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中國學者姚監復讀完邱會作的挨整—整人—又挨整的三部曲,認為邱會作既是受害者又是加害者的角色,證明中共黨內的殘酷鬥爭、無情打擊,如影隨形。以暴易暴是一種惡性循環。
邱會作(前排左2)
《邱會作回憶錄》記錄了這位中共高級將領是共產黨內的受害者,早在長征開始時,幾乎被殺掉,因為他知道了太多的黨內機密。在文革初期作為軍內走資派被揪鬥,在林彪摔死以後直到邱死前,邱被定為林彪反黨集團成員,邱會作受到了嚴厲懲罰,嘗到了黨內殘酷鬥爭的苦頭。但是,在1968年,邱會作官復原職,成為軍委辦事組成員,作為總後勤部主任的他又成了加害者,對於造反派的報復也是同樣殘酷的。邱會作的挨整—整人—又挨整的三部曲,既是受害者又是加害者的角色,證明「黨內哪個人沒有挨過整?哪個人又沒有整過人?」確是事實。中共黨內的殘酷鬥爭、無情打擊,如影隨形。以暴易暴是一種惡性循環。
邱會作文革初期被揪鬥,死去活來
邱會作是毛澤東看重的「雙一」(一方面軍、一軍團)的嫡系幹部,1955年調到北京軍委總後勤部。他除了對軍隊後勤工作做了一些改革以外,在1966年4月總後向林彪送了一個報告《關於進一步搞好部隊農副業生產的報告》,林彪又向毛澤東轉送了。5月7日毛澤東對此報告作了批示,即《五七指示》。《人民日報》以「共產主義宏圖」為題,對《五七指示》發表了社論。毛澤東的批示中,號召軍隊、工人、農民、學生要參加批判資產階級的文化革命鬥爭。但是,邱會作在總後勤部工作期間的官僚主義、霸道作風也引起了群眾反感,據說,蔣彥永有天看見一位護士在哭泣,一問,才知道,邱會作要她當晚去陪他睡覺,蔣彥永就寫信向總後黨委報告揭發。結果是蔣彥永被發配到遠邊的青海。類似的問題,成為文革初期江青支持軍內造反派揪鬥邱會作的炮彈,大字報貼滿當年北京的大街小巷。
1967年1月初,全軍文革支持造反,1月19日全軍文革組長徐向前命邱會作回總後參加運動。軍隊造反派揪出了躲在西山軍委戰時指揮所的趙爾陸、李天煥、王秉璋、杜義德和邱會作,都遭到殘酷武鬥。趙爾陸有心臟病,被造反派鬥爭,付出了生命。從1966年10月9日到11月17日,邱會作被連續批鬥了40多天,16日晚8時鬥到17日下午6時,倒在批鬥場上,後送到301醫院搶救。造反派佔領邱會作的家和辦公室,數次抄家搶劫。徐向前下命令把邱會作送給造反派「紅縱」關押起來。
總後軍需生產部副政委、工廠部部長張和是殘廢軍人,被斗後死去;電工李為之、禮堂服務員劉其被造反派毒打致死。
邱會作回憶,造反派對他施行了八種刑罰,其中三種是:
1、向毛主席請罪:兩腿併攏,兩手垂直下伸。細鐵絲在脖子上挂20公斤鐵牌子,鐵絲嵌入肉裡,疼得難以忍受。還把鐵絲左右拉動,每3-5分鐘拉一次,鐵絲嵌到肉裡鮮血直流。開始拉鐵絲時,疼的難忍,後來麻木了,就不知道痛了。
2、向「造反派「請罪,雙腿跪下,兩人將邱雙手反擰,頭向下,脖子上挂的大鐵牌子,下端不准挨地(鐵牌挨地重量減輕了)。難以忍受時鐵牌自動落到地上,他們把邱的頭髮向後一揪,牌子就落地了。
3、向「造反派」致敬(噴氣式)。6個人協同動作,4人各持邱的四肢的一肢,舉到空中,前面站一人揪著邱的頭髮,後面一個人推著屁股,揪頭髮的人叫出口令:放!六人協同一致地把邱向前一推,整個人猛地懸空落在地上。指揮官是總後政治官俱樂部主任申茂功,為了達到應有的效果,在武鬥之前曾經領著打手練習過多次。
每次對他批鬥都在4小時以上,直至不省人事,清醒以後,躺在地上,還不能動。1月24日邱會作寫小條,轉送上面,經毛、林、周、葉劍英批准,將邱會作接走。邱會作回憶。肋骨被踢斷了,肝部被踢腫了,牙被打鬆了三顆,兩臂的韌帶都撕裂了,鼻青臉腫,被剃陰陽頭更不在話下。
邱會作在文革初期受到的批鬥和刑罰是可信的,因為當年大多數「走資派」、「資產階級學術權威」、「黑九類」都受過類似的或更殘酷的懲罰。
邱會作復出,親定「三狠」方針
1968年,在林彪和周恩來的保護下,經過毛澤東批准,邱會作官復原職,重掌總後大權。此後,邱會作對造反派進行了瘋狂地報復。
1968年2月27日邱會作親自批示,提出了對軍內造反派「狠鬥、狠審、狠專」的三狠方針:「我們的目的就是要打倒他、消滅他,這是搞專案工作必須站穩的立場。光說理是不夠的,必須向敵人專政。……應當狠鬥(堅決打擊他們的反革命態度),狠審(可持續多少天進行審訊),狠專(敵人拒不交代就整他。)」根據邱會作「三狠方針」,對關押者採用摧殘人身的刑罰有50多種。舉其中23種刑罰如下:
1、車輪戰:日夜連續審訊。審訊人員換班吃飯、休息。受審人長時期站立受審。第一次3天3夜,第二次10天10夜,第三次7天7夜,第四次17天17夜。
2、低頭彎腰、罰站、瞌睡得碰牆壁。
3、下頜頂茶杯:摞在一起的兩個茶杯,上邊頂著下頜,下邊放在被審人領扣處,使其不能動。
4、坐高低凳:受審人坐在矮木凳上,兩腳放在桌子上,兩三個小時不能動,只能用手扶桌櫈。
5、「做體操」:身體靠牆,兩手揪耳朵,一站一蹲,上上下下。
6、「打反骨」:用棍棒打後頸骨,造成很長時間抬不起頭來。
7、打嘴巴。
8、刮傷:打得遍體鱗傷時,用棍棒撥弄傷痛處,加重受審人痛苦。
9、「吃元宵」:集體拳打,被審人站在中間挨打,審查人員在四周圍住,你一拳,我一拳,捅來捅去。
10、摔劈柴、掃把打:打雙肩、脖頸、屁股、踝骨,使皮膚紅腫、溢血、潰爛。
11、脖子上挂椅子、凳子,加磚頭:椅子倒立,底部加磚或鐵凳子,從背後以鐵絲掛在被審人脖子上,或鐵絲兩邊各挂三塊磚掛在脖子上,有時兩手各拿一塊。
12、「捏羊蹄」,將被審人手指屈曲後猛壓指甲處,致使受審者痛得在地上打滾。捏後手指溢血、青腫、變形。以抹布堵嘴不讓喊。
13、吊天棚:將站在磚上的受審人手腕、大小指用紗布捆上,吊在地下室天棚上,然後去掉磚頭,受審人腳離地面。經常掉到地上。
14、舉鐵凳:要被審人雙手舉起20公斤重的鐵凳,支持不住時,鐵凳慢慢套在脖子上。
15、煙頭燒踝骨。
16、逼吃帶糞的饅頭,造成中毒性痢疾。
17、擰大腿肉:逼作為看守人的受審人用指甲掐其他受審人大腿內側。
18、逼自己打自己,看守人經常打人,不願打時,逼迫受審人自己打自己嘴巴。
19、練針灸:看守學針灸,以治病為名,在受審者身上練針,亂扎一陣,想扎那就扎那,不准反抗。
20、頭頂大碗:逼受審人頭頂裝滿涼水的大碗,每次半小時,不准手扶。
21、限制喝水,逼喝髒水:天熱口渴時,受審人多次要求喝水,不給。再要時,逼著喝洗臉水。
22、煙頭燙嘴:受審人不交代問題時,審查人員用煙頭燙嘴。
23、雙手捆在椅子上,不讓走動。
從1967年到1971年在邱會作主持下,在總後勤部私設監獄、刑訊、逼供,直接迫害幹部群眾462人,湯平等8人被迫害致死。
「九一三」之後,邱會作又被批鬥、判刑
文革中邱會作青雲直上,當了政治局委員、軍委辦事組成員。「九一三」以後林彪折戟黃沙,邱會作命運急轉直下,幾十年中又遭到新的殘酷鬥爭。邱會作回憶了這些殘酷的鬥爭方式。
1、株連九族:1971年年9月23日周恩來在人民大會堂同黃永勝、吳法憲、李作鵬、邱會作談話:「毛主席對你們的問題有決定,你們暫時離開工作的崗位,認真考慮自己的問題,時間不會太長。」又說:「你們聽好,你們的夫人和孩子都是革命的。你們回來的時候,他們有什麼閃失,找我姓周的是問!」說完用手在胸脯拍了一下。其實,沒過幾天,他們這幾個人的老婆、孩子、親屬和秘書、司機、警衛員都抓起來了。」(《邱會作回憶錄》,第811頁)13歲小女兒,孤身一人被總後從北京搞到井陘3502工廠,困難加上歧視,慘狀可想而知。邱會作的老母親是1928年的蘇區村幹部,文革中被造反派踢倒,成了瘋癲病人,來北京治病。「九一三」以後,取消護理,不准家屬探視,停醫、停藥、停食,活活餓死在小屋中。周恩來說:「邱會作母親是紅軍老根子,整死她幹什麼啊?」邱會作妻子胡敏被關押、管制、監督勞動,專案組逼供、誘供,車輪戰,24小時滴水未進,後被開除黨籍、軍籍。公職,押送陝西農場監督勞動改造四年,五個子女無一倖免。
2、逼供誘供:吳法憲在壓力下作了假交待,提供了在葉群家,向吳法憲、邱會作提出在廣州另立中央,繼續反黨的偽證。專案組要求邱會作提供發動政變、謀害毛主席的旁證。但是,邱會作未提供。專案組勸邱會作寫假材料,「中央考慮對吳法憲從輕處理,把他的生活安排好。你把問題講清楚會得到更好的處理的。」「為了你自己和你全家,你說的越清楚,對你越有利。你這大明白人應該完全懂得。」吳法憲1981年7月於邱會作合監以後,承認1971年就說了假話,直到1980年公審之前才糾正。中央專案組紀登奎向政治局報告:「經審查,黃吳李邱沒有‘兩謀’」(發動政變,謀害毛主席,南逃另立中央)問題。毛澤東、周恩來對真實情況會做出判斷,為什麼不解脫邱會作等人,他們就不得而知了。(《邱會作回憶錄》,第837-838頁)
3、秦城監獄的「現代黑店」囚徒:1971年12月31日邱會作送進秦城監獄時,院方無準備,房子太冷,暖氣壞的。邱有腸胃病,吃冷食,拉肚子。監管員說:「這裡就是這樣的伙食,要別的沒有。」邱留個饅頭,泡開水吃。棉鞋穿透底,沒有襪子、背心、褲頭,邱要自己存在監獄的衣服,監管員說:「還有什麼東西是你自己的?你是糊塗了?」審查中要寫材料,牢房中只有一張矮桌子,邱扒在地上寫。理髮後沒熱水洗澡,邱要求剃光頭。
4、挾權力以公審解決黨內路線、政治問題,但不追究發動、領導文革的毛澤東的責任。邱會作認為自己「有錯無罪」。吳法憲認為是為毛澤東錯誤而承擔責任。江青認為她只是毛澤東的一條狗,毛讓她咬誰,她咬誰。公審的預審組長王瀑聲是後勤學院政治部主任,邱會作認為他是文革中幾易其主的造反派,預審目的是確定邱為林、江反革命集團主犯,為反革命指控找證據,參與兩謀(另立中央,謀害毛主席)。邱拒不認罪後,預審組說:「按照中央有關規定,被審問的人拒不承認,也可以定罪。」反革命政變的唯一證據是吳法憲的假話,公審前吳自己也否定。邱會作認為公訴是對文革的起訴,對毛主席起訴,用法律手段判文革死刑,但是,對發動和領導文革的直接領導人避而不談。鄧小平讓江華、黃火青、伍修權出文革的氣,出毛主席的氣,沒有膽量,就拿黃吳李邱出氣。「運用職權,又穿上法律外衣整人,是政治上最卑鄙的。」
5、現代化刑具,王洪文在獄中向邱會作講過:「他們給我上的刑具是現代化的,那種手銬一動就會自動緊固。用力掙扎會隨之變緊,手緊箍得腫脹,疼痛難忍。開始關在人民大會堂地下室,房子內裝有定時自響儀器,聲音很大,有鑽心的感覺,對人的精神刺激特別厲害,聽了這種聲音之後,無法入睡,無論晝夜不能睡覺。注射過一種針藥,無論怎樣也睡不著,心裏煩躁得特別痛苦。我堅決拒絕打針,他們強給注射。後來交換條件是:只要好好交代就不打針了。」
邱會作的功過是非,他自己和別人都有權自由評說。對邱會作本人在文革中的經歷和億萬受難者的痛苦,人們也有權自由評論。同樣地,對毛澤東親自發動和領導的文革以及他的錯誤與罪惡,受難者及其後代,歷史學者和未來的一代又一代的中國人,更有權利評價文革及其歷史教訓。忘記歷史的民族,是可悲的、不斷重複歷史錯誤的可悲的民族。
作者簡介:姚監復,1957年畢業於哈爾濱工業大學。曾任中國農機研究院工程師,原中共中央農村政策研究室、國務院農村工作研究室研究員。哈佛大學燕京學社協作研究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