能使自我更為完善。愛,在某種意義上是自私的,最終的追求則是自我完善。當然,自私與否,不是判定愛的標準,惟一的判斷標準是:愛———永遠追求心智的成熟,除此以外,都不是真正的愛。 愛,不是感覺 愛是實際行動,是真正的付出。不少人聲稱富有愛心,充其量只是渴望愛的感覺,他們所做的事情,沒有愛的成分,甚至具有破壞性。真正有愛心的人,即使面對他不喜歡(甚至討厭)的人,也能表現出愛的姿態,他們心中蘊藏的愛,才是真正的而非虛假的愛。 愛的感覺與精神貫注密不可分。後者是把情感與興趣「貫注」在外在對象上,並將其當成屬於自己的一部分。
精神貫注和真正的愛容易混淆,但仍有顯著區別。首先,精神貫注的對象,不一定是有生命的事物,因此就不見得具有心靈的感受。精神貫注的對象,可能是股票,也可能是珠寶,貫注的過程,不見得以愛為出發點。其次,對某種事物產生精神貫注的人,未必會重視其心智的成熟。患有消極性依賴症的人,甚至害怕貫注對象成長和進步。第三,精神貫注可能與智慧和責任無關。換句話說,精神貫注生命力極短,不可能長久維持。
真正的愛,須以全部身心投入和奉獻,需要付出全部的智慧和力量。使愛的對象得到成長,就必須付出足夠多的努力(甚至是自我犧牲),不然愛的願望就會落空。惟有真正投入和奉獻,才是實現愛的最有效的方式。病人同醫生建立「治療同盟」,才能實現人格的健康成長。病人尋求心理治療,是為了實現某種改變。他們必須信任醫生,以求獲得足夠的力量和安全感。醫生為建立同病人的「治療同盟」,也必須投入大量時間和精力,給予病人無微不至的關懷。醫生需有無私的奉獻精神。醫生未必有足夠的耐心,去長時間聆聽病人的傾訴,但其職業性的奉獻精神,卻要求他們不論喜歡與否,必須對病人的傾訴洗耳恭聽。這種情形和婚姻極為類似:健康的婚姻和健康的治療一樣,雙方都得做出適當的犧牲,把個人好惡暫且放在一旁,給予對方更多的關懷和照顧。同樣,當伴侶雙方的求偶本能結束,最終走出初戀的幻覺時,當雙方願意各自到別處呆上一段時間時,他們的愛才開始接受真正的檢驗,彼此之間才能夠發現愛是否真的存在。 在心理治療或婚姻關係中,擁有健康情感的人,也可能產生精神貫注。兩個彼此真愛的人,即便有了穩定的婚姻關係,仍會產生精神貫注,但其間更多的卻是愛。
精神貫注或墜入情網的感覺,會使愛具有更多的激情,帶來更大的幸福感,不過,它們不是不可或缺的條件。真正有愛的人,不可能單憑愛的感覺行事。真正的愛,來自雙方心靈的意願,而不是一時衝動。真正的愛,是自我決定和選擇,無論愛的感覺是否存在,都要奉獻出情感和智慧。時刻都有愛的感覺,誠然是一件好事,而愛能否持久地延續,取決於我們是否有愛的意願,是否有奉獻精神。
有時我們自稱為別人著想,可能只是為了逃避責任,滿足一己的願望。我們所做的一切是出自個人意願,核心動機卻是滿足自我需求,不管為別人做什麼事,也許都是為贏得私利。譬如,有時候,父母告訴孩子:「你應該感激我們為你所做的一切。」此時,可以肯定地說,這樣的父母對孩子缺少真正的愛。利己主義與利他主義是兩回事,我們卻常常混為一談。我們真心去愛某個人,是因為我們需要去愛別人;我們生兒育女,是因我們自己想要孩子;我們愛自己的孩子,在於我們渴望成為充滿愛心的父母。
通常,在童年時,遭受過屈辱的人。為使痛苦得到補償,他們自認為道德上高人一等,並從他人的愧疚和道歉中,享受到報復的快感。他們遭受的恥辱與虐待越多,自感優越的心態就越強烈,也由此得到更多的情感「滋養」。他們不需要獲得更多的善待,因為那樣就失去了報復的前提。為使報復的動機更為合理,他們必須體驗遭受傷害的感覺,使特殊的心理需求得以延續。受虐待狂者把忍受虐待視為真正的愛,只是他們尋求報復快感的前提,忍受虐待的動機,是來自恨而不是愛。 受虐待狂者還有一種錯誤觀念:他們一廂情願,把自我犧牲當成是真正的愛。其實,他們的潛意識蘊藏著更多的恨,並渴望得到發泄和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