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駐德國使館新聞發言人:「中國領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0月23日,中國駐德國使館新聞發言人在法蘭克福匯報讀者來信專欄發表文章,闡述中國對釣魚島(日本稱尖閣諸島)的立場。全文翻譯如下:
有關貴報對中日島嶼爭端的報導:
日本政府所謂的對釣魚島實行國有化是在單方面改變現狀,它引發了近期東海海域的緊張情勢並吸引了國際社會的目光。我認為,向德國公眾澄清真相與事實十分必要。
釣魚島是中國固有領土,中國對此擁有無可爭辯的主權。從歷史上看,中國早在14世紀就發現了該群島並將它們命名為「釣魚島」。在此之後的數百年間,這一群島一直處在中國的行政管理之下,很長一段時間裏,它都是中國東南沿海一帶人民的導航標記。此外,這個群島數百年來都作為中國領土被標識在世界各國出版的地圖上,其中包括日本地圖。從地理學的角度看,釣魚島位於東海大陸架的邊緣,自然附屬於臺灣島。
從國際法的意義上看,中國多個世紀以來一直對釣魚群島行使主權。中日甲午戰爭中中國戰敗,被迫於1895年4月17日簽署了《馬關條約》,將臺灣島以及附屬島嶼割讓給日本。1943年12月1日的《開羅宣言》規定,所有被日本強佔的中國領土如滿洲國、臺灣和澎湖列島等一律歸還中國。1945年7月26日的《波茨坦公告》規定,必須貫徹《開羅宣言》作出的決定並將日本的領土主許可權制在4大島。根據這些國際宣言和條約,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時,中國對臺灣以及附屬島嶼的領土主權在國際法層面得以恢復。
無論從地理位置,還是從歷史上的行政管理看,釣魚島顯然是臺灣的附屬島嶼。根據1951年9月8日單方面簽署的《舊金山和平協定》,琉球群島接受美國軍事管轄。琉球群島不包括釣魚島。1953年,美軍擅自將管轄範圍擴大到釣魚島。1972年,美國擅自將釣魚島以及琉球群島交還日本。這一單邊行為缺乏任何國際法的基礎,是無效的。
即便是美國也在正式交還島嶼前也強調,這裡牽涉的僅僅是行政管理權,而不是釣魚群島的主權地位。二戰結束後,中國一直堅定地反對交還管理權這一違反國際法的做法並堅決拒絕日本對群島的任何非法控制。
上世紀七十年代,中日兩國就擱置島嶼主權爭議達成了一致。但最近幾年來,日本卻不顧這一共識,不斷進行挑釁。日本對釣魚島實行所謂的國有化,不僅嚴重侵犯了中國的主權和領土完整,同時給中日關係造成極大傷害。這是不顧歷史與違反國際法的做法,是對反法西斯勝利的挑戰。對新近東海出現的緊張局勢的升級,日本負有完全的責任。
中國有著維護主權和領土完整以及保衛二戰勝利成果的堅定信念,但中國保持巨大克制,用實際行動爭取用和平方式解決爭端。中國高度重視發展同日本的關係。中日關係健康穩定的發展,需要日本同中國一道作出真誠的努力。因此,中國嚴正要求日本立即停止一切損害中國主權與領土完整的行為,嚴格遵守雙邊達成的共識並回到談判桌旁。
從這個意義上,在德國這個《波茨坦公告》的誕生地回顧歷史,伸張國際原則,我認為十分必要。
周健
中國駐德國使館新聞發言人
日本駐德使館:「自1895年來就是日本的領土」
10月26日,日本駐德使館在法蘭克福匯報讀者來信一欄發表文章,回覆此前中國使館的信函,闡述日本對尖閣諸島(中國稱釣魚島)的立場。全文翻譯如下:
鑒於中國駐柏林使館新聞官寫給貴報發行人的題為"中國領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的信函(法蘭克福匯報,10月23日),我也想在此闡述日本方面的立場:
自1885年以來,我國政府對尖閣諸島進行過多次深入的考察,發現這些島嶼無人居住,也沒有跡象表明,它們處在中國的管理之下。在這一基礎上,日本政府於1895年1月14日在一次內閣會議上作出決定,將尖閣諸島納入日本的領土。這一措施同國際法(納入無主地Terra Nullius)規定的領土並入條款一致。因此,尖閣諸島不是中方聲稱的那樣,作為中日戰爭的結果被日本強佔。
尖閣諸島不屬於《舊金山和平條約》第二款規定的日本放棄的領土。它們是該條約第三款提到的南西群島(即琉球群島:譯者)的一部分,接受美國的行政管理。1972年,美國根據日美間歸還琉球群島的協議將對包括尖閣諸島在內地區的行政管理權交還給日本。
至上世紀70年代,中方從未就尖閣諸島提出過領土要求。直到聯合國一個機構對東海進行勘探並指出該地區蘊含石油礦藏後,中國和臺灣才開始對尖閣諸島提出領土主權要求。
上月日本政府購買了尖閣諸島中的三個島嶼,不過是從私人手中的回購,因為1932年之前這些島嶼就屬於日本政府。購島絲毫不改變尖閣諸島自1895年以來就是日本領土的狀況。
日中關係是我國最重要的雙邊關係之一。我們堅信,這一問題可以通過和平方式並依照國際法得到解決。我的國家與德國一樣遵循民主、尊重人權和法治的基本價值觀。我願意作出保證,日本永遠不會拋棄這些基本價值。
日本駐德國使館新聞參贊 TOMONOBU HORI, 柏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