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英國《英中時報》報導,英國內政部於近期公布了新移民政策實施「意向書」(Statement of Intent),對從4月6日開始生效的移民新法和技術移民配額實施辦法進行詳細的解釋說明,並公布了過渡時期的T1、T2簽證轉換或申請的辦法。
儘管「意向書」還有待國會審核通過,最終定稿或與「意向書」有些許出入,內政部事先公布意在讓有意海外招聘的企業「早作準備」。
過渡期安排
移民新法的實施將以今年4月6日為「分水嶺」——T1(General)高技術移民類別將於4月6日起正式終止,所有在4月6日及以後申請T2工簽的人士,將依照新法規定進行審核,即使申請人於4月6日前獲得僱主擔保證書(Certificate of Sponsorship)也要依照新法辦理。
對於目前已經持有T1(General)簽證,或之前非記分制下高技術移民簽證的人士,4月6日之後申請延簽,以其首次獲得該簽證時的要求為準,不受移民配額限制。已經持有T2(General)工簽人士在新法生效後續簽或申請更換新的僱主,可以不受新移民法的影響。
在4月6日以前獲得公司內調簽證的持有者不受新法限制,且在五年期後還可申請續簽。此外,在2010年4月6日以前獲得公司內調簽證的職員在未來簽證五年期滿後還能夠申請永久居留權。
T1 PSW(Post Study Work)簽證持有人不能在4月6日後轉換為T1(General)簽證,但可以申請T2擔保工作簽證,且不受配額的限制,此外,此類申請人可以不用受新法「本地勞工測試」(Resident Labour Market Test, RLMT)*規定的影響。
學位水平職位與短缺名單
「意向書」採納了移民諮詢委員會(MAC)的意見,要求在四月以後申請T2的人士,職位類型需羅列在「大學學位水平清單」(Graduate Level List,G-Level)上。
申請者可直接登陸內政部網站查閱其職位的「標準職業分類編碼」(Standard Occupational Classification, SOC),若職位不在這一清單上,又不屬於短缺工種,則申請T2無望。
儘管清單以「大學學位水平」命名,但是T2簽證申請人在遞交簽證申請時無需提供大學學歷證明。同時,T2申請人在計算分數時,個人學歷不再作為一個加分選項。
「意向書」同時說明,以往用於T2工簽申請分數參考的短缺工種名單將因此修改,不在G-Level名單上的工種將被「移除」,但是G- Level上多是經理級別,或會計師、工程師與科研人員等職位,並無技術大廚、美發師、房產中介等「非學位水平工種」。
MAC方面表示將對這類僅在短缺名單上的職業種類進行重新審核,考慮是否保留一些「特殊技術人才」,有關的報告將在4月6日之前出臺,屆時政府將對此做出回應。
僱主申請工簽名額有要求
據「意向書」規定,英國本地公司在聘用海外僱員時,必須首先獲得CoS擔保證書。CoS證書將分為兩類,一類是受20700配額限制的 CoS(Restricted CoS),另一種是不受人數限制的CoS(Unrestricted CoS)。
僱主若申請受限CoS,需確認職位在短缺名單或G-Level名單上;或職位已經通過「本地勞工測試」(RLMT),職位薪酬達到最低薪酬要求。
僱主成功申請到CoS名額並不意味著僱員能夠成功獲批工簽。持T2工簽來英人士,要獲得簽證必須最少取得70分的積分。若僱主從英國境內聘用非歐盟國人士,包括從其它簽證類別轉為T2簽證的申請人,已持有T2簽證申請轉換僱主的人士,續簽T2簽證的,可以獲得不受限制的CoS證書。20700個名額將以首月4200個,之後每月1500個的形式進行分配。內政部將從3月16日起接受4月份CoS限制名額的申請。
內政部會根據僱主提供的招聘職位情況進行打分,最低要求為32分。若申請數超過當月配額的數量,則高分者可有限獲得分配名額。
在短缺名單上的工種、且屬於科研類職位(PhD Level),可以優先獲得75分積分。不同薪酬水平也將給予相應的積分。年薪兩萬鎊至20999鎊為2分,之後每增加1000鎊可多得1分。薪酬在£28000到£31999得10分,£32000到£45999的得15分,£46000到£74000得20分,£75000到£999999得25分,10萬到15萬鎊的得30分。
永居申請會改動
從4月6日開始,有關永居申請規定的改變將有一定變動。原持有T1簽證的申請人,薪酬水平必須達到上一次續簽T1時的標準;T2持有者申請永居的薪酬標準必須符合政府對相應職位的薪資要求。這兩類永居申請人無需參加ESOL英文課和公民課的學習,只要提供通過「英國生活」(Life in the UK)考試的證明即可。
內政部表示在2011年年底將會出臺更多相關的永居申請改革條例。有關新設立T1人才引入類別(Exceptional Talent),修改T1投資移民、企業家移民相關條例的計畫將於4月6日之後再審議並另行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