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中國2013年06月14日訊】在中國大陸,今年派往各地巡視檢查地方工作的中央巡視組本週開赴各地。中國媒體報導,今年的中央巡查組和以往不同,只有巡視檢查之權,沒有處罰違規的權力。有專家評論說,中國派出的中央巡視組有職無權,說明自我監督體制陷入癱瘓。
近年以來,中國中央政府不斷向各地派出中央巡查組,以檢查地方政府行政措施和官員的貪腐行為。中國媒體報導說,今年派出的中央巡視組六月十日出發到各地。和以往不同,今年派出的中央巡視組是「只查不處」,只負責發現問題向上匯報,而不是像以往一樣有就地處置不法行為的權力。中國全國政協委員詹國樞發表文章稱,這種新措施「符合中國的國情」。
美國南卡州立大學管理學教授謝田認為,中國的「只查不處」新政策,說明中央巡查組的任務太重,無法兼顧就地處罰責任。
不過,廣東某市政府一位官員羅先生表示,中央巡查組是否擁有處理的權力,對地方政府和官員來說其實並不重要。
詹國樞的文章分析說,中央巡查組只查不處,表面開起來雖然權力小了,但更符合中國的國情,因為臨時授命的巡視組沒有法律權力處理地方政府和官員,而且處理同級的官員,巡視組也往往沒有這樣的魄力。
羅先生表示,過去幾年,他們接待過不少上級的巡視組,但由中央直接派出的巡視組並不多,其實各級政府面對中央巡視組也非常緊張。
不過羅先生表示,上級派出的巡視組大多數是走過場,因為在各地巡視時間不長,也很難發現真正的問題。大多數出問題的地方都是因為有內部人士揭發所致,不是由巡視組查出來的。
北京的媒體表示,今年派出的中央巡視組,主要針對各地領導班子的腐敗問題,這是中共反腐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上海陳良宇腐敗案件,正是由中央巡視組查出的。
在美國的謝田教授認為,中央巡視組類似中國古代封建王朝的欽差大臣,專替皇帝查辦貪官,這種以非常設機構的替代司法和行政是高度專制集權制度的產物。他認為,在現代文明社會制度中,並沒有類似中央巡視組的機制,杜絕官員腐敗依靠民主選舉、新聞自由和司法獨立。謝教授說,
中國政府從1996年開始向各地派出中央檢查小組,2010年後更名為中央巡視組,由中共中央紀委和中組部派出,主要巡視稽查省部級領導幹部違反黨紀國法的問題。
原標題:中國中央巡查組只檢查不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