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8年夏,一天夜晚,劉少奇突然發高燒,因沒及時治療,轉成肺炎,生命垂危。江青狠毒地說:「現在快要開劉少奇的會了,不能讓他死,要讓他活著看到被開除出黨,給‘九大’留活靶子!」於是醫護人員搶救。10月5日,劉少奇突然兩次悲憤交加,失聲痛哭。
1968年11月24日是劉少奇七十週歲的壽辰。江青、康生一夥有意在這天破例讓他聽廣播,專放八屆十二中全會打到劉少奇的公報,以此折磨這位70歲的病危老人。劉少奇聽著公報,渾身顫抖,大汗淋漓,呼吸急迫,不斷嘔吐,血壓陡然高到260/130毫米汞柱,體溫驟然升至40℃。
1969年10月,中共九大過了半年,被非法軟禁中的國家主席劉少奇被清除出了中南海。患有糖尿病的劉少奇,已失去了生活自理能力,因長期臥床,無人清洗,身上又髒又臭。10月17日晚,劉少奇被轉移軟禁地點。離開北京時,看護人員只給他套了一件上衣,連褲子鞋襪都沒穿,就用一床被子往他身上一裹,放在了擔架上。在專案組人員押送下,半死不活的劉少奇乘飛機飛到新的非法軟禁地——河南開封。直至11月12日死在開封。劉少奇臨終前後,身邊沒有一個親屬。[1]
「劉少奇、王光美專案組」副組長,到火葬場親自填寫了火化申請單:
死者姓名:劉衛黃
性別:男
年齡:71
民族:漢
籍貫:湖南
死者職業:無業
死亡原因:病死
申請人姓名:劉原
性別:男
與死者關係:父子
申請人住址:8172部隊
他們在辦理手續時,還欺騙火葬場管理人員說,死者為「烈性傳染病人」,要求夜間火化。
夜11點多,頭部和面部全用白布裹得嚴嚴實實的劉少奇屍體,被抬上一輛羅馬吉普車。因吉普車容不下劉少奇高大的身軀,死人的雙腳還露在車門外面。
陪同人員都穿白大褂,戴大口罩,連從車上將遺體抬到火化爐前時,都不讓火化工人插手,為掩人耳目,真是煞費苦心。
堂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主席劉少奇,不但死無葬身之地,而且死後連使用真實姓名的權利也被剝奪了。劉少奇的妻子王光美,這位曾經風光無限的國家主席夫人,直到1972年8月17日,才在被非法關押的地方知道夫君劉少奇的死訊,直至1979年初春,才結束了12年被非法囚禁的人生,直到1980年5月14日,才第一次見到了已經冷卻了十年以上的夫君劉少奇的骨灰。 [2]
請注意,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劉少奇死的時候,還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主席,因為只有全國人大才有權罷免國家主席,毛主席一手操縱、一掌遮天的中共中央八屆十二中全會,沒有權力撤消劉少奇的國家主席職務。在人類歷史上,把國家元首的身份偷偷地寫成無業人員,只有暗無天日的毛澤東時代才會發生。劉少奇比彭德懷、賀龍幸運一點,好歹沒給改姓,還是用原來的姓。1969年6月9日賀龍元帥去世後,遺體、骨灰姓名被改寫為「王玉」;1974年11月29日彭德懷元帥去世後,遺體、骨灰姓名被改寫為「王川」。
劉少奇主席、彭德懷元帥、賀龍元帥這些一國顯貴,被毛主席迫害致死後不但被改名,而且親屬們都不知道自己親人的骨灰被專案組人員弄到什麼地方去了。如此滅絕人性的事情,只有在毫無人性的人間地獄毛澤東時代才能發生。江青在1980年受審判的時候說:「我是毛主席的一條狗,毛主席叫我咬誰我就咬誰,你們打狗也得看主人面呀! 」[3]
文中資料引用來源:
[1] 黃崢:《劉少奇的最後歲月1966—1969》,北京:中央文獻出版社2002年版,第360—361頁。
[2] 張絳:《劉少奇一家》,開封:河南大學出版社2001年版,第242—250頁。
[2] 王文正、瀋國凡:《共和國大審判》,北京:當代中國出版社2006年版,第98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