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華走私案最關鍵嫌疑人賴昌星
廈門中級人民法院星期五(5月18日)判處廈門遠華集團走私案主犯賴昌星走私普通物品罪和行賄罪成立。
兩罪並罰,賴昌星被判處無期徒刑,沒收全部個人財產以及被追繳非法所得。
賴昌星是被稱為「共產黨中國有史以來的最大貪污案」廈門遠華走私案的主要人物。
起家
他於1958年生於福建省晉江農村的農民家庭,學歷是小學未畢業。
在1991年移民香港之前,賴昌星在家鄉自辦多家工廠,積累了幾千萬元人民幣的資產。
移民香港後,賴昌星當年就在香港註冊成立「遠華國際有限公司」,1994年又在廈門設立廈門遠華電子有限公司。
據中國媒體報導,賴昌星任董事長的廈門遠華集團自90年代起至走私案暴露,走私進口的汽車、香菸、植物油等物品的總值達100億美元。
逃亡加拿大
1999年中國司法部門通緝遠華走私案最關鍵的嫌疑人賴昌星。他於當年夏天攜妻子及3個子女一起,持香港護照,以旅遊者身份前往加拿大。
在旅遊簽證過期後,賴昌星和家人向加拿大政府申請政治避難,自那以來的12年中,加拿大移民局多次拒絕賴昌星的避難申請,但每次都因賴昌星的上訴而延緩遣返程序。
賴昌星的妻子曾明娜在2004年申請與丈夫離婚,2005年離婚批准,她於2009年帶子女返回中國,目前在中國居住。
2009年賴昌星獲加拿大移民局簽發的工作許可證。不過在2011年7月12日賴昌星再次被邊境服務局拘留。加拿大聯邦法院7月21日最終否決了他暫緩遣返的申請。
賴昌星此前所有的抗遣返上訴的理由都是:如果他被遣返中國,很可能會被處死。
遠華走私案
被稱為中國最大經濟案的廈門遠華國際走私案於上世紀九十年代末案發。中共政治局常委、全國政協主席賈慶林是當時福建省的第一把手。
該案件涉金額5百多億人民幣,逃稅額達3百多億人民幣。
中國媒體2000年的報導透露,遠華走私案有6百多人因涉案被調查。在3百多名被追究刑事責任的人中有4名省部級官員、20多名廳局級官員、和160多名處級官員。
其中廈門海關關長和副市長等5人被判死刑,4人被判死緩,廈門市委副書記等6人被判終身監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