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文是華裔加拿大人Jan Wong的自傳《Red China Blues》,Anchor Books版的序言。此書被時代雜誌評為1996年的十大好書。因為我覺得國內關於毛澤東後人的報導太少太不準確,所以決定將這一片段翻譯成中文。此文提供了一個西方人的視角,而且作者還是華裔,曾在北大讀書,在中國待了幾十年。錯誤之處在所難免。譯文不代表本人觀點。)
毛主席的孫子毛新宇是我見過的所有中國人中最胖的。23歲的他,圓臉、下顎和彌勒佛般的身材簡直跟他爺爺一摸一樣。差得遠的地方是毛澤東蒙娜麗莎式的狹長雙眼,和讓人難以捉摸的微笑。他沒有跟爺爺一樣,把頭髮後梳得平滑發亮,而是豎起來,像把刷子。
1993年,在離毛澤東的一百歲生日還差七個星期的某一天,我溜進了位於北京的軍事醫院來看毛新宇。之前我已經試了幾個月,想採訪毛澤東的後人,但是一直沒成功。接著我得到消息說毛新宇在這裡。手握一束黃玫瑰,我費了很多口舌,才通過了荷槍實彈的哨兵和三個關口的檢查。
毛新宇正在他的房間裡看電視。我介紹自己是加拿大Globe and Mail的記者。「進來吧,」他說,帶著燦爛的笑容,好像我們是老朋友。「這是京劇,能讓我把它看完麼?」
他的房間裡散發著臭襪子的氣味。頭髮蓬亂,沒刮鬍子,肚子脹鼓鼓的新宇穿著醫院發的條紋衣。他的褲子拉鏈只拉了一半,腳上穿著人字拖,所以我可以看到他灰色的尼龍襪上有幾個洞。新宇遺傳了他們家族不修邊幅的習慣。他的爺爺毛澤東是個奇怪的人,30年代的時候,有一次埃德加·斯諾採訪他,毛說著說著居然脫下褲子抓起虱子來了。毛有了大權,搬進了金碧輝煌的北京皇宮後,從不自己洗澡,全部由侍從在晚上用熱毛巾擦拭他的身體。
新宇出生於1970年,那一年,毛澤東的聲譽達到了頂峰。對他來說這一切再正常不過了:到處是「紅太陽把我的心照亮」的歌聲,每個人都別著毛主席徽章,甚至有更狂熱的信徒把毛主席像刺在胸口上。雖然毛澤東不是個好爺爺,但他還是化了很多時間給自己唯一的孫子起名字。偉大舵手當然明白一個好名字有多重要。「新宇」的意思是「嶄新的宇宙」,意思是毛澤東做的一切都是為了創造一個勇敢新世界。
毛澤東還有兩個孫女,但按照中國老傳統,她們是不能算作繼承人的。新宇是唯一一個名字非同凡響的孫子。他在北京西邊一個半山腰的村莊裡被養大,有一打護士、司機、廚師、保姆、貼身保鏢、武官照顧和保護他。沒有玩伴和其他成年人。1976年,他的爺爺死了。當鄧小平開始消除毛的個人崇拜時,新宇還是個小男孩。他父親毛岸青此時已殘疾,還得了憂鬱症。他的媽媽始終緊跟著黨的路線。
當新宇還在學走路的時候,她的媽媽有時溺愛他,有時又懲罰他。她有時狠狠地打他,用得棍子都打斷掉了。有時她又一個勁地給他吃糖、豬肉、油炸食品,希望他能長胖。但她始終覺得新宇不夠胖,為此她焦慮不已,於是讓她聽話的私人醫生給兒子注射了激素。
毛澤東從沒有抱過他、摟過他,從沒陪他玩過。但新宇卻很崇拜他的爺爺,用他知道的各種方法模仿他的爺爺。他最喜歡吃的菜也是偉大舵手的最愛——紅燒肉,一種用大豆醬、茴香、米酒、紅糖燒的帶皮的大厚塊豬肉。
幾年後,新宇的體重已激增到300磅(即272斤——譯者注)。為了減肥,他什麼都試,從減肥茶、草藥到減肥霜。我見到他的那天,是他在軍事醫院307號病房強制減肥的第37天,在這家地鐵西邊的醫院,他把體重減到了250磅(即227斤)。在一個被他爺爺的烏托邦政策弄得很多人吃不飽甚至餓死的國家裡,他還是很胖。
他活在自己的白日夢中。有個大學學生問過他以後想做什麼工作,他答道:「當領袖。」就好像當領袖跟當電工那樣普通。他一直心懷這樣隱秘的願望:某人在某一天會選定他當中國共產黨總書記。1989年時,他在中國人大。當TAM事件爆發,他的同學血灑廣場的時候,她的媽媽讓司機開車送她去學校,硬生生把自己兒子綁回家不讓出門,直到風波過去。所以,他根本不知道解放軍在廣場上冷酷地射殺了普通學生,自然也沒感覺到一點震動。
我見到他的時候,新宇已經本科畢業了,現在在中央黨校學毛澤東思想的博士學位。他夢想著出國。「我媽媽想讓我去美國讀書,因為那裡有很多很多人在研究毛澤東思想。我聽說在美國,毛主席的地位比喬治·華盛頓還高,是這樣的嗎?」
「恐怕不是,」我回答。
新宇好像沒聽到我的話。他嘆了一口氣,肚子微微晃動。一個密西西比州的大學——他忘了名字——願意提供他一筆獎學金(可見,毛新宇的智商並不低,只是太喜歡沉浸於自己的世界中,這一點和他爺爺很像——譯者注),但被中央禁止。「政府不會讓我出國的,」他說道,「他們怕我出去了以後思想發生變化,或者就不回來了。」
他繼續看電視上聲音刺耳的京劇。我問他打算在醫院裡待多久。「我不想回家,」他承認,「我不想讓我媽告訴我該做什麼。我怕她。這裡時間過得很快啊,我能天天看電視。」
毛澤東的孫子居然是個電視迷?毛澤東的孫子還想去美國學毛澤東思想?毛澤東的孫子被共產黨囚禁?我的腦子一陣暈眩。毛澤東的王朝最後居然變成了這個樣子。
於是我開始回憶,剛到中國的時候,自己還是一個毛的信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