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時間: 2013-03-04 20:46:58作者:
上海市公安局自2005年下半年起,設立了「110信箱」,接受群眾對違法案件的舉報。
於是,從2006年起至今,我陸續向該信箱實名舉報約800起案件。其中手寫舉報信約600封,發送電子郵件約200封。
有證據顯示,我已間接幫助公安機關抓獲各類違法人員超過200人。
該局也曾於2010年分四次向我發放約1.2萬元「舉報獎勵費」。
具體操作過程是由武寧南路128號,上海市公安局,電話22020484辦公室的一個自稱姓梁的男性工作人員打電話給我,讓我去它們單位門口的接待室領取的。
但隨著時間的推移,我發現該局這個所謂的「110信箱」內部管理其實是很混亂的。
主要體現在以下4點:
1.對群眾來信的處理方式很混亂。
群眾舉報後,舉報信件它們是怎麼處理的和最後的處理結果,群眾無法得知。
而且經常會出現舉報信件沒收到,沒看到,忘記了的情況。甚至還有故意隱瞞,銷毀群眾來信,泄露群眾個人信息的違法情況存在!
它們公布的查詢電話始終打不通,即使打通了也是電話錄音。
2.舉報獎勵費的發放形式很混亂。
一直採取「暗箱操作」模式操作。獎金何時發放,怎麼發放,發放金額多少。群眾均不得而知。它們對待「聽話」的群眾就採取電話通知。對待「不聽話」的群眾就採取電子郵件通知。
被電話通知的100%就能收到獎勵金。
被電子郵件通知的群眾命就沒那麼好了!它們一定要群眾回覆它們的電子郵件,群眾即使回覆了也會說沒收到。並以「回覆超過30天,回覆內容不明確」等理由拒絕發放獎勵金。道德敗壞。
比如,我以前聽話時就被電話通知,就能拿到1萬多元。後來不聽話了,就被電子郵件通知。
結果,我按照他們要求回覆電子郵件後,他們說沒有收到。並以「回覆超過30天,回覆內容不明確」等理由拒絕發放獎勵金。道德敗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