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國的警察是為民眾服務的,我們這兒的警察呢?把中(共)國的警察比作狗,不知始於何時,反正是有些年頭了。在眾多百姓的心目中,警察與狗是可以劃等號的。河南、安徽等省份的某些地方,早就把警察叫做「狗子」了:交警叫「站街狗子」,巡警叫「遛街狗子」,公安干警通稱「黑狗子」(無論其穿不穿黑制服)。
狗的職責是看家護院,警察的職責是當好權貴階層的家丁。換言之,警察就是中共統治者豢養的走狗。應當承認,警察隊伍裡面也有一些人良知未泯,不會像惡警那般肆意為非作歹,但是上峰佈置的任務不得不去完成。故而,將大多數警察歸為「狗東西」並不過分。我有時覺得他們還不如狗吶——除了得狂犬病的狗,一般的狗只是吠上幾聲,至多再追咬一陣,也就了事;而警察敲詐勒索、欺男霸女,常年橫行無忌,還專門追捕好人,甚至於光天化日之下,在馬路上「親自」開槍把人打死。將警察與狗相提並論,還真是抬舉了他們。
常言道:狗仗人勢。警察正是依仗其主子的權勢與國家專政機器的威勢。耀武揚威,欺壓百姓的。俗話說:惡狗擋道。現時的警察不光隨意封路,而且還任意攔截路人,進行盤問、搜查,比單一的擋道要惡劣多了。民眾在背後咬牙切齒地罵他們為「狗日的」。
自然,警察與狗在外觀上也有不同之處:狗有尾巴,而警察沒有。其實,警察也是有尾巴的,只不過那根尾巴是無形的罷了,你沒見世人形容他們在主人面前那副搖頭擺尾或搖尾乞憐的樣子麼?那條無形的尾巴搖起來絲毫也不亞於有形的尾巴。
近讀南宋文學家周密的史料筆記《癸辛雜識》,內有一則《狗畏鼻冷》:「狗最畏寒,凡臥必以尾掩其鼻,方能熟睡。或欲其夜警,則剪其尾,鼻寒無所蔽,則終夕警吠。」原來,狗尾巴還有掩鼻助睡的功能;原來,被剪了尾巴的狗睡不好覺,只得「終夕警吠」。
狗的嗅覺靈敏,警察的政治嗅覺更靈敏。時下,中國大陸的「茉莉花散步」乃至「茉莉花革命」,雖然聲勢不大,但正在數十個城市此起彼伏地延續著。這些日子,幾乎所有警察都出動了,拿對講機的、拿警棍的,全都十分緊張而又奔忙不停,並將中外記者、疑似嫌犯、過路群眾作為他們的吼叫對象。奉命而忠於職守的警察們,不住地叫喊著、驅趕著、扭送著,以至於「終夕警吠」,連星期天都不休息。莫非他們那無形的尾巴,也被主人剪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