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段時間,中共似乎對著名藝術家艾未未進行了一系列媒體的大批判。這個顯然是有很長一段時間沒有出現的情況了,所以今天我們來談一談,中共為什麼在這個時候重新啟動「大批判」這個武器。
最近對艾未未的抹黑戰
首先看一下最近對艾未未的抹黑戰。國內的媒體主要是新華社和《人民日報》旗下的《環球時報》,再加上香港的一些中共控制的媒體。它主要表現形式是下面這些文章,一個是最早的時候,《環球時報》的兩篇社評。它的具體內容是4月6日的一篇「法律不會為‘特立獨行者’彎曲」,這篇文章主要說艾未未是一個「特立獨行」的行為藝術家,說他活動在「法律邊緣」,不斷衝撞中國的法律「紅線」,因此要為此付出代價。4月8日,另外一篇社評題目是「是誰在嚴重違背法律精神」,這一篇主要是來反擊西方媒體在這個問題上呼籲中共要尊重人權的。
另外,新華社有過兩篇英文的報導,一篇是幾句話的報導,很短的幾句話,很快就刪掉了;另外一篇是長篇的英文報導。
香港的兩個主要的喉舌媒體,一個是《大公報》,一個是《文匯報》,內容都差不多,其中以《文匯報》15日在要聞版的一篇文章為一個主要的特徵,在這篇文章裡面它把艾未未指為「五毒俱全」的「五玩藝術家」。
這些媒體所進行的宣傳內容和性質我們來分析一下,從內容來看的話有這麼幾類,一類主要是在政治上抹黑,這個是以《環球時報》為主,比如說到他衝撞法律「紅線」,說他「特立獨行」,這些都是屬於政治的。
另外一方面是談他的經濟問題,這個是以香港《文匯報》為主要特徵的,說他偷稅、漏稅,銷毀會計憑證,還說證據確鑿。
第三方面是關於生活作風方面的,那也是由香港《文匯報》為代表的,說他傳播淫穢物品罪、重婚罪,也是說證據確鑿。
第四部分是講他在藝術方面抄襲別人的,這是以新華社第二篇英文報導為主要特徵的。它的內容主要是說艾未未涉嫌逃稅、抄襲和侵吞資源,這篇文章很長。
第五方面就是提到藝術水平問題,這個也是以新華社的英文稿最先提出來的,說他只是三流藝術家之類的。
整個這一套媒體所發動的攻擊,從各方面來看,它顯然不是媒體的獨立操作,而是在中共當局一手操控下進行的,所以是由中共當局啟動的這麼一個媒體的攻擊。為什麼這麼說?我們可以從四個方面來看:第一個方面是,所有的這個宣傳都發生在艾未未被抓兩天以後,是中共當局抓人在先,然後再開始抹黑,這顯然和抓人變成一個整體。
第二個是關於《環球時報》怎麼運作。這一次,有一個外國專家寫了一篇非常詳細的他個人的經歷,包括他所知道的《環球時報》如何接到上級的命令,如何讓大家去分析國內外媒體,特別是海外媒體對於這件事情的報導,而要逐條批判。而且明確說明瞭這是來自上面的命令。
第三點,從新華社的文章可以看出,因為新華社的性質就是屬於中央一級的喉舌媒體,中央一級的喉舌媒體除了《人民日報》是黨報以外,那就是新華社,而且它兩次用英文發表。所以從這點來看的話,它是來自於中共當局的一手操控,因為它不是普通的媒體在發表這樣的文章。
至於《環球時報》,剛才講的,它是來自上面的命令。那《環球時報》歸誰管呢?歸《人民日報》管,它是《人民日報》屬下的。所以顯然整個這一套是中央一級的喉舌媒體直接參與的。香港的《大公報》和《文匯報》,就在香港回歸中國之前就是中共的喉舌媒體,這個性質一直保留到現在。從這個媒體宣傳可以看到這是中共當局一手操控的。
圍攻的大批判性質
我們下面再來看另外一件事情,就是這次媒體發表的這些宣傳抹黑的文章,它應該是屬於大批判的性質。有人寫了文章就說到這一類的抹黑,特別是西方人寫到這個文章的時候,說這一類抹黑經常用在貪官身上,就說這些貪官在倒臺前,就拚命吹捧這些貪官,而倒臺後就要去抹黑他,從經濟到生活,說得一無是處、糜爛不堪。
其實這兩件事情性質完全不同,貪官倒臺以後的所謂抹黑,它並不屬於抹黑的性質,因為所講的基本上都是屬實的,而且在很大程度上由於不願意把這個事情說的太嚴重,往往還說輕了一點;而不屬實的部分是倒臺以前,就是這些貪官們在位的時候對他們的正面歌頌,那是不屬實的。
這個也不是從一天開始的,從江澤民統治開始,這就是中共的統治手段。就說它讓所有的官員都去貪污,都去腐敗,這樣它就可以把這些貪官都控制在手裡。有限制的、有選擇的進行反貪,就變成黨內派系鬥爭的武器。這裡兩個最著名的,一個是北京當年的陳希同,就是用反貪的名義把他搞下去,被江澤民搞下去;另外一個是上海的陳良宇。一個陳屬於一個典型。在這裡它既不是像毛澤東以前搞的那些路線鬥爭,也不是政治鬥爭,而是純粹的派系,就是不同的利益集團之間爭權奪利的這種鬥爭性質。
它有幾種類型,一種是權力鬥爭,像剛才講的陳希同、陳良宇,還有就是各級官員在政治上倒臺的,都屬於這個類型。包括這次重慶打黑打出來的文強,都是屬於權力鬥爭失敗的那一方。
第二種類型是本人是貪官,但是後臺不硬,在某種時候就會被推出來當替罪羊來平息民憤。這一點大家知道在推出的貪官當中,有相當一部分人他的出身是比較低的,就說沒有太子黨,沒有有權勢的家族為他撐腰的,這些人雖然他們自己當了省部級的高官,還是比較容易被推出來,因為他們沒有後臺,打擊他們不會牽一髮而動全身。
第三種就是被真正的權力集團掠奪了財產以後抹黑的,這個抹黑就是真的了。我認識一個人是從中國大陸出來的,他曾經被中國的報刊稱為十大貪官之一的。但是我在認識他以後,聽了他講以後,我才發現事實顯然並非如此。因為中共說他貪污的財產、侵吞國家財產當中最大的一筆並不屬於他的財產,是當時他在公司作為公司法人,公司在對外投資當中收購外國的一個礦山,或者是一個公司以後,他作為公司法人在這個收購當中籤字的。那麼中共就說他把這個財產據為己有。事實上他對這筆財產並沒有支配的權力。而且這類的情況,如果說這個作為法人代表的人,他沒有國家這一級的權力作為後盾的話,如果他不是中央一級的太子黨的話,一般是做不到的,因為他買的財產所在的這個國家,這個國家也不敢把財產交給他個人。如果中國政府一旦提出來說這個財產是國家的,那麼這個財產原來的擁有國,一定會把這筆財產交給中國政府。所以這種人他所謂貪官,實際上是權力鬥爭失敗的一個結果,他並沒有真正得到這筆財產,而且這筆財產也從來不是他的,他也從來沒有,也不可能貪這筆財產。
這種情況可能在還不是真正的太子黨,並不是真正權力集團的人物,而是在改革開放的前10年,還有一點機會作為民間的企業家能夠建立起一定的企業集團來,然後就被真正有權力的人看中以後,把他的財產給侵吞了,然後給他安上一些帽子。這種情況是有的,儘管可能並一定太多。那麼所謂貪官就有這麼幾種類型。
可見這裡主要是在共產黨的體制內部權力鬥爭的結果,包括最後一種在內,它的最重要的特點是基本上不觸擊體制本身,它也不觸擊到黨的性質這些問題,被打擊的對象基本是體制內的官員,是體制的產物。但是體制本身,就是中共,卻把這些人當作體制的例外來處理,就是把他的財產沒收了,又贏得了權力鬥爭的勝利,還要向百姓證明,卻不是證明這個貪官是共產黨裡面體制所造成的,而去證明中共的偉光正,要證明中共打擊這些貪官,反對腐敗的決心和中共的成果。這個是對貪官所進行的所謂的抹黑行為,但是實際上這個不屬於大批判形式,甚至都不屬於抹黑形式。
對艾未未的抹黑情況就完全不同了。第一,它是把他作為黨的對立面來對待,特別是黨的政策和黨的方針的這種對立面來對待。第二,它所用的理由非常荒謬,我們可以比較一下:比如它所說的抄襲,就是連它所謂被抄襲的受害者,他都出面要《新華社》不要濫用他的名字。像這一類,就是一個想法,這種沒有經過專利申請的想法,實際上是知識產權當中最不容易被證實的一類。而中國是一個世界著明的山寨大國,不僅在中國自己國內拷貝、仿造,而且向全世界輸出無數侵犯世界各國智慧產權的冒牌貨,然而中共卻不管,這種是明顯的特別容易證明的,而且所有的法律都可以管的,中共卻不管。它所拿出來用的理由很荒謬。至於所說的三流藝術家什麼,這藝術家的水平也不是由黨規定的,而且藝術欣賞本身就見人見智的,更何況幾流藝術家和抓捕罪名有什麼關係?你不能說這個人不是一流藝術家所以就可抓他,這個就沒有道理。
至於說《環球時報》的總編胡錫進在微博上所謂引述美國的傳媒,說艾未未在紐約生活期間經常到大西洋賭場玩,這個說法更是荒唐。美國傳媒是誰?哪個美國傳媒?這個我想多半都是中共控制的中文媒體出口轉內銷。而且到大西洋賭城去玩,跟中共抓他有什麼關係?這根本不是抓他的理由。人家自己掙的錢,自己在消費,到賭城去消費和到哪一個旅遊區去消費,跟它有什麼關係,這又不是共產黨員、共產黨官員用人民的血汗錢,跑到賭場去幾千萬上億的去揮霍賭博,根本就不是那麼回事。《環球時報》的總編他有沒有曾經指控過任何一個貪官到澳門去賭博輸掉幾千萬呢?根本就不敢,根本就不會去說。
第三,就是絕大多數喉舌媒體的指控跟可能進行的法律程序沒有任何關係,也就是說和法律所認定的涉嫌犯罪是沒有任何關係的。第四,是媒體先於法律給他定罪了,像香港《文匯報》它每個指控後面都說證據確鑿。那麼是《文匯報》去調查的嗎?如果是《文匯報》去調查的,它怎麼能說證據確鑿?因為《文匯報》的調查不能作為司法證據,它去調查是不是就在妨礙司法了呢?或者說這是警方通報給《文匯報》的,如果是這樣的話,《文匯報》是否和警方串通起來一起偽造證據的呢?
所以從以上我們所說的表現來看,這一波的抹黑,它的性質更接近於中共在歷史上的大批判。這種大批判應該屬於文革思維,在文革當中對劉少奇、對林彪的批判當中,在1989年426的社論當中,再從1999年對法輪功的扑天蓋地的譭謗宣傳,它都能找到類似的影子,是一個類型的。最近這幾年確實不多見了,而且這次規模要小得多,效果也要差很多。
和文革以來幾次大批判的效果比較
我們來看一下,這次和以往的幾次大批判,它的效果相比較有什麼特點。首先是看是誰在組織這個大批判?以往的大批判它的源頭組織者是比較清楚的。文革的時候是毛澤東本人和他領導的中央文革小組;89民運的時候是當時的領導人鄧小平和它的一幫老人幫們;而1999年是江澤民本人和它直接管轄的打手「610」辦公室。
我們現在能夠追溯到的前面幾次中共大批判的做法,它都是來自最高層一個人和這一個人所直接操控的工具,而那些工具都是比較專業的喉舌。中央文革小組它主要的成員就是黨中央的筆桿子,像張春橋、姚文元等等。而99年中共中央成立的處理法輪功問題領導小組和下面的610辦公室,它的配置就是典型的槍桿子、筆桿子的設置,就是專政機構和宣傳機構的設置。在領導小組這個層面上有當時負責宣傳的丁關根和政法系統的羅干。而在610辦公室這個層面上則有負責宣傳的李東生和政法系統的劉京。所以在宣傳這部分是職業的做宣傳的人。
在這一次我們發現有幾個不同的特點。第一個,是它的規模比較小但是級別很高。因為大概是對象只有一個人,既沒有組織也沒有行動,所以要傾全國資源用所有的媒體撲上去可能它自己也覺得過分。但是從級別上看,對待一個人它已經是超級規模了,它已經是由中央一級的喉舌媒體出動了。
第二個特點是全方位出擊,《新華社》的英文對外,《環球時報》對內,香港媒體出口轉內銷,再加上從司馬南到網路評論員,這樣的高級和低級的「五毛」,可以說非常的全面了。但是由此而暴露的問題也不少,這就是第三個特點。在整個組織上顯得相當混亂,因為中共一般要打擊某個人它都是輿論先行。這一次是不一樣的,它是抓人在先,輿論反倒是之後了。好像是原來沒有考慮到輿論,僅僅是抓人,後來因為國內外的反彈很強烈之後的這種應急、救急的行為。看上去是這樣的。
也就是在開始決策的時候沒有考慮到,所以就顯得在輿論上的運作有多頭混亂的局面。你看《新華社》的兩篇文章都是英文的,但是第一篇發表不到一天就刪掉了,第二篇它既沒有發表在《新華社》的官方網站上,甚至都沒有中文版本,而是透過另外一個西方網站發表的。所以就很顯得偷偷摸摸、小裡小氣的。
而香港的《大公報》編輯主任在回應自由亞洲電臺查詢的時候,他表示他接受的是來自公安部門或是司法部門的正式發布。怪不得《大公報》和《文匯報》的報導都顯得非常的外行和糊塗。原來他們接受的都是典型的外行的領導。因為公安部門它並不是搞宣傳的行家,所以問題在這裡。對香港喉舌的領導並不歸公安部門。這裡面就反應兩個方面的問題,一個是中共,中共由公安部插手了中宣部的領域;而另一方面是媒體,就是香港的喉舌居然接受了公安部的不專業的瞎指揮。這兩方面看都是名不正言不順,就在中共自己的系統裡都是名不正言不順的。
從這裡就反映出另外一個問題,中共現在對媒體宣傳的指揮協調能力相當差。特別是對一些應急的事件和需要國內外協調的,比較大的協同作戰能力已經相當差了。另外一方面看出來就是中共整個的統治機器有失靈的趨向,這和最近這幾年的一些表現是符合的。你看最近這幾年,第一個是中央最高層不同的領導人各自發表不同的言論,另外一個是地方諸侯各自為政,而且他們插手原來屬於中央的一些特權,比方發動地方性的政治運動。這些表現和這次中共的統治機器失靈這一套,其實是一致的。當然有人會說不同的言論和地方諸侯是有人唱紅臉,有人唱白臉。但是它看上去更像樂隊沒有指揮、軍隊沒有了司令部。
在艾未未事件當中喉舌的表現,另一方面充分說明中國完全不是一個法治國家。當然這一點本來不是什麼新聞,但是因為以前中央一級的喉舌媒體已經有一段時間沒有公開的介入大批判了,因此就沒有像這一次那麼引人注目。
以前我們曾經討論過的,最後一次大批判是針對法輪功的。但是因為法輪功的堅持,因此幾年以後如果持續進行批判的話,反而變成中共無能無奈的標誌了,所以他們後來就把迫害掩蓋起來,大批判的武器就基本上失效了。這一次這些主要媒體的表現就把當局任意踐踏法律的行為,再一次通過媒體行為曝光出來。
我還在這裡注意到另外一個問題,就是中共這個系統它真的就從來沒有把法律當回事。就像前不久,姜瑜對國外記者說不要拿法律當擋箭牌,這已經成為國際笑料了。我其實一直比較同情這些外交官,因為外交官一般都受過比較好的教育,而且比較能說會道。結果卻要在面對外國記者提問的時候,當然這個記者不是《新華社》或《人民日報》記者,經過排練以後的問題,他們面對真正記者提問的時候,就往往會說出驚人之語。這個對任何一個受過一定教育的,有一定自律的人來說是很困難的事情。他必須是兩種情況才能在國際媒體面前這樣表演而自己精神不崩潰,一種是極端無恥,還有一種是神經極為堅強。我想可能他們兩者都兼而有之。
還有一點就比較奇怪,就是這些人不管是發言人也好,還是一些主要參與人權迫害的經常在國外露面的人也好,他們共同之處都是不懂法律。就像上次中國反邪教協會的副秘書長在美國被問到,迫害法輪功是沒有中國法律基礎的。她回答是她不懂法律,而且不要和她談法律。問題其實不在她們懂不懂法律,因為本身不是法律工作者們不精通法律是正常的。但是像他們這樣發自內心的對法律沒有任何概念,沒有任何尊重,而且她們說那種話的時候是非常自然的一種表達,你還真不能說她是裝出來的,這一點是最可怕的。就是她們是真的不知道,不尊重法律不是一件光彩的事情。當然就這些人的工作而言的話,還真的不能讓她們懂法律,因為她們要真懂了法律那可能真會加速她們的精神崩潰和人格分裂的。
這一次還有一個特點就是網民基本上是一面倒的和黨的喉舌唱反調。從這一點來看,最近十年網路和民意的變化是相當明顯的。在文革和六四,以及迫害法輪功的前幾年,輿論宣傳基本上是單向的,就是民間它只能被動的接受。但是最近十年來,天平發生非常大的變化,這幾方面的變化我們可以看得比較清楚。
第一是中共的統治集團它在經濟上加速掠奪和一系列配套的政策方針,已經把自己和大多數人民放在敵對上,這一點不管是中共也好,或放在它對立面上的人民也好,大家都已經很清楚了。無論是四川地震時候的學校豆腐渣工程,還是三聚氰胺的毒奶粉事件,中共實際上是用自己的行動粉碎它在人民心中精心塑造的形象。
第二方面是網路的普及,尤其是由法輪功學員開發的破網軟體,使得至少有幾百萬的中國人可以自由的突破網路封鎖,看到外面真實的消息。社交網站的推廣也使得信息的流通從單向變為網路型的。當然國際通行的像推特、臉書,他們的應用因為中國是封鎖的,所以還是有賴於破網軟體的使用。所以網路的普及也使得單向的、灌輸型宣傳的效果大打折扣。
第三點是大紀元時報的系列社論《九評共產黨》,和因此引發的退黨大潮,對中國社會的影響。無論你相信還是不相信,真的不能小看這9千多萬人退出中共及其相關組織所造成的影響。因為當退出中共的人數達到一定臨界點以後,退出來的人他們在平常的言行當中會表現出來。至少會表現出來對中共不再那麼恐懼了,而當人群當中不恐懼的人達到一定數目,形成一定規模以後,一個原來恐懼的人當他在周圍相當數量的不恐懼的人當中的話,他也會逐漸的擺脫恐懼。以至於不僅在私下裡,在公眾場合大家都表現出蔑視中共的態度。蘇聯和東歐共產黨的倒臺,和他們倒臺之前大量黨員的退出和流失,有相當大的關係。
中共這一次重新啟動這個喉舌大批判的功能,一方面當然表現中共在意識形態上有回歸毛時代的趨勢,另一方面更說明中共統治信心的缺失和手段的貧乏。好,謝謝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