替小朋友取名字是父母的權利,但在不少國家,有些名字則被禁止命名。圖片來源:達志影像/路透社資料照片。
許多國家都有對命名有所限制,包括冰島、德國、瑞典、中國和日本。近日一位15歲的冰島少女,被取名為Blaer,意思是「微風」,卻因此而不被官方接受。被拒絕的理由是這個名字是男生名。週四(31日)法院裁決,Blaer也可以當作女生名字。這位15歲的冰島少女,終於可以在她的護照上,使用Blaer這個名字。過去在她所有的官方文件中,僅被注記為「女孩」。
在冰島的案例中,是因為語言和性別的因素,期望讓小朋友在成長過程中避免可能的尷尬。冰島命名委員會(Icelandic Naming Committee)就提供了1853個女生名、和1712個男生名,供父母選擇。有的時候,則是官方要求使用冰島語拼音,例如Blaer在冰島語中為Blær。
在德國,一對土耳其夫婦被禁止把他們的小孩命名為「奧薩瑪.賓拉登」(Osama Bin Laden)。另一對父母想要把他們的小孩取名為「柏林」(Berlin),紀念他們相遇的地方,也被禁止,一直到他們的家庭律師指出,該法院曾經核准「倫敦」(London)這個名字。
基於性別的理由,德國曾禁止「瑪娣」(Matti)被用在男嬰命名;而在德國,梅克爾(Merkel)、施若德(Schroeder)和柯爾(Kohl)也被禁止作為名字。理由是,這些是「姓」,而非「名」。
在紐西蘭,「4Real」這個名字是被禁止的,因為名字不可以數字作為開頭。1993年時,「悪魔」(Akuma)作為名字在日本是被禁止的。
相較之下,美國和英國對於命名的干預較少。雪若德(Michael Sherrod),《差勁的嬰孩命名》(Bad Baby Name)的共同作者指出,對於這些地方的父母而言,「為孩子命名」被他們視為「言論自由」的一環。在父母眼中,自己的孩子是獨特的,他們想要讓自己的孩子和其他孩子,藉由獨特的命名,讓孩子特殊,同時也有特別的人格特性。此外,美國父母認為自己有孩子的「所有權」,包括給他們命名,如果孩子不喜歡,孩子可以自己去改。
雪若德說,奇怪的命名其實不是新鮮事。在過去的人口普查記錄中,可以發現不少人叫做「國王的審判」(King's Judgement)、或是「霍亂瘟疫」(Cholera Plague)。有20人被命名為「名詞」(Noun)、458人被喚作「逗號」(Comma)、1人被喚作「分號」(Semicol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