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個香港民間團體週三遊行到香港總商會及香港工業總會抗議港商否定基本勞工權利,他們呼籲,廣東、深圳兩地人大代表充分保障勞動者的權益,透過立法確保工人的集體談判權利得以有效落實。
多個香港民間團體週三遊行到香港總商會及工業總會抗議 (鄒幸彤提供/記者心語)
中國大陸自今年年中以來罷工不斷引起商界擔心,廣東省及深圳市推出法例草案徵求意見,推動集體談判制度,卻遭香港商界強烈反對。香港多個勞工組織,包括大學師生監察無良企業行動、中國勞動透視及亞洲專訊資料硏究中心等發起聯署聲明,抗議商界漠視工人基本權利,三十多名代表星期三上午到香港總商會及香港工業總會示威和遞交聲明。他們並沿途高呼口號:」還我集體談判權!停止剝削工人!還我工人尊嚴!」
參與抗議的中國勞動透視代表鄒幸彤向本臺表示:」因為早前在廣東省及深圳市就有關於集體協商條例的草案推出來,推出來後港商的反應就非常大,他們就不停地阻撓立法也向省人大施壓等等,向他們遊說又登報紙的,說了許多不合理的話。他們的意思就是說保護勞動者的權利就會傷害到營商環境,他們就要撤資等等的。我們對於他們這種表態感到十分不滿,覺得這種集體協商利益是有需要的,將基本勞工權益確認了,將此制度化的話,對大環境而言這種激烈的勞資爭議也會減少,對大家都是一個好的事,所以現在就是想向港商表態,要求他們確認勞工起碼是有這個集體談判權利的條例。
廣東省政府原打算訂立「廣東省企業民主管理條例」,容許勞工有集體談判權,可與資方商討工資,其中最具爭議性的條款,是只要有三分一以上員工提出工資集體協商要求,資方便需要展開協商;以及企業董事局成員必須要有三分一來自職工代表。此條例原訂在九月二十七號開幕的省人大常委會上討論,若獲通過,將是全國第一個以法律形式對工資協商進行規定的條例。然而,香港不少商界對此條例立法感憂慮,通過不同渠道向當局反映意見,結果廣東省人大常委會決定暫時擱置有關討論。
香港多個勞工組織星期三上午到香港總商會及香港工業總會示威和遞交聲明 (鄒幸彤提供/記者心語)
深圳市政府也在8月13日發布了《深圳經濟特區集體協商條例(修改草案徵求意見稿)》,計畫確定要求加薪等集體協商的規章,條例規定,若半數以上職工的工資不到市平均水平的一半,職工就可以要求集體協商,同樣遭到香港商界的反彈。
香港商界做法引起許多香港網民的抗議,網友Ah But在Facebook上說:籲請香港商界做個有點良知的剝削者;籲請工聯會、民建聯帶頭,關心一下國內的工人兄弟姊妹。
然而,香港中文大學中國法制研究計畫研究員王友金認為條例討論遭到擱置未必全由於港商的反對:」他們是在廣東這地方認為是比較開放的,所以他們想在廣東實行,這當然原本是廣東人比較敢的性格,是走在前鋒的;但這種東西其實本質上是觸犯到共產黨的基本利益,最終一定還是會不了了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