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anley CHAN專欄
特殊情況特殊處理
本週筆者有一個旅遊簽證案件要和各位讀者分享。經過這個案件,又一次證明移民部是非常講人情,有同情心的。
有一位顧客兩週前找到筆者,要求筆者幫她辦理她三位家人的旅遊簽證,並且時間緊急,需要家人在一週之內來到澳洲。原來這位顧客的丈夫不幸突然去世,而這對夫妻所有的親戚和家人都遠在中國,在澳洲只剩這位顧客帶著年幼的孩子。為了讓丈夫的家人能夠來澳洲見親人最後一面,這位顧客希望筆者幫他丈夫的兄弟姐妹三人辦理旅遊簽證。因為要辦理身後事,家人需要在一週內趕到澳洲。各位讀者大概對旅遊簽證有所瞭解,一般旅遊簽證申請的審理時間在兩個星期左右。如果在簽證申請遞交10天左右能夠獲得簽證已經是非常之快的了。這位顧客同時要求辦理三個簽證,光是準備材料也需要一兩天的時間了,加上其中一位家人連護照都沒有辦理好。更重要的是,根據旅遊簽證條款,他們根本不符合旅遊簽證的要求。他們沒有正規工作、沒有房產和銀行存款,根本沒辦法提供旅遊簽證所需要的材料。在這樣的情況下,想要一週時間入境來到澳洲,可以說是非常之困難的。但是筆者非常同情這位顧客的遭遇,希望能夠幫助她,便接下了她的案件。因為鑒於筆者曾經做過兩個類似的案件,都是十分感人的案例,最後說服移民官,加快批出簽證。
筆者當天(星期一)加班將三個人的簽證申請材料準備好發給了顧客在國內的親人,並對如何遞交簽證給出了詳細的指導。於是(星期二)一早三位申請人將申請材料遞交到了澳洲移民部駐廣州領事館。隨後筆者致信移民部,詳細說明瞭三位申請人的情況,要求移民部給予同情,酌情加快對這三個案件的審理。
當筆者再次見到那位顧客時,正是一個星期之後。這位顧客的三位家人已經順利來到澳大利亞,得以見到家人最後一面,並且為家人辦理了身後事。筆者非常欣慰能夠用自己的專業知識幫助需要幫助的申請人。而經過這個案件,筆者在這裡再次表揚移民部駐廣州領事館的工作人員,他們的積極反應並且對申請人所獻出的同情心,以及為這件事情所付出的努力,在此十分感謝!
通過這個案件,筆者再次提醒讀者,很多時候要懂得用專業知識爭取自己最大的利益,必要的時候也要懂得保護自己的權益。移民法並不是一成不變的,特殊情況是可以特殊處理的。筆者遇到過很多顧客向筆者講述他們之前申請簽證的經歷,這些顧客將自己的申請交給一些不負責任的代理,付了錢、申請遞交後便再無聲無息了。有的甚至連自己的申請被拒掉了,自己成了黑民都不知道。有些顧客則因為代理的不負責任而白白錯過了上訴的機會。負責的移民代理應該主動與顧客聯繫,跟顧客交代他們的案件審理情況。幫助顧客與移民部交涉,以保證自己的顧客的最大利益。
以上專欄是由澳洲移民法律諮詢Stanley CHAN提供
**答疑解惑話移民
問題一:Lily是澳洲會計專業在讀研究生,想請問一下如果她通過免科和修讀夏季課程,使原本兩年的課程縮短到一年半就讀完的話,是否依然算滿足移民中educationyear兩年的條件?另外如果她申請學校的交換生項目,到其他國家交換學習半年的時間,所有的degree等都不受影響,依然由澳洲本地大學出具,只是有半年時間不在澳洲境內學習,是否還滿足那個兩年的移民條件呢?
答:在COE裡,任何92-102個星期的課程都可被認為是2年的課程。課程可在16個月內讀完。Lily的課程是兩年,她一年半就讀完的話,也就是18個月左右,她仍符合兩年的學習要求。
如果Lily的課程是兩年,她去其他國家學習半年,她仍然符合兩年的學習要求,因為25%的課程是可以在線或者澳大利亞境外讀的。
問題二:Johnson是澳大利亞墨爾本大學計算機科學榮譽學士,2010年3月學士畢業時移民分達到120分,遞交PR,他的評估專業在表四上,不在優先之列,據說不在優先之列很難下簽,請問:他現在的情況,PR在什麼時候能夠下來?
答:表四清單適用於176(技術擔保),886(技術擔保),475(技術地區擔保)和487(技術地區擔保)。如果申請人由州或者地區政府擔保,他們才會在優先表一,去年該類PR申請的審批時間是3個月,今年是7個月。
如果他的專業在表四上,他不能獲得州或者地區擔保的話,他不能獲得申請PR的優先權。
以上問題由家澳留學移民事務所的方小姐解答。
**松柏專欄
持假護照者境內配偶簽證
應廣大讀者的要求,本週再次為大家介紹持假護照者境內申請配偶簽證的案例。
案例1特點:
申請人曾3次使用假名字,逾期10餘年
15年前,來自福建的B先生持假護照入境澳洲。之後,他在非專業代理的幫助下用假名字遞交了難民申請,RRT敗訴後,他通過朋友介紹又找到另一位中國城的代理幫他偽造了一個假名字的駕照,並再次向移民局遞交難民申請。不久,這位代理失縱了,他的申請也不了了之。從此,他開始了漫長的黑民生活。數年後,他在工作時被移民局抓獲,送進拘留中心。當時的他沒有膽量暴露自己的真實姓名,就竄用其在澳兄弟的名字申請了保釋,幸運的是他居然成功地獲得了保釋。離開拘留中心之後,他再次逾期居留直到2年後他委託了一名西人律師為他遞交了2次移民部長上訴,但均以失敗而告終。2009年他的結髮妻子獲得澳洲難民保護簽證。在此之後,松柏代理了B先生的境內配偶簽證申請。面對他複雜的移民歷史,特別是他3次使用假名字欺騙移民局的現實情況,松柏專家本著高度謹慎負責的態度,不遺餘力地向移民局提交了大量詳盡的說明材料,據理力爭。松柏不懈的到位努力得到了移民局主管經理的滿意認可。申請人在未經面試,未要求補充材料的情況下,審查一次過關。在經歷了15年旅澳滄桑之後,B先生終於在本週一步到位地獲批了境內配偶永居簽證。
案例2:
申請人使用假護照,逾期10餘年
1996年,來自東北延吉的A先生持假護照入境澳洲,之後,他遞交的難民申請被拒,但他並沒有遞交上訴申請。之後,他歷經了10年的黑民生活,孤獨之中已經人到中年,本打算收拾行裝打道回府安度晚年了。萬沒想到10年之後他結識了澳籍妻子C女士。經過2年多的同居生活,雙方立下誓言要白頭到老,共度餘生。由於A先生持假護照入境,懼怕移民局的遣送,他不敢用自己的真實姓名去政府部門註冊。雖然他與妻子同居多年,但幾乎沒有任何憑證能夠證明他們的關係。正因如此,他對境內申請配偶簽證缺乏信心。他曾走訪過許多中介,但始終都不能讓他心悅誠服。2009年,夫妻雙方找到松柏公司,對我們專家的分析和諮詢深感與眾不同。夫妻當場決定委託松柏來代理他的配偶申請,並對我們寄予了很大的希望。為了使A先生能夠滿足移民法配偶簽證的要求,松柏專家為他們精心策劃,並準備了詳細到位的材料準備。由於夫妻二人文化水平低,在材料的準備過程中經常感到吃力和不解,松柏專家不厭其煩地為他們細心解釋,使夫妻二人深受感動。在申請遞交後,由於A先生的複雜移民背景,移民局明確表示此類案件屬於最不優先考慮的範圍,審理時間無可奉告。此案曾經有近8個月沒有被移民局分配移民官審理。松柏專家以認真負責的專業態度,與移民局保持密切溝通,面對移民局超常審理時間,我們沒有消極等待,而是主動找到移民局的部門經理進行協商。經過松柏的努力,經理在審閱過松柏遞交的所有材料後認為材料充分,審查一次過關。1週後,A先生獲批臨居簽證。他聞訊時,起初不敢相信,過了大半天他還在問我們消息是否是真的。當天晚上,他和妻子親臨公司致謝,千言萬語歸為一句話:感謝松柏!我苦熬了14年,是你們幫我實現了回家的宿願。他慨嘆人生,我終於翻身了!
需要指出的是,「黑民」案件中,持假護照入境的現象屢見不鮮。這類案件在移民法中被視為嚴重的品行問題。品行問題關乎一個人的誠信,絕非小事。存在品行問題的案件,其性質也就隨之產生了質的變化,辦案難度也就不言而喻地隨之升級。若要贏得澳洲居留,申請人必先過品行關。
松柏專欄歷來報導真實案例,從不虛誇,更不做誤導宣傳。成功案例永遠是我們經驗和實力的最好印證。願松柏助您免走彎路,申請馬到成功!
**團聚在幸運國度 最後親屬移民簡析
許多朋友在辦完父母移民之後,開始考慮為兄弟姐妹辦理最後親屬團聚類移民。如何界定最後親屬的概念,是這一類簽證申請的核心內容。
在移民法中,對最後親屬的定義看起來很簡單,用一句話來講就是:申請人和配偶必須沒有任何在澳洲之外國家居住的近親。但實際上,這句話包括的內容卻是相當複雜的。首先,考察是否有近親,不只是看主申請人本人,還要看他(她)的配偶。只有兩人在澳洲之外都沒有近親了,才符合要求。其次,近親這個概念,通常是指以下情況:
1.申請人或申請人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或繼父母或同父異母或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
2.申請人或其配偶的孩子(包括妻與前夫或夫與前妻所生的孩子),孩子已經是18歲以上,而且不依靠申請人或其配偶;
3.申請人或其配偶的孩子(包括妻與前夫或夫與前妻所生的孩子),孩子是18歲以下,但不是完全地或實質性地處於申請人或配偶的日常照顧和控制之下。
基於以上情況,那麼我們可以對以下幾種情況作出很有趣的判斷:
情況一:張三的父母及二個親姐姐均移民澳洲,張三及其家庭在中國。張三太太的母親在15年前與她父親離婚(張三太太隨父親生活),另組家庭,並生了孩子。這種情況下,張三不符合最後親屬的要求;
情況二:李四共有兩個兄弟,他們與父母均已是澳洲永久居民。李四及家庭在中國生活。李四5年前與太太離婚,所生的唯一小孩判由李四撫養。現在孩子已經21歲了,還在讀大學。此種情況下,李四符合最後親屬的要求;
情況三:小王共有兩個兄弟姐妹,他們與父母均已是澳洲永久居民。小王及家庭在中國生活。小王2年前與太太離婚,所生的唯一小孩判由太太撫養,目前12歲。這種情況下,小王不符合最後親屬的要求。
歡迎有意辦理最後親屬移民的讀者朋友們發來自己的實際情況,新城國際的資深移民顧問會為你作一個免費的評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