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閃婚」的婚姻就好比是一顆顆催熟的果實,雖然縮短了果實的成果期,但實際上也降低了其果實的品質,更為重要的是這樣結出來的果實是相當經不起時間保藏的,要遠遠比那些自然成熟的果實早腐爛許多。
閃婚:認識三個月之內就結婚
記的早在三年前,妻子的朋友芳在一個月內,與一位男子完成了從相識到結婚的全部事情。擺酒的時候,妻子要求我陪同前往,我對妻子說:「我不去了,像這種打仗式的婚姻,婚後也一定遲早有場惡仗要打,我不看好的我是不會去的,怕不吉利!」 當時我本是一句隨意的調侃,可還是不幸被我言中了。就在今年端午前,兩人及兩人的家庭大打出手,而且至今還在為爭孩子的撫養權而吵鬧。
無獨有偶,朋友劍蘭,無論是外表長相還是性格工作,都可謂是一位非常優秀的女人。但她的婚姻卻非常不幸,一年前她因為極度的情感受挫,選擇了一位相識不到半年的男人結婚,可如今結婚不到一年,兩人又不得不急匆匆地分手。
諸如以上兩個事例,我真的是無法讓自己去看好那種「閃婚」的婚姻了。在我眼裡,「閃婚」的婚姻就好比是一顆顆催熟的果實,雖然縮短了果實的成果期,但實際上也降低了其果實的品質,更為重要的是這樣結出來的果實是相當經不起時間保藏的,要遠遠比那些自然成熟的果實早腐爛許多。
世界上的許多事情都是有著其自身規律的,若是違背這些規律,囫圇吞棗一蹴而就,其中自然會留下或多或少的後遺症。下面就來看看
「閃婚」的六大後遺症都有哪些。
後遺症一:沒有真愛的婚姻經不起時間的檢驗;
「閃婚」中會有多少真愛? 因為從人的一個情感認知規律來說,連起碼的瞭解都沒有的話,是壓根兒談不上什麼愛的,更何況任何真的東西都是需要經過時間考驗,不說經年累月,十幾年如一日,我謹認為男女之間在婚前為期兩年以上的相互瞭解是相當有必要的。
婚姻畢竟不是交友派對,僅僅憑著一面之緣和相互一笑的好感,就可以相互容忍配合甚至吸引著把一個遊戲做完。婚姻意味著責任,意味著相互容忍,意味著彼此有更多的缺點要一覽無遺地暴露在對方的面前。其中若是沒有一點點真愛去作支撐,婚後的任何一個細微的事件都有可能在不經意間迅速提前摧毀婚姻的生命。如此婚姻就好比是一個先天性頭重腳輕的畸形兒,後遺症是從娘胎裡帶出來的,其嚴重性一定程度上是與時間成正比的。
「閃婚」的婚姻就好比是一顆顆催熟的果實,雖然縮短了果實的成果期,但實際上也降低了其果實的品質,更為重要的是這樣結出來的果實是相當經不起時間保藏的,要遠遠比那些自然成熟的果實早腐爛許多。
後遺症二:完全不瞭解的兩個家庭背景及文化的衝突;
在中國,其實婚姻從來沒有像我們所想像的那麼簡單,僅僅只要你情我願意就行了。任何一樁婚姻的背後,都是有著兩個不同的家庭在作著襯托、比拚和磨合的。婚姻當中兩個單純的主體及一連串存在的諸多問題,都是廣泛間接地在其各自的家庭衝突中潛伏存在著的。
所以,還是老祖宗們聰明,中國沿襲了幾千年的婚姻制度,他們均以「門當戶對」作為婚姻的門檻和準繩。儘管其中有過一些如《梁山伯
與祝英臺》、《張生與崔鶯鶯》等衝破傳統婚姻禁錮的美麗愛情故事,但其中的預見性和普遍性卻是不難理解的。
俗話說:物以類聚,人以群分。這句話就說明瞭,每個人從自身的角度上來說,就有一種親同類的習性。出於相同的階級利益和生活習慣,在富人、窮人、商人、農民和知識份子之間,他們都會有各自共同的語言、生活習慣和價值認同。儘管現代文明和信息化的腳步已經逐步淡化了這種界限,但其矛盾衝突始終都是無法消除的。所以說,一個男人和一個女人,兩個人在短時間內相愛是相對容易一些的,但若是要讓雙方家庭真正融合起來,那就不是一年半載的問題了。在中國這樣的國度裡,再相愛的一對戀人和夫妻,都是無法逃避掉整個家庭對婚姻的影響的。
後遺症三:激情過後,責任無處安放;
不是在這裡說笑話,有相當一部分閃婚的男女,他們走進婚姻都是憑著一時的衝動和激情。正如小孩子常說的,他(她)剛剛對我笑了,他(她)肯定喜歡我。其實所有的都只是激情掩蓋下的想當然。更有甚者,還有很多年輕男女,卻是因為一次經不起的誘惑,一次偶然的兩人肉體碰撞和性愛火花而激起了談婚論嫁的蠢見。
試想想,這樣的婚姻還能有責任嗎?也許責任二字,他們自始至終都沒有想過一次,更不用說要他們在婚後履行婚姻的責任了。說白了,他們是分不清婚姻和戀愛之間有什麼差別的,只要認為有點好感就結婚。
後遺症四:有太多來不及瞭解和交待的事情,會直接形成夫妻間的信任危機;
有道是慢工出細活,而對於婚姻和戀愛來說,又何尚不是如此呢?你既然像打仗一樣趕著時間搶著結婚,那麼就應該事先在心裏作好婚姻粗糙和不幸福的準備。
正如一位閃婚的網友在來信中所說:「我真的沒有想到他竟然會是這樣的人,他曾經談過六個女朋友,其中還有一個是懷了他的孩子。而且,還喜歡賭錢,一賭常常兩三天找不到人。我真後悔自己當初沒有好好弄清楚這一切。」其實,有哪個人不想把自己婚姻的另一半瞭解個清楚呢?可是如此閃婚,又有多少能瞭解對方的時間呢?
其實,在文章開頭我所提到的劍蘭,她婚姻的破裂就是因為這個原因了。她的老公後來瞭解到她曾經談過一個男朋友,而且還為那個男的懷過孩子。於是婚後,老公就怪她沒有在婚前主動交待,罵她是一個騙子,甚至波及到生活的方方面面,對她沒有任何信任而言。顯然,夫妻間沒有了信任,婚姻也就不在了。而這一切都是在閃婚的開始直接了埋下了禍根。
後遺症五:缺少戀愛時期的「性格婚檢」,致使婚後摩擦不斷;
男女兩個人能否在一起婚姻幸福,最重要的一個指標並非是兩人有多相愛,而是在於他們的性格到底有多少的互補和相融。所以,人們通常意義所說的「先戀愛,後結婚」和「試婚」也大多數是出自這樣一個考慮。
我們千萬別小看了結婚前男女之間的那一年半載的接觸,其實是相當有必要的。它可以讓他們之間有一個充分性格的磨合過程,可以讓彼此在耳廝鬢磨的接觸中完成一個「性格婚檢」,若是能真正瞭解並相互容忍和融合的話,自然能交出滿意的答卷,否則,自然就只有分手了。
後遺症六:細節決定成敗,千里之堤潰於蟻穴。
婚姻其實是由一個個小細節構成的,婚姻的幸福與否往往就由這些細節而決定了。說起來荒唐,有些女人會因為無法忍受老公的打呼而選擇離婚,還有的男人會因為厭煩女人的嘮叨而不回家。甚至曾經還有網友提到,她就是因為無法忍受老公酒後愛打人才離的婚。
諸如此類的細節,還有很多,男人很多愛吹牛、喝酒、賭博和不穿襪子的習慣,而這些看似不起眼的小細節,則極有可能成為女人和你離婚的直接原因。
所以,細節決定成敗,千里之堤潰於蟻穴。這其中的許多細節都是閃婚的人所無法在婚前瞭解到的。當然,並非是說不閃婚的人,在婚前就能把這些細節瞭解清楚,但相比來說,閃婚之人風險還是多少大一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