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前晚公布的新一波樓市調控政策(以下簡稱「新國5條」),財政部、國稅總局有關負責人昨日對其中部分內容進行了詳細解讀。相關負責人表示,轉讓5年以上、家庭唯一住房的,個稅仍免。
對備受關注的房產稅改革試點,上述有關負責人表示,房產稅擬先在部分城市對部分個人擁有的住房試點恢復徵收,積累經驗後逐步擴大到全國。
個稅:轉讓滿5年家庭唯一房仍免
此前,為活躍住房市場,鼓勵居民購買普通住房和換購住房,相關部門分別於1999年和2008年出臺政策,對個人購買自用普通住房減半徵收契稅,對個人首次購買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減按1%稅率徵收契稅;對出售自有住房並在1年內重新購房的納稅人減免個人所得稅,對個人轉讓自用5年以上、並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的,免徵個人所得稅。
相關負責人表示,近年來,我國各地房價上漲幅度較大,尤其是一些大中城市房價出現過快上漲勢頭,投機性購房活躍。
對 「新國5條」中的契稅和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調整,相關負責人表示,在契稅方面,將對個人購買自用普通住房減半徵收契稅調整為對個人購買屬於家庭唯一住房的普通住房,減半徵收契稅;將對個人首次購買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減按1%稅率徵收契稅,調整為對個人購買90平方米及以下且屬於家庭唯一住房的普通住房,減按1%稅率徵收契稅。
「通過設定‘家庭唯一’的限制,進一步縮小優惠對象範圍。」上述負責人說。
在房產轉讓個稅方面,上述負責人表示,「新國5條」規定,個人轉讓自用5年以上、並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繼續免徵個人所得稅;對出售自有住房並在1年內重新購房的納稅人不再減免個人所得稅。
上述負責人強調說,在2009年10月1日(含10月1日)至2010年9月30日之間(含9月30日)已經出售住房且目前尚未購置住房,並自出售住房之日起一年內重新購房的,仍可享受原優惠政策。
房產稅:上海稅率可能為0.3%-0.4%
「新國5條」中,加快推進房產稅改革試點,並逐步擴大到全國的提法引起了社會普遍關注。然而「房產稅」這顆重磅炸彈在什麼時候,以什麼方式落地開花,新政並未明確。
記者注意到,在「新國5條」出爐的同一天,易居房地產研究院綜合研究部部長楊紅旭在個人微博中提前預告了「新國5條」將在晚間通過中央媒體發布的消息。
楊紅旭的微博同時透露,上海、深圳房產稅獲批,稅率為0.3%-0.4%。
對上述「曝料」,有人甚至開始計算起房產稅的稅費了;「我房子買的時候總價220萬,如果每年0.4%的話,一年就要交8800塊,相當於一個月工資白賺。」
對上述「曝料」,昨日在接受記者採訪時,楊紅旭表示,房產稅稅率僅僅是猜測,「但年內開徵房產稅的可能性比較大。」
針對房產稅改革試點工作,財政部、國稅總局相關負責人昨日也給出比較權威的說法。相關負責人表示,對個人所有的住房恢復徵收房產稅是必要的,既有利於調節居民收入和財富分配,也有利於健全地方稅體系,促進經濟結構調整及土地節約集約利用,引導個人合理住房消費。
在談到具體操作層面,相關負責人表示,從國際經驗及公平、規範的角度看,房產稅應對個人所有的住房普遍徵收,「但考慮到這項改革情況複雜,擬先在部分城市對部分個人擁有的住房試點恢復徵收房產稅,積累經驗後逐步擴大到全國。」
專家:別墅等豪宅或先徵稅
試點會先在哪些城市、對哪部分人的住房進行?昨晚,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研究員、著名財稅專家倪紅日接受羊城晚報採訪時表示,此前自己到試點城市大連瞭解情況,對個人擁有的經營性房產進行房產稅改革的制度性問題不大,即房地產計稅依據,由現行的以土地面積和房產原值扣除一定比例後的價值計稅,改為在評稅系統中按照市場價值評估計稅,由於評估系統評稅公平合理,老百姓基本都服氣。
至於個人擁有的非經營性住房如何恢復徵收房產稅,倪紅日認為,這需要一個過程,應該從一定標準的高端住房比如別墅等豪宅開始,這些住房涉及面較小,對這些住宅恢復徵收房產稅也容易得到社會認可。
倪紅日認為,我國土地公有的性質與國外土地私有不同,國外可以對個人所有的住房普遍徵收房產稅,但在我國,應對一定標準和範圍內的住房免征房產稅,以體現土地公有。在此基礎上,若能充分、準確地掌握個人住房信息,可對個人擁有的用於投資性的第三套或第四套住房徵收房產稅。
財稅部門首次明確房產稅先試點再推開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有關負責人表示,擬先在部分城市對部分個人擁有的住房進行試點,恢復徵收房產稅,積累經驗後逐步擴大到全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