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女孩不讓座遭暴打----鄭州,一個女孩,僅僅因為在公交車上沒有給一個老人讓座,就遭其拽住頭髮暴打。就這件事,腦殘的時評寫手和網民廢話般地重複「不讓座不對,打人更不對」、「不讓座是道德問題,打人是法律問題」。我終於吐了。衡量一個社會變態到什麼程度,可以有兩個指標:其老年人無賴、乖戾到什麼地步;人們是非不分、認知混亂到什麼地步。而我看到了一種恨,一種對年輕人、對這個社會的恨!心理失衡的他們要報復,以便補償自己。而社會認知的混亂,讓他們在報復時,顯得理直氣壯。
只因沒有讓座,女孩遭老人暴打(網路圖片)
因為是個老人,就享有讓別人讓座的特權?
先澄清一下「讓座」的問題。因為一個惡人,同時也是一個認知混亂的人。而社會的認知混亂,只會鼓勵作惡。
不讓座不對嗎?是道德問題嗎?這要看情境。
讓座是美德,不是道德(來源:天涯)
乘客購買了車票上車,和公交公司達成了一項契約,按照「先到先得」的原則,如果有空位,TA有權利坐下去。這一權利是有道德份量的。無論是放棄,還是取消這一權利,都意味著TA要作出犧牲。
但你要一個人作出犧牲,只可能是基於這個理由,即你要別人讓座的要求的道德份量,壓倒了別人權利的道德份量,從而,證明別人有讓座的道德義務。因為放棄權利,並不是TA的義務,而是一種美德。
當女孩在車上坐下時,她只是「可以」讓座,主動放棄這一權利,而不是就被動地「應該」、「必須」讓座。「應該」、「必須」在道德哲學上,是進行道德判斷的詞語,表明一個人具有做什麼的道德義務。
但這個社會的主流輿論,卻偏偏用「應該給老弱病殘讓座」的混亂表述,來在道德上取消、否決年輕人坐下的權利。把年輕人向「老人」讓座這一美德,弄成了他的道德義務,搞得不讓座就是道德問題,就錯了一樣!就像腦殘的時評寫手認為的那樣,把讓不讓座,從一個權利問題,弄成一個道德問題。
不錯,當「老人」沒有座位坐,預期會有安全問題時,從自然義務的角度上講,年輕人應該讓座,因為安全的道德份量,足以壓倒他坐下的權利的道德份量,而他讓一下也沒損失什麼。
但是,要搞清楚,這是基於此老人預期會有安全問題而讓座,而不是因為他是一個老人這一身份,別人就應該讓座。對孕婦、小孩、殘病人讓座也同樣如此。事實上,任何一個人,包括年輕人,如果預期有安全問題,別人也應該讓座。
如果看不到這一點,把讓座和身份聯繫起來,那就是偷換概念,在認知上出老千了,把享受年輕人的讓座,當成了老年人的特權!似乎,就像主流輿論和腦殘時評寫手認為的那樣,只要有老人上車,年輕人就應該讓座。
但一個人絕不僅僅因為他是老年人,就享有別人讓座的特權。除非他預期會有安全問題,否則,他只能請求,請求別人放棄坐下的權利,而絕無資格「要求」。如果別人不讓,他也沒有資格說什麼,讓了,享受了別人因放棄權利作出的犧牲,就具有表示感謝的道德義務。
可惜,這麼簡單的認知,很多人愣是不懂。當然,對於某些老東西來說,在心理上,他們就願意不去懂。
看一下暴打女孩的那位老東西,身手如此矯健,還需要坐下?他要別人讓座,別人不讓就暴打的底氣,不就是「女孩不讓座不對」、「年輕人應該給老人讓座」的社會認知給的嗎?
時評寫手和一些糊塗的人,永遠不知道自己其實也是罪惡的合謀者。
權力其實樂觀公民的「狗咬狗」
有媒體似乎想為這個無辜被暴打的女孩辯解,說就像去年杭州公交車上一位被扇耳光的小夥,事後證明是殘疾人那樣,女孩是不是也因為身體不方便而不讓座呢?
這是什麼話!維護自己的權利,需要一個身體不好的理由嗎?就算女孩身體方面很好,她也有權(即道德上的理由)不讓座,而且可以大聲地說出來!
這個社會有兩個有病的現象:一是鼓吹美德,但卻把美德往下拉,以致把美德變成道德義務,擠壓個人的權利空間;二是以一些其實是由變態的心理驅動,但卻以道德名義喊出來的口號,來強迫他人,取消他人的權利。
狗粉們的「攔車救狗」就是如此。因為自己愛狗的偏好(心理問題),就強迫別人按自己的偏好來玩,無視別人的財產權,以及別人滿足自己偏好(吃狗)的權利。一寵物了就覺得自己有權干涉別人,你以為你是誰啊?
奇怪的是,正如公交車上因不讓座而引發的暴行那樣,對於這類侵犯他人權利的事情,公權力機構好像並不積極去維護公民的權利。暴打別人的老頭,其性質完全就是尋釁滋事,傷害他人,完全可以按法律來侍候一下,但因為「應該給老年人讓座」而在道德上有理,似乎並沒那麼嚴重。而狗粉們因為打出了「愛心」的名義,其危害公共安全、強買強賣,也沒見被抓起來。
這簡直就是袒護了。而如果是衝著公權力機構來,比如維權的人,權力就絕對不會手軟,看看錢雲會們的悲慘下場......
對這種反差解釋一下的話,那就暴露了現在朝廷管治社會的一個思路:你社會之間狗咬狗,誰也不尊重誰的權利,沒事,社會越分裂成相互對立的原子,越好,因為一群相互不尊重對方權利的社會原子最好控制;但是,這股禍水,絕不能引向政府。
把老人暴打女孩、狗粉攔車救狗,以及同性戀啊等考察一下,發現他們在這一點上是一樣的:某個人,某個群體所主張的「權利」、「特權」,針對的,都是其它公民的權利,而絕非針對公權力。既然如此,為什麼要去管,而不樂得在一邊收穫果子呢?
病態的心理髮作需要一個藉口
按照規矩,在認知上進行澄清之後,就要進行心理分析,走進乖戾、耍無賴的老東西們的內心世界了。
前面說了,老年人暴打女孩,得到了「應該給老年人讓座」的混亂道德命令的支持,正如狗粉們的攔路搶劫、強買強賣,也得到了「愛心」這一具有道德優勢的口號所支持那樣。
但這只是病態的心理髮作時的一個藉口,大概相當於「自由,自由,多少罪惡假汝之名以行」。
老年人的自我道德約束(網路圖片)
要洞燭心理秘密,從直覺上不對頭的地方開始。一個人年老了,按理應該變得寬容、淡然,同時也有點老人的樣子,讓人尊重。但居然耍無賴、耍死狗了,打女孩、訛詐扶自己的人、強姦幼兒之類事都得幹出來。那張老臉不要了嗎?活了一輩子,不覺得失敗?
他們一定有這樣做的心理上的原因。
我在考察強姦幼女的老人時發現,他們在年輕時,談不上有多少劣跡,在鄉村社會,以前也要裝個長輩樣讓人尊敬,畢竟,如果有道德上的污點,晚節不保,自己這輩子也就失敗了。老年人的這種自我道德約束,和要孝敬老年人等一樣,是鄉村社會保護弱者的社會機制中的一部分。如果沒有這些道德約束,老年人、幼女這樣的弱者,也就隨便可以被拋棄,被性侵了。
好,過去老年人們要保持一個長輩樣,是因為害怕自己活了一輩子,最後徹底失敗,那麼,邏輯是一樣的,現在有的人嫖娼、性侵幼女,也是因為如果不這樣做,他會感覺自己的人生徹底失敗!
社會變態了,老年人心理失衡
這是整個社會的變化造成的。社會事件,不過是心理事件的社會層面,而心理事件,也不過是社會事件的心理層面。
這個變化就是:
A、金錢構成了社會價值排序(我在《世界如此險惡,你要內心強大》一書裡用的一個概念)最重要的排序,有錢,就意味著有價值,高檔,就可以對他人形成心理優勢,就成功,如果沒錢就沒價值,就低檔,就只能被別人在心理上吞食;同時,金錢還取消了道德判斷,道德已經不值錢,沒尊嚴了。
B、社會貧富懸殊,稀缺資源盡被強者掠奪,從權力、金錢、地位,一直到美女,而年輕的屌絲們哪怕沒有這些東西可以掠奪,但至少還可以有很多好玩的東西,有一個女人。這些,老年人都沒有。在A的觀念氛圍中,這樣的強烈對比引發了他們的心理失衡,他們感覺自己白活了,這一生真是失敗,這很不公平。
因此,他們要補償自己,要報復。
強烈的對比引發心理失衡(來源:天涯)
有些老東西在猥瑣、強姦幼女時,那東西根本就不行。但這不是生理需要,而是心理需要!幼(處)女,按照主流的價值觀念,正是這個社會最為稀缺的資源!他們猥瑣、強姦幼女,在心理上既補償了自己,覺得不白活一輩子,同時也報復了年輕人和社會。
因為年老,因為混得不怎麼樣,一般而言,只要現在人們享受的東西,比過去要好得多,老年人都會有失落感,因為這個時代不屬於他們,他們只是在看戲。這是正常的心理。
問題在於,很多老年人的成長環境本就不利於人性的生長。那是一個玩階級鬥爭的年代,受過苦、被洗腦過、沒有尊重他人權利的意識,對他人缺乏信任。
對人性的破壞帶來了這樣的心理後果:恨自己,恨那個時代,但這樣等於否定了自己,所以不能恨自己,恨過去,只能把恨投射到現在的人,以及社會身上。而如果這一點和自己在現在佔有得少而心理失衡結合在一起,他就一定會在心理上、行為上把恨表現出來。
暴打女孩的老人就是如此。對一個女孩施暴,是因為在他的心理背景中,就對現在的年輕人看不順眼。「應該給老年人讓座」,不過是讓他合理化了他的恨。
訛詐扶自己一把的人的老東西仍然如此。這遠不只是TA老眼昏花,或需要找一個人付醫藥費那麼簡單。當一個人恩將仇報沒有任何猶豫時,他潛意識就願意去對別人有敵意,有恨意。
結語:一個病態的社會,是由一堆心理上畸形的人、一堆腦殘的觀念組成的,反之亦然。老年人的無賴化、乖戾化,隱喻著中國社會的病態達到了可怕的程度。這樣的一個社會,離失敗不會太遙遠。要做的,是趕緊恢復理性。
(原題:老年人用無賴乖戾報復年輕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