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當地時間7月20日下午,賴昌星身穿囚服、戴著手銬。黃運榮 攝
加拿大聯邦法院21日在對賴昌星遣返案進行了3個多小時的聆訊後,於溫哥華時間下午6時作出判決,駁回賴昌星暫緩執行遣返令的申請,決定執行賴昌星的遣返令。
【看中國特約記者李元翰等採訪報導】加拿大聯邦法院7月21號裁決,外逃12年的「遠華走私案」主犯賴昌星遣返中國。中共外交部隨即表示歡迎。涉及830億人民幣的「廈門遠華案」,被稱為「中國第一經濟大案」。海外專家指出,賴昌星案是一顆重磅炸彈,將成為胡錦濤制服招降江澤民派系的殺手鐧。
出身農民的賴昌星,1994年創辦「遠華集團」,長年走私燃油、汽車、鋼材、重型機器、香菸和奢侈品等,總值達530億人民幣,逃稅300億元。此案由當時的總理朱鎔基親自督辦。
1999年,賴昌星夫婦及3個子女逃到加拿大,成為北京當局頭號通緝犯。多年來,賴昌星一直以「返回中國會被處死刑或受酷刑」為由,尋求政治庇護,被加拿大政府多次拒絕。
7月21號,加拿大聯邦法官肖爾裁決指出,北京當局已經承諾不會虐待或處決賴昌星,並將確保他獲得公平審判,而有關承諾足以證明引渡賴昌星回國不存在風險。
盛雪(《遠華案黑幕》一書作者):「賴昌星他是做為一個大案的要犯,應該說有許多人要他死,有許多人要他活,有許多人要利用他,也有許多人把他當作棋子,擺來擺去,那麼至少他的命運是絕對無法靠他個人來掌握的。」
《北京之春》雜誌主編胡平表示,有些人擔心賴昌星回國受審得不到公正對待,所以他們才主張把賴昌星乾脆留在加拿大免於審判。可是如果賴昌星真是罪犯,那豈不是包庇縱容了罪犯?
「遠華案」共有近千人遭立案調查,其中近300名官員被追究了刑事責任,21人被判死刑,8人被處決。前公安部副部長李紀周被判死緩,總參情報部常務副部長姬勝德被判無期徒刑。
賴昌星當年在廈門設立「紅樓」,內設淫窩賭廳賄賂官員。他曾經表示,他要是回國,「很多中共高官會睡不著。」
盛雪:「到底哪些官員會在他回去的事情上會捏一把汗,那拿賴昌星自己的話說,他就說,直接涉這個案子的中國官方機構,比如說中紀委,他就說:‘如果我回去,中紀委至少有10個人應該被判死刑。’」
「遠華案」期間,現任中紀委書記賀國強、全國政協主席賈慶林、國家副主席習近平,當時分別擔任福建省省長、省委書記、省委副書記。而福建省只有省委副書記石兆彬因涉案被開除出黨。
時政評論家林保華指出,賈慶林等人完全是靠江澤民庇護,才得以脫身。
林保華:「賈慶林是江澤民老部下,賴昌星正是賈慶林主管福建期間發跡的,加上賈慶林妻子林幼芳是福建外貿集團的黨委書記,與走私有密不可分的關係,因此也傳出賈慶林與林幼芳離婚以保護自己的傳聞。」
賈慶林主政福建任內時,挪用侵吞了12億8千萬元國債專項建設資金,他在「遠華案」中不僅巨額受賄,還以象徵性的1萬2千元從「遠華公司」購入4座630萬元的別墅。
林保華表示,江澤民1995年斗倒陳希同以後,讓賈慶林接任北京市委書記,江澤民以死保賈慶林來保護自己,否則陳希同的案子也可能會翻案。
林保華:「在《遠華案黑幕》一書中,賴昌星保留許多敏感問題不說,以保住自己一條小命,但是也透露若干次重要的機密。例如他承認與高幹的83個秘書有來往,形成自己的關係網,其中與當時江澤民辦公室主任賈廷安關係密切。」
在「遠華案」中,江澤民的心腹賈廷安曾向賴昌星通風報信。賈廷安2003年被江澤民升為軍委辦公廳主任,隨後獲中將軍銜,07年升為總政治部副主任,而胡錦濤一直遲遲沒有升他為上將。
海外媒體指出,在江澤民死訊流傳的敏感時期,遣返賴昌星對中共18大人事布局,將產生重大影響。美國哥倫比亞大學政治學博士李天笑表示,只要胡錦濤大炒賴昌星案,就形成對江系人馬的巨大壓力,成為胡錦濤制服招降江派,迫使他們分化瓦解的殺手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