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改時期批鬥地主(網路圖片)
1949年之前,大多數農村尊稱土地和財富較多的人為「財主」、「老爺」。佃農(租種土地的農民)和長工,則尊稱土地的主人為「東家」。那時候,雖然也有「地主」這個詞彙,但除了酒宴上「略盡地主之誼」的客套話之外,寓含的是尊敬、崇拜與羨慕,絕對不含貶義。
租地主田耕種的農民叫「佃農」。幾十年來流行一個別有用心的誤導,彷彿佃農要租就租一輩子,爺爺租了孫子接著租,做牛做馬也非租不可,這是極可笑的惡搞。租田戶是個流動性很大的職業,佃農非常自由。且地主大都為佃農提供傢俱齊全的「莊屋」,以召來遠客租種。大陸電影裡,大凡地主收租時帶著背槍的打手,凶神惡煞般去收租。但老人們說,:從未見過這樣收租的。就是現在,若有哪位房東帶著打手去收房租,估計這房子是永遠租不出去的。只有市場上黑惡勢力凶神惡煞般收取保護費,但收取保護費不是「市場行為」而是「權力行為」,和作買賣完全兩碼事。土地出租,卻是市場行為,不存在強賣錢買。
民國時代,城市與農村邊界是模糊的,城裡生話的人與農村生活的人之間有著活躍的人員自然交流。在城裡活得太累的人歸田,進入悠閑的耕讀之家的行列;農村中的無田戶不願做佃農,隨時可去城裡做農民工,絕對沒有「城管」、「暫住證」之類的煩惱。那時江南的水稻一年只種一季。所以當「小暑」節氣來到水稻開始成熟,收割就是一年當中的頂天大事。方言稱收割為「開鐮」。開鐮之前,佃戶會通知田東何日開鐮。在開鐮當天,「東家」(即地主)要送給佃戶犒勞,而不是相反。常例起碼是每戶佃戶一斤肉、兩壺酒。有的東家還會加倍。
稻穀收割後要盡快曬乾,否則很快會變質。晒時切勿混入石子,否則將嚴重影響米的質量。現代機米廠有穀粒和石子的分離設備,可以清除穀物中的石子,所以現在吃米飯很少硌牙。那時在農村沒有這樣的技術,如果稻穀中混入小石子很難清除。文革時有揭露劉少奇腐化的大字報,說劉在視察時,所吃米飯有專人一粒一粒挑選大米。其實是在挑米中的石子,而非挑好米粒。這說明在1960年代的機米技術還未很好解決米、石分離的問題。
1949年以前,地主的土地和財富有三種來源:1、祖傳家業;有些人家,祖上好幾代以前就擁有這些土地和財富。一般有錢人家總是送子弟讀書,書香世家,守住家業,代代相傳,只有傳到了大陸「土改」時代,繼承者因擁有祖傳的土地和財富遭殃。「土改」中有不少貧富顛倒、是非混淆的現象,許多財主家不幸出了個好吃懶做、嫖賭逍遙的後代,把萬貫家財賣得干乾淨淨,變為沿街乞討的叫花子,叫花子反而因禍得福,被劃為貧農。2、在外地做官、經商發了財,回鄉興家置業,購買大量土地;中國幾千年,一直是重農輕商的小農經濟社會。那時沒有銀行,銀錢放在家裡,怕偷怕搶,存在私人票號風險很大不放心。那時工商業也不發達,人們壓根兒瞧不起商人,不願投資興辦實業。「要想家業穩,作田是根本。」有錢之後第一個念頭便是買田。田是不動產,偷不走搶不去,年年增值,死後傳給子孫,家人就不會餓死。3、勤勞儉樸,聰明好學,善於經營,在本地被稱為「田秀才」,一輩子省吃儉用,有點積蓄便買田,土地漸漸增多,慢慢上升為中農、富農、地主。地主的土地和財富的來源,大致是上述這三種。其土地、山林、房屋等不動產,在交易、過戶的過程中,都簽署契約,按章納稅,並由政府主管部門頒發權證,既是公認的,又是合理合法的。
1949年前,地主階層在農村中的正面積極作用無可替代。地主們青少年時期大都受過嚴格的教育,是農村中文化素質較高的群體。他們讀的是四書五經、孔孟之道,儒家思想,深入骨髓。95%以上的地主憐貧恤老、救濟鰥寡孤獨、助教興學、救災賑災、修橋補路、興修水利、調解糾紛、倡導文化活動(舞龍燈、賽龍舟、唱大戲等)。舉凡農村中一切需要錢物的公益事業、慈善事業,都是由他們帶頭髮起,熱情贊助並充當捐資、獻物、出力的主角。
經過十年寒窗進入上層社會(官場)的,大多數是地主家的子弟。因此,當年的地主階層集政治精英、經濟精英和文化精英於一體,理所當然地成為社會的主流。即使許多科場失利、無意於仕途的讀書人回到鄉梓後,因其品德高尚、學問豐富、主持正義、辦事公平,往往被推舉為地方領袖,掌握著村、鄉、區地方事務的管理權。當年的政府非常弱小,既沒有社會救濟概念,又沒有過問地方事務的經濟實力。大量地方事務便責無旁貸地落在本鄉本土有聲望的富紳、地主肩上。
興辦公益事業和慈善事業需要大量資金,關鍵時刻要帶頭拿出白花花的銀子來。有聲望的富紳帶頭捐了巨資,人人跟進,形成「眾人拾柴火焰高」的局面,才能募集到大量資金,辦好地方事業。那時差不多所有的鄉村,都有德高望重、公益事業心強的地主,帶頭捐資。而當年地主將土地出租,解決了貧苦農民的就業問題,與資本家辦工廠給城市貧民提供就業機會,與當今外資進入中國解決城鄉富余勞動力的就業問題是一碼事。地主收租是土地投資的回報,工商企業利潤提成是資本的回報同樣是一碼事。
地主階層當年在農村佔有的土地和財富較多,是多種社會力量長期碰撞取得的均勢與平衡,是兩千多年來皇權專制社會優勝劣汰、自然選擇的結果,是一種符合當時社會需求、合理合法的重要的政治經濟結構要素。兩千多年前,孟子說有恆產者才有恆心。意思是只有財產較多的人,做事才有責任心,因為他要對自己的財產負責,對自己的家庭負責,對自己的聲譽負責。當年,地主階層以其財富、道德、學識和聲望,責無旁貸地擔負了政府職能缺失部分的職責,在農村中起著穩定社會的中流砥柱作用。
如果請中國大陸年輕人談談對「地主」的印象和認識,不少人會說出這樣一番套話:地主依靠出租土地剝削農民為生,是封建社會的一個剝削階級。他們品德敗壞,橫行鄉里,欺男霸女,無惡不作……其典型代表是黃世仁、周扒皮、南霸天和劉文彩。
黃世仁,延安時代歌劇《白毛女》中的老牌地主。劇中的黃世仁逼債,逼死了貧雇農楊白勞,強暴了楊白勞的獨生女喜兒。喜兒出逃後躲在山洞裡,以偷吃山神廟的供果為生。由於長年累月不見天日,營養不良,變成了「白毛女」。1950年代中期,中國大陸小學語文課本中有一篇《半夜雞叫》的課文,節選自戰士作家高玉寶的長篇自傳體小說。課文裡的地主名叫周扒皮。他為了催促長工們早起去幹活,半夜三更偷偷摸摸趴到雞籠子裡學雄雞打鳴,引起雄雞紛紛啼叫。雞一叫,長工們便不得不提早起床。後來長工們設計,故意將周扒皮當作「偷雞賊」痛打了一頓,在嘻笑聲中農民的仇恨得以發泄。而《紅色娘子軍》裡的南霸天利用萬貫家財,組織和支持反動武裝,與海南島GCD領導的游擊隊為敵。最後,被曾在南霸天的家中當過丫鬟、「紅色娘子軍連」的連長吳瓊花擊斃。劉文彩則是四川省大邑縣的大地主,「無惡不作」。他家設有「水牢」,把貧農冷月英關在「水牢」裡。四川省美院師生根據劉文彩的背景故事,集體創作了「泥塑收租院」,把地主壓榨農民血汗的場景形象化,文革期間全國巡迴展出,轟動一時。又將劉文彩的莊園改建成「階級鬥爭教育展覽館」,讓成千上萬的人參觀,展覽內容無中生有,不擇一切手段醜化劉文彩。
從此,「地主是農民不共戴天的仇敵」的概念,深深植入孩子們的心靈。
隨著真相被揭開,上述「地主」形象都是為政治目的而編造的。比如2000年笑蜀先生根據多年調查,寫了一本《劉文彩真相》;劉文彩有不少濟困扶危的義舉,還有慷慨興學的美名,斥資200萬美金興建了四川省最好的「文采中學」,但也有吸鴉片煙、玩女人、討小老婆等當時有錢人的通病。劉家根本沒什麼「水牢」、「地牢」、「行刑室」,這些都是編造。
極左年代,許多中、小學請當地「土改根子」當過長工的老貧農來學校作「憶苦思甜」報告。有老貧農在講台上講著講著,忘乎所以,話題突然走偏,手舞足蹈地說:有人說地主壞,但我我那東家對我就特別好,每年都送我十多斤臘肉過年,吃得嘴巴流油。不像1960年過苦日子,飯都沒得吃,差點餓死了……。主持人只好把老貧農攆下講臺。那個年代,如果是出身不好或有歷史問題的人這樣作「反動宣傳」,會立即打成反革命,判刑坐牢,甚至槍斃。但「土改根子」,講的又是實話、真話,只好不了了之。
1950年6月,中共中央決定開展土改。一聲令下,整個農村立馬籠罩在紅色恐怖、血雨腥風之中,200多萬地主的人頭紛紛落地。進行「土改」為什麼要殺那麼多地主?美國記者埃德加?斯諾在《西行漫記》中寫道(大意):我曾追問毛澤東,井岡山時期,蘇區的面積只有那麼大,人口只有200多萬,每年的稅賦有限,你們是怎樣解決幾十萬紅軍軍糧軍餉的?毛澤東王顧左右而言他,迴避了斯諾的提問。毛澤東為不直言相告,顯然有難言之隱。從1927年秋收暴動入井岡山搞武裝割據開始,毛澤東一直沿襲打土豪的辦法,解決軍糧軍餉。每解放一個地方,便把那裡的地主通通殺掉,奪取他們的財富充作軍糧軍餉。紅區的土豪打光,便派出突襲隊,月黑風高夜到白區去打土豪,斬盡殺絕,擄掠一空。
1949年後,百廢待舉,到處需要錢,新政權入不敷出,捉襟見肘,財政危機相當嚴重。軍事方面,西要進藏,南要進軍海南島,東南準備攻打臺灣,北要抗美援朝,幾百萬解放軍軍糧軍餉無處而來,於是掠奪農村地主財物的「土改」便應運而生。毛澤東毫不諱言,要把土改列為「取得財政經濟狀況基本好轉的首要條件」。
土改的第二大目的,是用地主的鮮血,鞏固新生的紅色政權。建政後,國民黨及其遺留、派遣在大陸的軍政人員反抗相當強烈,新生的紅色政權內外交困,隨時有被顛覆的危險。這時毛澤東認為,必須把反革命的囂張氣焰鎮壓下去。於是,他選擇了殺地主。土改時,批准殺人的權力在區一級,二十來歲的區長或區委書記掌握著全區十多萬人的生殺大權。深夜,年輕的區委書記或區長坐在煤油燈下,根據各鄉上報的材料勾畫殺人名單。如果這位年輕人心地比較善良,手中的「硃筆」對於可殺可不殺的人或可不劃紅勾;如果這位年輕人「階級鬥爭」觀念比較強,殺紅了眼,「硃筆」一路勾畫下去,則刑場上就非常慘烈。殺地主,沒有任何標準。每個村子都要殺,不殺是不行的,上面的政策規定:「戶戶冒煙,村村見紅。」假如那個村子裡沒有人夠資格評上地主,就將富農提升為地主;假如連富農都沒有,把某位倒霉的富裕中農提上去。而鬥爭地主的場面也十分野蠻,拳、腳、鞋底、棍棒、皮鞭一齊上,打得皮開肉綻、口吐鮮血、傷筋斷骨,慘叫哀號之聲不絕。對於強加的罪名,跪在鬥爭台上的地主想解釋一下,就立即被拳打腳踢。因果循環,報應不爽;很多當年如此對待地主的積極份子,在文革中也被毛澤東的紅衛兵照例對待,因為他們的身份變成了「修正主義分子」。
「土改」的第三大目的是:動員廣大農民參軍,上「抗美援朝」前線。
「土改」產生了的惡劣的後果和嚴重的後遺症。
首先,「土改」人為地製造仇恨,摧毀了中華民族的優良道德傳統,在人民中留下了深深的傷痕。華夏大地本來是一個文明禮義之邦,尊老愛幼、相互禮讓的儒家道德深入人心,各族人民世世代代和平相處。在農村,上下不相慕,貧富兩相安,生產生活,秩序井然。自從「土改」將謀財害命、殺人越貨,顛倒為備受讚揚的「正義事業」之後,人心渙散,傳統道德觀念崩潰,代之而起的是自私自利,相互爭鬥,爾虞我詐,道德淪喪。今日之中國,人慾橫流、物慾橫流,追本溯源,「土改」難辭其咎。
其次,「土改」破壞了農村的生產力。農村中有一批勤勞儉樸、善於經營「田秀才」,他們上升為富農、地主後,代表著當時農村的先進生產力。他們農具比較齊全,資金比較充足,生產具有一定規模;他們經驗豐富,接受新生事物較快,有能力選擇和改良作物的品種;他們的農、副業產量總是達到當地最高水平;他們先進的耕作方法給貧苦農民起了示範、帶頭作用;如果讓他們繼續富下去,其子女留學美國歸來後辦農場,中國的農業或許會改變面貌,跟上世界前進的步伐。但不幸,土改中把他們打壓下去,殺的殺,關的關,管的管,生產資料瓜分得罄空。中國農業一條極有希望的出路被打斷了。
第三,「土改」使農村基層領導徹底惡質化。在科舉時代,沒有「功名」的人是不允許進入地方領袖層的,因此地方領袖素質較高,廉潔奉公,能真正為群眾辦事。鄉村地方領袖第一次惡質化,是從晚清1906年廢除科舉制度後開始的;由於大家都沒了功名,誰可以當地方領袖,三教九流之輩見有機可乘,便憑藉土地、資本、祠堂、武力、公產、宗教和個人關係紛紛鑽了進來。這些人魚龍混雜,良莠不齊,形成派系小集團,忙於爭權奪利,置貧苦農民於不顧。這些人不受儒家道德公益心的約束,貪贓枉法,為所欲為。從此,農村社會開始動盪不安。而「土改」利用「流氓無產者」(扒手、小偷、地痞、惡棍、無業流民等)為主力軍,鬥垮地主、富農後,這批「苦大仇深」的「土改根子」紛紛入黨做官,趾高氣揚地成為「書記」、「委員」、「主任」、「鄉長」、「村長」,使農村基層領導徹底惡質化;這些人洋洋得意上臺作報告,開口第一句便是:「我是個大老粗」,不因沒有文化感到羞恥,反以為榮!這些人自私自利、吹牛拍馬,偽裝積極,拉幫結派,任人唯親,欺下瞞上,惟命是從;他們能力低下,不懂生產,卻指手畫腳瞎指揮,常常造成重大經濟損失。農村領導權落在這樣一幫沒有文化、素質低劣、目光短淺的人手裡,農村的傳統道德觀念徹底被顛覆。
第四,1953年「土改」結束,在政治、經濟和軍事上,全面達到了發動土改運動的預期目的,滋長了毛澤東的驕傲自滿情緒,增強了毛澤東的絕對權威地位。所以,毛澤東在「土改」後不久加速合作化、人民公社化、大躍進,到1960年前後,農業生產全面崩潰,餓死數千萬農民。此後在文革中更是倒行逆施,全國「皇民化」,國民經濟頻臨崩潰。
「土改」以及此後多變的農業政策,產生了嚴重的後遺症:農業生產停滯不前,長期處於落後狀況,至今無法跳出小農經濟的窠臼,遠遠落後於世界農業發展水平。直至今天,農村依然貧窮落後,農民依舊苦不堪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