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2年倫敦大煙霧即是一場災難,也是英國環保立法進程中的歷史轉折點。
北京和中國許多其他城市近日「霧濛濛、灰濛濛」,空氣質量之差歷史罕見。
厚重空氣中,讓人聯想到60年前倫敦那場災難性的大煙霧事件,那時的倫敦晝夜難辨。
「倫敦大煙霧」(The Great Smog of 1952)造成至少4000人死亡(也有記載說多達1.2萬人),10萬人出現健康問題,交通癱瘓多日,數百萬人受影響。
災情最嚴重的倫敦東區,人在戶外站立時低頭看不到自己的雙腳;能見度極低造成很多人在平時熟門熟路的街區迷路;報上還有災區奶牛因煙霧窒息而死的報導。
從12月5日開始,大煙霧期間,倫敦的無數煙囪每天向空中排放的污染物總計包括1000噸煙塵顆粒、2000噸二氧化碳、140噸鹽酸和14噸氟化合物;還有370噸二氧化硫發生化學反應,變成了800噸硫酸。
污染的霧
「霧都倫敦」因氣象因素而多霧;18世紀的工業革命之後,空氣污染嚴重,大氣中的污染物細顆粒,主要包括PM2.5和PM10濃度大增。
這些顆粒物裹上水汽,變成污染的霧,叫煙霧(smog),灰黃、厚重、混濁、發臭;18、19世紀,煙霧時不時就「擁抱」一下倫敦,推高呼吸道疾病病例和死亡率,讓公交系統癱瘓。
倫敦告別煙霧,1952年12月那場災難性的「倫敦大煙霧」扮演了至關重要的角色。
立法+科技
這場悲劇模糊了視野,卻讓不少政界要人頭腦清醒了很多;政府和議會採取立法行動,先後出臺了一系列法律法規來減少和控制空氣污染。
包括1956年通過的《清潔空氣法》(Clean Air Acts)在內的這些法律規定禁止排放黑煙,城鎮地區的居民和工廠都必須改用無煙燃料。
除了環境立法,科技進步和日常生活的現代化程度提高對倫敦杜絕煙霧也是功不可沒,比如天然氣和電力成為主要的家用燃料、中央空調的普及,以及對汽車尾氣的清潔度規定。
經過一段時間的調整和幾次規模較小的反覆後,倫敦人發現自己在不知不覺中已經「告別煙霧」。
不過,倫敦的空氣污染情況時有反覆,近年來曾受到歐盟至少兩次書面警告。
2011年4月,倫敦的空氣污染程度達到8年最高,主要來自汽車尾氣的顆粒物PM10濃度達到歐盟規定標準36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