脖子的故事
進入看守所的第一項程序是要填寫一張登記表。在表的右上方有個欄目:所犯罪行。我填寫了「思想犯」三字,意思是想申明「思想無罪」。本以為要費一番口舌,但獄吏看了竟然沒說什麼。以後的幾年裡,年年都要像汽車年檢一樣填寫這個表,我都這樣填,他們也都默認了。大概他們根本沒聽說過「思想無罪」的道理,真的認為有些思想就是犯罪吧。
捅破了這層紙的是監號裡的一個老犯人韓栓緊,他笑著說,啥「思想犯」啊,不就是「反革命」嗎?你們這些知識份子,就會玩文字遊戲。他說:「這號裡剛走了一個‘反革命’,又進來了一個。」
接著,他就給我講了剛走的那個「反革命」的故事:
那個人姓王(他說了名字,但我沒記住),許昌東面扶溝縣(或太康縣,記不准了)的農民,是拉煤路過許昌時被抓進來的。
河南的煤礦大都集中在豫西伏牛山麓,如平頂山、禹縣、密縣等地,而廣闊的豫中、豫東平原上很少有煤礦。那裡農村的生活用煤、生產用煤都要到豫西去拉。特別是產煙區,每年為了烤煙(當地叫「炕煙」)需要大量用煤,所以,生產隊和社員家都要組織架子車隊,跑幾百裡路上山去拉煤。拉煤車主要是靠人力,用牲口的極少,來回一趟大約需要一個星期,這是最重最累的活,也是很少出遠門的鄉下人最隆重的遠征。我在那裡「插隊」時就跟著跑過一趟,看到浩浩蕩蕩的架子車隊在路上來來往往,一眼望不到頭,十分壯觀,有點像現在電視上非洲大草原角馬群大遷徙的鏡頭。
這個姓王的農民就是一匹那樣的「角馬」。如果他只是拉煤,儘管很苦很累,也不會帶來囹圄之災;但是倒霉就倒霉在他多事了——
禹縣(現在的禹州市)不僅產煤,還是著名的鈞瓷之鄉,那裡有很多瓷窯,盛產瓷器。「文化大革命」中,這些瓷窯不僅生產一般的家用瓷器,還配合政治的需要,生產了大量的瓷製毛主席像。這在當時可是暢銷的產品,除了牆上掛著的紙質畫像外,能在辦公室或家裡的堂屋中間放上一尊瓷製的毛主席像,那可不僅是一種讓人羨慕的時髦,而且是「政治正確」的莊嚴標誌,也是消災避禍的聖物啊!
這個農民在禹縣的煤礦裝了滿滿的一車煤以後,又在瓷器店門口停下來,進去買了一尊毛主席的胸像——話還不能這樣說,不能說「買」,而應說「請」。「請」來的主席像放在哪裡呢?思量再三,他在車頂的煤堆上拍了塊平地,把瓷像面朝前,穩穩地放在了中央的最高處,然後拉著車走上了回家的路。一路上他小心翼翼地拉車,見到石頭就躲開,見到溝坎就繞過,生怕顛壞了車頂的瓷像。
可還不到天黑,在經過一個村鎮時,他就被一群學生攔住了:「你看,你看,你把毛主席弄成什麼樣了!」他停下車回頭一看,自己也嚇了一跳——一路上風刮得太大,車上的煤塵飛揚起來,把毛主席像蕩得灰頭土臉。他急急慌慌地向學生們承認自己太大意了,對不起毛主席他老人家。然後,把瓷像抱下來,用毛巾清理乾淨,這才得到了學生們的原諒。
接下來怎麼走呢?他犯了難:還放在車上吧,一會兒不是又要變成「黑老包」了?抱在懷裡吧,可車怎麼拉呀?
左想右想,也沒有好辦法。最後,他想出了個辦法:用繩子掛在車把上,看到髒了,隨時能收拾。可繩子拴在哪裡呢?比劃來比劃去,只能拴在胸像的最細處——脖子上。於是,第二天,他就這樣上路了:拉著一車煤,車把上拴著一根繩子,繩子下掛著毛主席的瓷像。
穿過許昌市的街道時,他又被攔住了。不僅攔住了,還挨了一頓臭揍。「你這個反革命,要吊死毛主席啊!」
記得聽到這裡時,我笑了,笑得喘不過氣來,直到笑出了眼淚。那是我被捕後第一次笑。
結果是,他進了看守所,和韓栓緊住進了一個監號。在這裡住了三個多月後,他被帶走了,韓栓緊說,可能是移交給他家鄉的公安局去處理了。
眼睛的故事
上面說的那個倒霉蛋,我沒見過。我只是繼承了他的鋪位(一個稻草窩)。下面要說的這個,我見過,還聽她親自說過自己的故事。
那是一個禹縣的農村姑娘——看守所裡平時沒有女犯人,1975年底,突然關進來兩個女犯,一個是四五十歲的中年婦女,勾結姦夫毒死親夫的殺人犯。她在裡面住的時間很短,大約只有一兩個月,就拉出去槍斃了。另一個就是這個禹縣姑娘。她的名字我和其他犯人都沒記住,只記得最後一個字是「花」,犯人們就都叫她「一枝花」。這個外號雖然有點輕佻,但她所表現出的血性和剛烈卻讓人不能不肅然。
她是帶著一連串的哭喊和怒罵聲進到監號的,「冤枉!」「我不是反革命!」「有人陷害我!」她不停地嘶喊著,夜以繼日,聲音時高時低,一刻不停,一直喊了一個多星期,直到嗓子啞了,喊聲才漸漸消歇。開飯時,她把發給的菜湯和饃從窗口扔出來,宣布絕食,誰勸也不聽。這樣的反抗在看守所是少見的,各號的犯人們都屏氣諦聽她從最東頭的監號裡傳出的哭喊聲。
一個多月後,我意外地獲得了接近女號窗口的機會。
冬天要到了,負責看守所警衛任務的縣中隊營房裡開始準備取暖用煤。幾卡車的煤被拉進大院,看守從監號裡提出兩個犯人,讓他們把煤粉摻土加水,和成煤泥,然後用鋼模打成一塊塊的蜂窩煤。這雖然是個重體力活,卻是人人都渴望得到的機會。因為,一是可以在大院裡活動活動,享受久違的陽光和新鮮空氣;二是在開飯時可以得到一個額外的饃,算是勞動補助。我怎麼也沒想到,這等好事居然會輪到我!(後來才知道,看守所的王所長旁聽過對我的審訊,對我這個「思想犯」有點同情,但又不敢公開表露,就用這種方法給我一點照顧。這人不錯,1976年「四人幫」打倒後,他給我紙筆,讓我寫申訴材料,還偷偷把材料傳給我家人,鼓勵她到北京去上訪,這是後話。)
煤堆就在女號的窗下,晒蜂窩煤的場地也離那裡不遠。我注意到,在女號的窗口不斷出現那個女孩的面孔。原來只聞其聲,現在才見其人。這是個很清秀的面孔,比我想像的還要年輕,也就是二十歲上下。當哨兵走開時,她小聲問我:「大哥,你是犯了啥事呀?」
「思想犯。」我頭也不抬,悶聲回答。
「噢——」她沉吟片刻,說:「是被別人告了嗎?」
我回答:「嗯。有幾個同事檢舉了我。」
「那咱們的事差不多……」
利用來回走動的機會,我們斷斷續續地悄聲交談著。她的案情簡單到讓我吃驚的程度:
她在村中是個共青團支部書記,還是生產隊的婦女隊長。平時好玩好唱,無憂無慮,用現在的話來說,是個「陽光女孩」。可她萬萬沒想到,有一天她會跌落到這個終日難見陽光的牢房裡來,而事情的起因又是那麼小的一件事。
有一天,她幫助鄰家的大嫂抱孩子。孩子又哭又鬧,怎麼也勸不住。她就想了個辦法:抓來一把圖釘(就是那種帶紅紅綠綠塑料頂帽的),用手指一捻,讓它在桌上像陀螺一樣旋轉,以此轉移小孩的注意力。果然,效果不錯,孩子不哭了,只是專注地盯著那些彩色小圖釘在不停地旋轉。
她沒有注意到,桌上鋪著一張報紙,而報紙上印著一幅毛主席的照片。
她更沒有注意到,有個圖釘是在毛主席的眼睛上旋轉……
她沒注意到的事,有人在一旁注意到了。她玩完了就抱著孩子走了,有人把報紙和圖釘撿起來當作「物證」,去報案了。
於是,幾天後,她被捕了。罪名嚇人:她要用圖釘釘瞎毛主席的眼睛。
她問我,估計她這事會有什麼結果?
我問她,平時得罪過什麼人沒有?她家有什麼仇人沒有?在村裡和生產隊裡有沒有和她爭奪權力的人……
她兩眼迷惑而茫然。
我告訴她,這個看守所裡關押的絕大多數是許昌縣的犯人,案件歸許昌縣公安局管。只有少數是許昌地區下轄的其他各縣的,那是許昌地區公安局直接辦的案子,委託羈押在這裡,因為這裡離地區公安局近。比如我,就是從長葛被轉來的。你從禹縣轉到這裡,肯定是當成大案,上交地區一級處理了——當然,這也可能是好事,由上一級來處理,也許比下面的水平高點。我只好這樣來安慰她……
半個月後,蜂窩煤打完了,我就沒有機會出監號活動了,也就再沒見過她。只知道,半年以後,她忽然被帶走了,再也沒回來。不知道是判刑了,還是無罪釋放了,或者是轉押到她的老家禹縣去了。反正從此我再也沒有聽到她的音訊。
她只給我留下了這個關於偉大領袖眼睛的故事。
鼻子的故事
在看守所裡住久了,我已經失去了時間的概念。這一天和那一天,這個月和那個月,這一年和那一年,都是那麼相似,在記憶中成了一片混沌,無法區分。但是,這個關於領袖的鼻子的故事,還有清晰準確的日期,絕對不會記錯。因為那是個不平常的日子。
1976年9月18日,是毛澤東逝世後的第九天,也是全國舉行追悼會的日子。那天下午三點半鐘追悼會正式開始,首都天安門廣場上百萬人整齊列隊,向毛主席致哀。同時,全國各大中小城市也同時舉行了追悼,可以說全國都是一個超大的靈堂。我在牢房裡可以清晰地聽到街頭大喇叭傳來的哀樂聲和華國鋒致悼詞的聲音。
當天深夜,我久久無法入睡,心裏在想著毛澤東的去世可能會對我的案件和我的命運產生什麼影響。我剛剛被調到一個單人小牢房,不祥的陰雲籠罩在我的頭上。大約是19日凌晨兩點多鐘,我所住的監號門被「咣當」一聲打開,一個人被投進來。
這個人高高的個子,本應明亮光滑的大背頭已經散亂不堪,在監房裡的長明燈的照耀下,面孔呈鐵灰色。他一屁股坐在我的腳下,半天不吭一聲。我看他沒帶被褥,應該是剛被逮捕的,就說:「先和我蓋一條被子睡吧。別想了,有話明天再說。」
他和我頭對腳地躺下了,腳上的汗臭氣直衝我的鼻孔,令人窒息。我調過頭去想睡,可他卻嚶嚶地哭訴了起來。
他叫李偉森,是許昌豫劇團的舞臺美工師。18日早晨上班時接受了一個緊急任務:立即替劇團製作一個大花圈,中午以前送到地委禮堂的毛主席追悼會會場。下午那裡將和北京天安門廣場同步舉行追悼大會。
這可是個重大的政治任務,非同小可,馬虎不得。他連忙行動起來,搭架子,做紙花,裱宣紙,寫輓聯,終於精心做成了一個直徑兩米多高的大花圈。這時,美工師身上的藝術細胞活躍起來了,他想製作一個與眾不同的、有創意作品。別的單位的花圈都是周圍幾層紙花,再插上些松柏枝,而中間都是一個巨大的「奠」字,河南農村的花圈至今都是這樣的。李偉森想做個獨特的設計:他把那個俗氣的「奠」字去掉,換上了一幅毛主席像,讓他老人家圍在花叢中,他覺得這才是給敬愛的毛主席獻上的花圈。
花圈做好了,單位領導審查了,沒發現什麼問題,就派人送進了地委禮堂。下午開會前,地委秘書長來審查會場佈置,發現了這個與眾不同、「不合規格」的花圈。一看下款署名是豫劇團,就派人通知劇團:立即來人現場修改花圈。
李偉森匆忙趕到會場,硬著頭皮聆聽了地委秘書長的一頓臭罵,然後趕緊動手修改。怎麼改呢?回去重新製作一個「奠」字吧,時間來不及了,離開會只有一個小時了。靈機一動,他用一張宣紙把毛主席像覆蓋起來,然後,匆忙製作了一朵特大的紙花,綴在花圈的中央。地委秘書長看了,並不十分滿意,但由於時間緊迫,也只得如此了——李偉森終於擦著滿臉的冷汗,鬆了一口氣。
下午,追悼會開完,他回到家裡,才端起飯碗,門就被踢開了,幾個警察進來,給他戴上手銬,送到地區公安局,立馬就開始了審訊。
一開始,李偉森完全蒙了,不知自己犯了什麼法。但隨著審訊的進程,他才漸漸明白了問題出在哪裡——
當他用宣紙覆蓋了毛主席像,又綴上了一朵大花的時候,那朵花的鐵絲穿透了宣紙下的毛主席像,正好在毛主席的鼻子上鑽了個大洞!
這還得了!在舉國哀痛的追悼日,你居然敢在他老人家的鼻子上鑽個窟窿!何其猖狂,何其反動?這不是反革命是什麼!
就這樣,李偉森在被審訊了半夜以後,被扔進了我住的監號。
從此,他和我在一起住了一年零四個月。1978年初他獲得「免予刑事處分」的「寬大處理」,被釋放回家。到1979年,在全國平反冤假錯案的高潮中才最終獲得「平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