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大撞人案受害方律師稱發展「糟糕」

發表:2010-11-03 2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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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大學飆車撞人案有不利受害方的最新發展。受害方代表律師表示,警方發出速度鑑定書,而且不理會受害方的質疑和重新鑑定的合法要求,將案件交給檢察機關。目前律師仍在努力和警方交涉。

在車禍中死亡的河北大學學生陳曉鳳的家人已經拒絕肇事一方提出解剖屍體的要求,同時也不同意通過賠償解決此案。代表案中受害一方的律師張凱表示,拒絕解剖屍體是因為對方沒有給出解剖的目的。一旦解剖就會破壞屍體,就無法再進行車速鑑定。

今年10月16日,李啟銘駕駛車輛,在河北省保定北市區河北大學商學院校園將學生陳曉鳳撞死,將另一名學生撞成重傷。李啟銘事後說:「我爸爸是李剛」。李剛是河北保定某公安分局的副局長。一石激起千層浪,這個案子,引起了全國網民的關注。

*律師:警方完全迴避肇事車速問題*

保定公安局指定望都縣公安局處理這個案子。望都縣公安局在11月1日發出《鑑定結論通知書》,指肇事轎車碰撞前的行駛速度在45公里/小時到59公里/小時。受害者的哥哥陳林和代理律師都不能接受官方給出的鑑定速度和鑑定本身的可信度。有目擊者說,當時肇事汽車的車速,要遠遠大於這個速度。

代理陳曉風一案的北京的律師張凱對美國之音表示,按照法律可以在3天內提出重新鑑定要求。他們已經提出口頭和書面重新鑑定要求,但警方不收,而且說案件已經移送檢察院,目前案件的發展對受害一方「非常糟糕」。

張凱說:「我覺得現在最新情況是非常糟糕的。昨天他們要解剖屍體,最後在爭取之下屍體沒有解剖,那麼今天又這麼快移送,我認為他們是完全迴避車速的問題。」

*警方:由「北京權威機構」鑑定車速*

張凱表示,弄清肇事汽車的車速是非常關鍵的,而且官方鑑定書的可信度有多少還值得考量。

他說:「如果按照交通肇事罪來定的話,那麼車速就不重要了,但是我認為這裡存在一個主觀故意,如果車速遠遠超過當時法定車速,那就是故意行為。我們只看到一個45邁到59邁,但是你是由什麼機構鑑定的,鑑定程序和方法是什麼,我們全不知道。只給我們一個數字,我們怎麼可能相信呢。他們說是委託「北京權威機構」,很含糊的語言。

記者致電望都縣公安局,有工作人員說不瞭解情況,也有說移交給了交警。

望都縣公安局工作人員:「這個事不清楚,移交到交警那邊了,真不太清楚,這個屬於交警方面。」

肇事者李啟銘案發時涉嫌醉酒超速,而且事後還向攔截他逃逸的人群說「我爸是李剛」。此事迅速被網友和媒體熱議。「我爸是李剛」這一句話也成為國內網路的流行語。

来源:美國之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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