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中國2013年10月12日訊】紐約市華裔主計長劉醇逸的兩名競選助手因參與捐款欺詐,10月10號被分別判刑4個月和10個月,外加3年的監管期。
紐約市華裔主計長劉醇逸的前競選財務主管侯佳的罪名是「企圖電匯欺詐」、「妨礙司法」「向聯邦調查局做假證」,被判刑10個月,外加三年監管期;前競選籌款人潘興武以合謀電匯欺詐,獲刑4個月監禁,三年監管。
根據紐約市的選舉法,個人捐款上限是175美元,參選人獲得的這類捐款,每一塊錢,市政府將用納稅人的錢匹配6美元的競選經費。劉醇逸競選公職時的助理侯佳和潘興武,所做的就是安排一些虛擬人頭來分攤大額捐款,騙取政府匹配資金。聯邦調查局臥底曾冒充德州商人,表示要捐款,將紐約政客收入囊中,在與潘興武接觸過程中錄音錄像收集證據。聯邦調查局也檢視了侯佳的電郵、電話、聊天記錄。
侯佳與潘興武在今年5月被定罪,一直到10月才宣布量刑。在這期間,參選紐約市長的劉醇逸被選舉局拒絕發給3百萬美元的匹配資金。
潘興武的律師承認,這兩名助理的案子嚴重影響了劉醇逸的參選。劉醇逸在民主黨內初選時的得票只有7%。
律師羅赫曼(Erwin Rochman):「此案的調查和審判,嚴重損害了劉醇逸參選市長的機會。」
欺騙公眾,藐視法律,法官蘇利文(Richard Sullivan)原本傾向2、3年的刑期,以警世人。考慮到侯佳沒有美國公民身份,超過一年監禁會被遞解出境,因此選擇10個月。
侯佳的律師表示對有罪判決不服,仍會上訴。
律師萊福科(Gerald Lefcourt):「沒有證據讓陪審團作出侯佳有罪的結論。」
紐約媒體報導,法庭舉證50例劉醇逸捐款涉嫌虛擬人頭欺詐。紐約選舉局則審查了6千多份劉醇逸捐款,指出其中500多份有欺詐嫌疑。
當記者問到侯佳被判刑後是否與劉醇逸溝通交談,律師迴避了這個問題。記者追問上訴理由,律師也迴避,表示要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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