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們歷來把下跪當成最莊重的禮節,也只有對天地神明或者在長輩面前才可能下跪。而一些不肖小人卻在利用下跪的這種形式對善良的百姓進行侮辱。當然作為一個正常人來說,是絕對不會對自己信仰的神佛或長輩以外的人下跪的,哪怕他再有權勢,這也就是人們常說的「男兒膝下有黃金」的意思,哪能對一些宵小之徒下跪呢?
筆者有一次和幾個朋友聊天,說起認識的一個包工頭破產的事情來。其中提到這樣一個情節:包工頭曾欠下兩個老人的錢,加在一起也就是一兩千塊錢吧。有一回,包工頭被兩個老人堵在了家裡要錢。包工頭實在沒有辦法,就跪下了,說:我給您倆跪下了,這您也看到了,我現在是兩手空空,真的沒有錢。您就當您孩子給您耍賴吧。您要是不解氣,那您就打吧。一位老人仍喋喋不休地罵著說:我沒有你這樣的兒子,我也養不出你這樣的兒子來。
說到這兒,就有一個朋友說:這個包工頭是可氣,也可恨。可是我最看不起的是這倆老頭。他們怎麼能把人逼成那樣,堂堂七尺男兒跪在面前,還不罷休,還不停地罵,他倆算啥?殺人也不過頭點地,太不像話了。
他的話一落,本來正在議論這個包工頭的不是的話題就轉了,大家都又說起這兩位老人的苛刻來:是啊,再怎麼也不能把人逼成那樣啊。
這個小例子很形象地說明民間對下跪的看法。可是在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中,中共警察卻在頻頻地使用下跪的方式侮辱著他們及他們的親人。
明慧網二零一二年六月二十三日的文章《衡水的歷史見證》記載了這樣的一個案例。中共迫害法輪功不久,在景縣王謙寺鄉政府電工住的屋子裡,法輪功學員劉金強、王靜夫婦被強行罰跪,這殘酷的一幕被他們五歲的兒子看到後,嚇得大哭。這是多麼殘忍的事情啊,父母被強行罰跪,而且是當著他們孩子的面。無論對父母還是對孩子,這種屈辱恐怕永遠不得清除。
在這一篇文章中,還有這樣的一個事例。二零零四年一月三日早晨六點多,以衡水市桃城區公安分局警察王會民、翟啟明為首的一夥人在法輪功學員陳玉家無人的情況下,撬開她家的防盜門,闖入家中,非法搜查未果後,又闖入陳玉的妹妹家。當時陳玉在妹妹家幫著照料父母。警察們把陳玉的法輪功書籍、價值八千元的電腦、印表機非法抄走。陳玉阻止他們的違法行為,王會民、翟啟明二人就扭住陳玉的胳膊。陳玉的母親身體虛弱,心臟不好,對他們說:你們放下她,她沒錯,憑什麼這麼對待她?王會民、翟啟明下令將陳玉綁架,甚至不讓她穿好鞋襪、外衣,把她頭朝下往樓下拖。陳玉年邁的父親說:我給你們跪下了,別帶她走,你們這是幹什麼?!
對子女瞭解最深的就是父母了,面對只為做好人的女兒要被強行帶走,老父親被逼得下跪。這只是老人的屈辱嗎?這不是這些中共警察以及邪惡的中共造成的嗎?這些中共警察才是最無恥的。
中共逼迫老人下跪的事例在各地都有。警察們採用最多的下跪方式是挾制老人向被非法關押著的子女下跪。為什麼要這樣做呢?他們是想用這種羞辱老人同時也羞辱法輪功修煉者的方式來逼迫他們放棄修煉。
六月二十一日有這樣一篇報導,《歷經十年煉獄內蒙王霞被虐殺》,讀來讓人非常傷感。其中有這樣的一個情節,警察想用「親情」讓王霞妥協,誘勸王霞的父親讓王霞放棄信仰。大約在二零零二年底,王霞的父親從巴盟趕到呼市,看到變形脫相的王霞,用濃重的西部方言說:「娃,我在家裡給你好好照看你的孩子,你聽話活著出去……」無奈的父親跪在地上,在水泥地上「咚咚」的磕頭,瞬間鮮血順著面頰流下。
看到這些誰不唏噓感嘆!只為做好人的女兒卻被綁架進了監獄。看著隨時都有生命危險的女兒,叫老人做什麼樣的事老人不做呢?可是世人冷靜地想一想也就明白了,誘使老人這樣做的卻正是那些迫害他們的兒女的中共警察。用親情對堅定信仰的人進行這樣的折磨,中共警察們的伎倆何止是無恥?又何止是荒唐?真是卑鄙邪惡到了極點!
其實這方面的例子還有很多,許多被非法綁架的法輪功學員大都遇到過。筆者也只是針對這幾天內的兩篇文章進行了一下論述。中共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是方方面面的,那都是難以盡書的,逼人下跪這也只是迫害中的極小的一個方面而已。不過從中我們看出了中共對中國人人倫道德的破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