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十一年往事,三千里外無家,孤身骨肉各天涯,遙望神州淚下。金殿五曾拜相,玉堂十度宣麻,追思往日謾繁華,到此翻成夢話。」這是北宋奸臣兼貪官蔡京「伸手被捉」後寫的「我的沉痛反思」的「檢討書」,「檢討書」雖然「很不深刻」,還在那裡唸唸不忘榮華富貴,但是在皇帝那一把手那裡,已是過了「思想關」。皇恩浩蕩,沒判蔡京死刑,只是判了一個類似「死緩」的流刑,發配到嶺南韶關去「勞動改造」。
但是蔡京剛走一半的路程,就在長沙被百姓判了「死刑」。王明清《揮塵後錄》中記載了蔡京之死:「初,元長之竄也,道中市食飲之物,皆不肯售,至於辱罵,無所不至。遂窮餓而死。」
蔡京窮餓而死?不,不是窮死的,是餓死的。
蔡京被流放,開始時還是很講「高級幹部」派頭的,身邊還帶著三個女人。他把平日從百姓那裡搜刮來的金銀財寶裝了滿滿一大船,在蔡京看來,錢能通神,沒有了權,只要有錢,什麼事擺不平?貪官們的思想都是「相通的」,在有權之時肆無忌憚地弄錢,為的就是退下來後依然可以過著幸福的日子,有阿堵物做底,判刑也算不上什麼!大概在這種思維的「指導下」,蔡京被流放了,還想過著妻妾成群的生活。但是他想錯了,他低估了北宋人民的「反腐覺悟」。北宋人民個個都需要錢,與蔡京相比,北宋人民更需要錢,但是個個都不要那腐敗的「臭錢」。都說商人唯利是圖,都說商人見利忘義,但是北宋的商人取義棄利,以其在金錢面前毫不動心的態度樹立了可堪一記的形象。聽說是蔡京來了,開旅社的不給他「開房」,開飯店的不給他「開餐」,開小商品百貨店的也不賣他一塊餅乾、一聽罐頭,開再高的價也不賣。從開封到長沙,「三千里外無家」。三千里的路上,蔡京很難買到一口飯、一盤菜、一杯茶。到長沙,無處安歇,只能住到城南的一座破廟裡,病困交加,飢寒交迫,餓死了。
到了被「雙規」之後,甚至到了被判刑之後,蔡京依然還可船裝金銀,巨額財產來源不明,數額是如此巨大,可是居然沒有被判死刑。也許北宋的理論家是如此「理論」的:蔡京所貪數額雖然巨大,但他沒有造成直接損失,所以情節不算嚴重。是的是的,腐敗亡國,也肯定不是腐敗分子直接亡的國。在這些理論家看來,也許蔡京之死,老百姓罪不可赦。他是老百姓害死的,北宋的老百姓不講「人道」哪!怎麼能讓人活活餓死?然而,你也不能把老百姓怎麼樣,沒誰直接把蔡京殺頭啊!
人民,只有人民,才是推動歷史前進的真正力量;人民,也只有人民,才是反腐倡廉的真正力量。北宋人民在反腐敗裡的表現,或許讓我們看到了體制外的反腐敗力量,只有全民行使自己的權利,才能讓腐敗分子膽寒,讓腐敗分子真正懺悔。事實上,蔡京以前對此一直沒有「深刻認識」,到了長沙,即將餓死,他才真正自省:「京失人心,何至於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