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澤民死了。在九十年「建黨偉業」的一片喧嘩聲中。
江澤民活著,讓胡錦濤受了很多委屈,飽嘗兒皇帝的滋味。如今江澤民死了,胡錦濤本該是最愉快的一個人。可實際卻根本高興不起來。
說來也簡單,就是法輪功的問題。雖然江活著讓胡不舒服,但是胡可以說,迫害法輪功是江澤民一意孤行的結果,即使到了胡主政以後,江仍在通過其爪牙繼續迫害法輪功。所以只要江不死,這個罪責無疑就該由江及其爪牙來承擔。法輪功在國際上對江羅劉周等人的訴訟活動也證實了這一點。可如今江澤民死了!胡錦濤裝聾作啞的狀態也就無法持續下去了。因為江澤民死後,如果不停止對法輪功的迫害,那麼,胡錦濤就無異於承認自己上臺以來就一直在主持對法輪功的迫害,而不僅僅是江澤民死後這一小段時間。那麼,如果胡錦濤不願意承擔這個罪責,他會做出何等反應呢?我們不妨來分析一下較為可能的幾種選擇。
選擇一,下策。繼續迫害,集體擔責。共產黨內部有一套長期形成的自我保護機制。其中之一,就是「集體決策」。在高層就是「政治局集體討論決定」,在基層就叫做「黨組會討論決定」。其決定以會議紀要的形式保留下來,即使錯了,任何個人都不用承擔責任。這種決策機制也是許多人一直在麻木地參與對法輪功的迫害,卻沒有任何罪惡感和恐懼感的重要原因。但現在有兩個方面的原因,使之變成了下策。首先是針對中共迫害法輪功而組成的國際律師團體「追查國際」提出的「誰犯罪誰承擔、集體組織犯罪個人承擔、教唆迫害與直接迫害同罪」的主張,使胡錦濤,包括政府首腦溫家寶都會成為重點起訴對象。共產黨內部那套自我保護機制,無法在國際環境中運行。其次是三退大潮,人數已經接近心理底線——馬上就上億了。共產黨轟然倒下已經是近在眼前的現實了。到時候,只要自己還沒死,就必須得面對被審判的現實。無論如何,自己都將為別人擔責,而真正的元凶,卻撒手而去了。這不是下策又是什麼?
選擇二,中策。正式宣布停止迫害,撇清責任。在宣告江澤民死亡的同時,盡快結束迫害政策。做法類似於毛澤東死後文化大革命的結束。但是如果承認了迫害錯了,按照共產黨的「優良傳統」,自然需要一批人來承擔責任。而那些手上沾滿了善良人的鮮血的罪犯及其罪證都是清楚的,而且是全世界都知道的,這一點與黑幕重重的文化大革命等歷次運動都不同。所以這些人就會起來竭力阻止,一場血腥的政治搏殺必將展開。當然,畢竟大權在握,胡錦濤的勝算還是較多的。但是為什麼還是將這種選擇稱作中策呢?主要原因是江澤民給胡錦濤留下了另外一筆遺產,那就是滿朝的貪官污吏。所有的貪官污吏,在利益衝突中,通常都採取協商調處的「共贏」策略。就是在搶劫老百姓的過程中,各搶劫者通過會議協商等方式,達成妥協,實現「共贏」。所以,即使宣布對法輪功修煉者宣布「平反、落實政策」。對老百姓而言,無非就是一場針對善良人群的政治迫害運動結束了。但是共產黨魚肉百姓的一貫做法是不會有什麼變化的。胡錦濤、溫家寶等很多人雖然可以逃脫罪責,但仍然無法讓滿朝的貪官污吏變成廉吏,無法挽回人心,也就無法阻止共產黨覆滅的命運,頂多只能有所緩解。所以此選擇只能稱作中策。
選擇三,上策。以現有結構為基礎,建立多黨制,放棄共產獨裁統治。共產黨內部一向是黨內有派,山頭林立。九個常委如同一個董事會,其下盤根錯節,各自代表一大個系統的利益。如果以這種利益集團結構為基礎,自願組合另立新黨,很快就可以實現。既然另立新黨,必然各自提出各自的施政綱領。無論何黨何派,只要宣布放棄對法輪功及其其他普通民眾的迫害、魚肉政策,所有的迫害和歷次政治運動的罪責,就成了江澤民和歷史上共產黨的罪責。而被動參與迫害法輪功的人,就能夠免於被法律制裁的命運。
機不可失,時不再來。望胡錦濤三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