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我被關押後,妻和母親、岳母大放悲聲,仰天而哭。母親和岳母今年同是86歲高齡。母親為打探我的消息,在四處奔走中摔傷了右腿。我在死亡線上掙扎煎熬了5個白天,6個夜晚,獲釋後簡直不敢相信鏡中急劇消瘦者,是本微胖的自己。嚷著要瘦身的妻,也驀然顴骨突出。
從小監獄回到大監獄,雖經內人悉心調理,但我仍覺身體不適,慵懶得要記錄這段人生的磨難,也一拖再拖。文字在瘋狂的強權面前何其蒼白,充其量只是為歷史留下了一點印痕。而這在他們抑或只是又一次開始。我知道不將我夫婦倆折磨至死,惡勢力是不會收刀檢卦的。
一個溫文爾雅的作家,怒言要殺了某個政法委書記,雖說的只是氣話,但其間無疑蘊含了故事,也給人以足夠的想像空間和反思。在我哪怕只是一種憤怒的排遣,固然也不該說類似的氣話,但這從又一個側面所凸顯的,又何嘗不是傷天害理的殘酷迫害,強加給人的難耐呢?
憑藉我在外力作用下所說的一句氣話,就迫我蹲班房,並折磨我全家,所引發的心理暗示適得其反,會使人油然推斷:一個作家不堪長期迫害,只說了句氣話就要吃牢飯,那麼寫下過大量令當局不悅的文章呢?匪類惱羞成怒、投鼠忌器殺了其孩子,這八成也是幹得出來的。
我一家所遭受的迫害,要比外界所知道的更為嚴重。為免自己處境更加艱難,有些事情我不能對外詳述。講述這次的無妄之災以及事件背景,我也只能是以粗線條的形式,大致勾畫,有所取捨。在全然不講法理和道德的荒野,文字的言說有如羊膻,有時只會招來狼群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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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僅憑一句氣話,就在8個多小時裡將一個作家囚禁在鐵籠內,隨後又將我關了5個白天,6個夜晚,只是一種幌子和警告,其真正目的在於鉗制我的生命自由和言論自由,以阻止我擺脫迫害,逼使我繼續處在高壓之下。我的被抓起因上街賣房,故而不能不講述賣房的背景:
正月期間國保和片警登門,我就已坦承自己的打算:妻子取環後一直沒懷上孩子,我夫婦倆準備用房產抵押,向銀行貸款35萬元,拿5萬元去找出妻子不孕的原因,用30萬元開個商鋪,以免被封殺後坐吃山空。國保聽後當初還挺高興,說這樣的話,政府對你廖祖笙就放心了。
我不該明說不準備在本地經商。每次有人和我夫婦倆說起夢君,我們的胸口就要痛上一次。這還只是原因之一,更主要的,還是因為這般「和諧」生態,使我夫婦倆感覺到了僻壤的恐怖。當時我因言被「取保候審」,行伍出身的我家鄉觀念較強,不想讓家鄉官方陷得更深。
結果貸款遇到阻礙,銀行的人說有批示「不宜貸款」。我致電國保,請求予以協調,國保要我夫婦倆去找政法委領導,我夫婦倆去了,但在推三阻四中看不到助人的誠意,於是寫了篇文章向上反映自己的生存困境,豈料次日公安就「命令」電信對我家斷網、斷電視到現在。
憋屈和恐怖的不只這些。我家曾被警方包圍過,我也屢被傳喚,被騷擾,房門旁被刻有侮辱我的字畫……許是巧合,在我發布《何以最好的改良是解散中共》的當天,有人拉了滿滿一車的煤氣罐,把車停放在我窗外任其暴晒,我夫婦倆找了保安兩次,司機才來把車開走……
我夫婦倆的社交圈不斷遭到破壞。某些人對我的故交做了什麼或說了什麼,只會比我更清楚。已有故交告訴我們,有司某官員曾向其明示,誰和我走得近誰就沒好果子吃。在故鄉我夫婦倆再不能像當年那樣,宛若水中的游魚,而是被隔離開來,難於和鄉親們有正常的交往。
在維穩經費高於國防開支的「和諧」年月,悲慘的人生會衍生出巨大的食物鏈,也可能或多或少滋生著貪腐。早前在家鄉亦商亦文,也曾春風得意的我,這次回鄉定居,有著前所未有的孤獨感。我夫婦倆發現我們無盡被啃食人血饅頭的男女糾纏,這並非我們所想要的生活。
心靈的傷口鮮血淋漓,回鄉後非但不能癒合,在換了政法委書記後反而被不時撒鹽。這個政法委書記和其前任大為不同,迄今不曾找過我,我夫婦倆去了政法委幾次,也一次沒見著他。我覺得他官僚,工作方法不如前任,簡單粗暴,對他有所抱怨,認為他有責任制止迫害。
前陣子我遇到信訪局局長,也讓局長給政法委書記帶話,要其制止迫害。我說我家已是被斷網、斷電視兩百多天了,就這事,我已向縣裡的多部門反映了兩次,但到現在沒人管,這讓我夫婦倆真沒辦法正常生活,這樣會逼得我夫婦倆跟人拚命。不料這也成了「證據」之一。
我夫婦倆在當局對我們斷網、斷電視不久,就已感到心寒,決意賣掉房子離開,但在街頭貼出的賣房小廣告往往很快被撕掉,而且有一陣專撕電話號碼。在僅有的3家中介放盤,不見任何效果。總算熬至房產交易旺季,電話的接聽又出現明顯的異常,於是只能上街擺攤賣房。
3
我夫婦倆被鄉親們反覆問及賣房的緣由,我一遍遍講述,一天天聲音嘶啞,後來說得煩了,於是在A4紙上列印了兩段文字,簡述自己的賣房緣由。黨國警察在抓我之前,就已多次來搶奪這張貼在我們自己摩托車上的A4紙。隨後我便有所風聞,當局在準備把我給「弄進去」。
2011年10月16日下午4時許,我夫婦倆像往日一樣在市民廣場上靜靜坐著,突然來了一群穿制服的警察,說要對我夫婦倆進行傳喚,我要其出具法律手續,他們說去後會把手續補給我(後來沒給)。我們不想去,結果十幾個警察個個凶神惡煞一般,將我夫婦倆硬往警車裡塞。
警察的蠻幹,當即招來大量群眾的圍觀。我也感到窩火,故隨口說了句,你們這樣搞,等於是在逼我夫婦倆去殺了政法委書記×××。後來警方竟倒果為因,製作對我的處罰決定書時,寫成民警巡邏至廣場時,看到有很多群眾圍觀,經詢問得知我在揚言要殺掉政法委書記。
在那樣的情況下,別說我被逼得說出了那樣一句氣話,就是說出了任何氣話,均屬正常。街上每天說了類似氣話的人,也大有人在,而且還有說得更激憤的,倘使個個都要像我一樣,被當局另類「以言治罪」,就是把整個中國的樓房全部改成囚室,只怕也還是要人滿為患。
在肢體衝突的過程中,我妻子的提包和衣服被警察們扯壞,手腳也多處被他們抓破並現出淤青。被控制在警車裡了,我妻子拿在手上的摩托車頭盔還被一名警察搶走,扔在車外。妻子要求車外的一名警察幫她撿起頭盔,那警察一腳把頭盔踢出了老遠,說:「去你媽的頭盔!」
在警局我夫婦倆被他們分開扣押。他們解去我的皮帶,之後對我全身上下進行搜身,接著將我關進一個兩米見方的鐵籠子,開始給我做筆錄。他們這次共給我做了兩次筆錄,第一份筆錄側重於問賣房的事,第二份筆錄則圍繞我的那句氣話以及我過去寫下的政論、時評訊問。
做第一份筆錄時,我幾次問他們百姓賣房不能如實講述賣房緣由的法律依據何在,他們依然答不上來。有人在等著看筆錄,也許是他們自己也覺得僅憑我上街賣房,就弄我去蹲班房,理由不夠充分,操作邪門,於是後來又給我重做了筆錄。以前他們傳喚我都只做一次筆錄。
做筆錄並花不了多少時間,但我夫婦倆在警局卻被拘禁了8個多小時。當時我多次強調家裡有兩個86歲的老人,我母親和我岳母見我夫婦倆遲遲未歸,肯定會受到驚嚇,但說了和沒說一樣。那時我就感覺這是惡意的報復,他們在折磨我夫婦倆的同時,不惜折磨我家裡的老人。
其間我幾次上衛生間解手,也都有幾個警察跟著,而且不讓把衛生間的門給關上。後來我和妻子見了面,妻子說她上廁所時,狀況與我相差無幾,區別所在,只是近距離監視她上廁所的,是一個女警察。那天我衣著單薄,被他們長時間拘禁在那個鐵籠子裡,感覺又冷又餓。
妻後來在拘留所探視我,說為她做筆錄的警察,當時只顧埋頭書寫,根本就是在自問自答。他寫一會兒,拿出去給頭頭們看看。回來後又寫一陣子,又拿出去給頭頭們看看……常被國保騷擾的我知道所謂的筆錄是怎麼回事。看到妻驀然消瘦並淚眼汪汪,我的心裏滿是憐惜。
筆錄做完了,國保們隔著鐵籠子的欄杆和我沒完沒了東拉西扯,主要圍繞兩個方面進行,一是圍繞著我那篇《何以最好的改良是解散中共》說事,二是說我在一些文章中為身陷囹圄的異議人士說話,是在搞「串聯」。他們嘻嘻哈哈,儼然在這種折磨中,感受到了一種快意。
快深夜一點了,警方宣布對我拘留5天,准許我妻子回家。他們要我在拘留書上簽字,我拒簽,並憤然指出:「這是中國法律的恥辱!這是中國人權的恥辱!」要和妻子分開時,我不只一次對我妻子說:「記住,不論發生什麼事,在任何情況下,我都一定不會自殺、自殘!」
4
被押送到拘留所後,我剛扎上不久的皮帶又再次被解走,被警察又搜了一次身。我被關進了一個通常情況下,能關5個人的號子,大統鋪上當時已經睡著兩名被拘留人員,這兩個人後來被挪到了隔壁的監倉。在被囚禁的6個夜晚當中,我單獨一人在這個號子裡捱過了4個夜晚。
號子裡裝有攝像頭。我得知這個攝像頭在將我關進來的前兩天,加裝了一條視頻線。我看到新連接的視頻線露在塑料管外面,介面嶄新,亮閃閃的。「臥室」沒門,窗戶上無擋風玻璃。「臥室」外有個小「天井」,上面罩有鋼網,「天井」裡有個洗臉池,還有個蹲式馬桶。
我在這的遭遇連殺人犯都不如,吃喝拉撒睡均得在牢門內進行。隔壁監倉關有一個燒傷了手腳的殺人犯,白天有家人照料,晚上有被拘留人員照顧,他能在別人的攙扶下到外面的走道上吃飯、聊天、晒太陽。而我不行,不能放風,也不能和其他被拘留的人一塊進飯堂吃飯。
其他被拘留人員相對自由,白天的監倉門是開著的,可以自由進出,能整天在外面的走道和一個院子裡活動。而我在被囚禁期間,只在短時間內4次走出過監倉:第一天和第二天,在所長的准許下在走道上呆了一會兒,第三天因妻子探視出來過,第五天國保找我談話出來過。
一日三餐有人按時送來,伙食極差。米飯顏色奇怪,透著淡淡的藍色,這種米飯是我先前所不曾見過的。我有所顧慮,加上也根本就沒有心情吃喝,因此差不多是餓了5天。有時飯不沾唇,有時則勉強自己吃兩三個湯匙的米飯。心想不要餓倒在這地方就好,能活著出去就好。
每天的飲用水,也是有人隔著鐵門上的監視孔給我遞來的。我對這種「專門為你一個人這樣服務」的特別監管方式,內心充滿了不信任,但是每次把送來的茶水或白開水都禮貌地接下,並向送水者道謝,之後就把水杯放到一旁。實在渴得受不了,我也寧願喝點自來水解渴。
這個號子裡本來有三張凳子:一個塑料凳,一個竹編靠背椅,一張籐椅。但在我被關進來的第二個上午,全被拿到了外面的走道上。看守在將我單獨攆進號子時,我要帶個凳子進去,不讓帶。於是我基本上得在大統鋪上坐臥,日夜的一舉一動,都在那個攝像頭的監視之下。
第4個夜晚十分恐怖。外面有人來回走動,這個監倉的鐵門拉栓時不時被人輕輕轉動或是拉動,直鬧騰到半夜。單獨睡在號子裡的我,內心七上八下,在這期間因了那聲響,也一直睡睡醒醒。這個夜晚,我感覺特別的無助,覺得自己就像是一隻隨時可能被人輕輕捏死的螞蟻。
一方面我被隔離關押,一方面每天有人隔著監視孔找我說話,這些人裡有看守,也有被拘留人員,說的話宛若一個模子裡倒出來的,那就是異口同聲叫我不要再寫文章了。我在被關的第5天,仍在問為什麼一直這樣將我關著,不讓出去放風,有人答曰:「因為你是政治犯!」
這天上午我向拘留所方面提出最好讓我晚上一點前回家,省得我在外面接受採訪時說他們超期羈押。結果當天下午,有兩個國保來把我叫到會議室談話,談的都是我接受境外媒體採訪的事。國保說,你以後有任何「違法犯罪」的事,我們都不會對你再客氣,我們盯上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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陰森的牢房關得住人的肉身,但關不住人的思想。妻子給我送來的恰好是一床軍被,我躺在軍被裡,又冷又餓,晚上聽到樓頂武警巡邏的腳步聲,白天聽到他們在操練在打槍,想想這國家已是成了這副模樣,想到自己竟也身陷囹圄,想到當兵在外的日子,就覺得真夠諷刺。
在看守所裡苦熬,雖然度日如年,使人難耐,但想到就是坐在家裡,我一家人就連上個網、看個電視,在「和諧社會」也已變異成了一種奢侈,內心不由有了對大監獄和小監獄的對比,有了「既來之,則安之」的泰然。其間我也浮想聯翩,想得較多的,是三個方面的問題。
一是反對的艱難。想到我寫評論後所遭遇的種種,想到我為反對而付出的慘重代價,被關後竟還不能和殺人犯、盜賊、搶劫者等等,同等享有十分有限的權利,便也真切體會到了中國反對派人士所面對的是怎樣的凶險和艱難。容不得任何反對的黨國,來得真可謂窮凶極惡。
二是為這個黨付出不值。我立過軍功,為黨國付出了青春中最美好的年華,在部隊機關每天工作到深更半夜,當時勞累得自己的身體幾乎垮掉,回到地方後,在寫作中也多為忠告,嘔心瀝血,華髮早生,可在我遭受接連不斷的迫害時,這個黨在哪裡呢?黨的正氣在哪裡呢?
三是這個黨莫非朝中無人?若非朝中無人,何以手段極其下流,竟要長期默許縱容公安來對付一個苦難的文人?警察的工作職責真的是不擇手段修理作家嗎?文字上的事情本當在文字上解決。學會傾聽不同的聲音,學會高貴、優雅並走向博大,在政治團體而言到底有多難?
那些天,我每天在逼仄的號子裡不時來回踱行,想到了「蠢人執政+惡人執政=和諧盛世」的混帳公式,想到了一些本來不難解決的社會問題,卻一直這樣久拖不決,想到了大江南北的慘像萬千和悲聲四起……當然,我同時也想到當局對我百般折磨,實無必要,且無意義。
何以沒有必要?我不過是一介文人,而且是個心如死灰、言說場地非常有限的文人,黨國犯不著在我的身上不斷浪費國家資源,甚而動用國家機器,更犯不著為悲慘若我者有失「大國」風範。我再怎麼說也是個文化人,與其愚蠢到用強權壓服我,毋寧嘗試從心靈上折服我。
何以沒有意義?我清楚地知道我為何而活。於私而言,我希望孩子的亡魂能安妥,希望正義得到伸張,祈盼司法重拾尊嚴。於公而言,我希望看到國家有公平、正義、民主、法治實現的那一天。故此別說關我5天,就是將我放逐於荒島,活著我就必會以百般的堅忍迎接朝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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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22日天亮時分,終於被允許回家。回來後電話的接聽更是異常,我的一些親人在使用電話時也發現反常。一場噩夢,未必就已經過去。我肯定永遠忘不了自己被關在鐵籠子裡的情景,忘不了被囚禁在號子裡的一幕幕,忘不了母親右腿的傷口,忘不了妻子婆娑的淚眼……
黑夜醒來,我仍然不敢相信正居住之處,就是生我養我的家鄉。我從20歲開始就走南闖北,去過不少地方,人見多了,鬼也見了不少,可我這幾十年來在異鄉所遭受的凌辱,加在一塊,也不如這一年多來在家鄉所遭受的十分之一。還能再說廖夢君的慘烈遇害是地方行為嗎?
當初我不過是希望政府正視百姓的看病難、上學難、買房難,撰文談論的不過是一些民生的問題,結果卻「莫名其妙」家破人亡,隨後在國內傳媒和網路完全失去了表達權……我夫婦倆創傷纍纍回到家鄉,豈知家鄉在世事蒼茫中,竟然也是物是人非,竟是這樣的一番景象!
許多時候,我在讓自己努力去理解。長期以來,我也一直在忍常人之所不能忍。可換來的是什麼?換來的是步步緊逼,換來的是一次次迫害的升級,一次次對我夫婦倆做得更趨惡劣!我夫妻倆就是再柔善可欺,在這種「大環境」下胡作非為就是再安全,也不能整人無度啊。
這種罪惡體制下的公門中人,除了「當今聖上」,哪個吃公家飯的,會沒有「上面」?「上面」如何如何,不論在現在還是在將來,都不能真正成為逾越起碼底線、放任自我沉淪或助紂為虐而免於良知叩問的充足理由。「上面」讓你整人你就去整人,你到底是人還是機器?
既然我的回鄉在有些人來說是個麻煩,那麼就乾脆給我夫婦倆辦兩本護照,讓我們走得遠遠的,一了百了好了。可我夫婦倆的出境自由被非法剝奪。那麼,我在本國自由遷徙,另換個環境生存,這總可以吧?然而似乎不行,只是想賣了房子走人而已,居然也會被弄成這樣。
我曾以為在故鄉能安放一張書桌,現實告訴我這完全是奢望。我曾想盡一分孝道,陪伴著兩位老人走完最後的人生旅程,但他們總讓老人哭泣,並一次比一次受到更嚴重的驚嚇……我不過就是在文字層面表達了不同的觀點而已,一個「泱泱大國」,何至於此,何至於此啊!
一處窪地的淪陷,何嘗不是整片荒野全面呈現扭曲的反射呢?沿襲了幾千年的某些道德傳承,而今竟然不要了,已在棄之如敝履了。一個國家的是與非、對與錯、罪與非罪,也反覆出現了公然的模糊化。那麼,往後讓這國家雨霽雲收或奔向井然有序的起跑點,又是什麼呢?
史無前例的人生大痛,加上回鄉後所深味的種種凌辱和悲涼,使我夫婦倆已是無法承受更多的淒風苦雨,我們早就受夠了這種喪盡天良的「定期修理」,寧可隱居於深山野墺,也不想再領受類似變態的高壓。故鄉讓我們這般傷感,就是房子不要了,我們也將尋找新的開始!
寫於2011年10月28日(廖夢君同學慘烈遇害於廣東省佛山市南海區黃岐中學,「偉光正」與絕人之後的惡魔連袂共舞第1930天!廖祖笙居所被反動當局連續斷網、斷電視231天!遇害學生的屍檢報告、相關照片及「破案」卷宗是「國家機密」!作家廖祖笙在國內傳媒和網路的表達權被黨國非法剝奪!廖祖笙夫婦的出境自由被「執法」機關非法剝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