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9日的晚上,人們再次領教了中國相關部門為遏制房價上漲的雷霆出擊。在CCTV《新聞聯播》新聞節目中,相關部門表示:為了遏制部分城市房價過快上漲,全國範圍內第三套房房貸停貸。而且商品房的首付比例從20%提高到30%,二套房首付提高到50%。
毫無疑問,新一輪房地產市場調控即將拉開,8月份所營造的行業「回暖」將再次降溫。地產商的「金九銀十」,怎麼看都沒了底氣。
新一輪房價調控措施趕在國慶前出臺,明確顯示從今年四月開始的房價調控措施的失效,房價越調越漲的形勢絲毫沒有改變。
新一輪調控措施新在哪裡?對市場和房價將會有什麼樣的影響?
第1招:各地要加大樓市宏觀調控的力度。立即研究制定貫徹落實「國十條」文件的實施細則。房價過高、上漲過快、供應緊張的城市,要在一定時間內限定居民家庭購房套數。嚴格實行問責制。
這條措施新在明確提出將限制居民購房套數,不難看出是針對投資性購房的。但在限制購買套數的前面增加了「房價過高、上漲過快、供應緊張的城市、一定時間內」四個定語。房價多少是過高?漲幅多少是過快?供應緊張的標準是什麼?一定時間是多長?均語焉不詳,更要命的是「購房套數」也不明確?限購3套還是 10套,或是30套?因此,各地在具體執行中還要研究,還要細化。限制居民購房套數的新政,讓人聯想起糧荒時期曾經限制購糧的糧票,所引起的恐慌,對飆升的房價無異於火上澆油。因此新政第一條可以視為恐嚇性政策,實施的可能性不到1%。即便真正實施,限制居民購房套數,也違背市場規律和涉嫌違反現行法律。
至於對調控房價不力的問責制,雖然提到了第一條的高度,同樣沒有實際操作性。試問從05年調控房價以來,全國房價平均上漲了3-5倍,有哪一位副科級以上官員因房價上漲被問責?
新政第一條就是一顆心理炸彈,威力巨大,殺傷力為零。
第2招:完善差別化的住房信貸政策。各商業銀行暫停發放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貸款;對非本地居民暫停發放購房貸款。對貸款購買商品住房,首付款比例調整到30%及以上;對貸款購買第二套住房的家庭,嚴格執行首付比例不低於50%、貸款利率不低於基準利率1.1倍的規定。各商業銀行要加強對消費性貸款管理,禁止用於購買住房。
本條是對4月30日北京市調控政策的推廣,沒有新的內容,不過是將適用面從北京擴大到了全國。北京市的這條調控政策未能在實施後控制住北京房價的上漲,有什麼理由相信推廣到全國就能行之有效呢?其中以戶籍為界線的政策取向,加劇了附著在戶籍制度上的不合理性和歧視性。
第3招:調整住房交易環節的契稅和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加快推進房產稅改革試點工作,並逐步擴大到全國。
房產稅被視為可以壓垮房價的最後一根稻草,再次祭出江湖,完全不考慮徵收房產稅的合理性、合法性和可操作性。當然也沒有實施具體的時間表。老調重彈,放羊娃喊狼來了!
第4招:切實增加住房有效供給。房價上漲過快的城市,要增加居住用地的供應總量。認真落實支持公共租賃住房建設的稅收優惠政策。鼓勵金融機構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抓緊制定支持公共租賃住房建設的中長期貸款政策。
條就不評述了,如果這條能執行到位,一條就足以降房價了,何需半年來一次「新政」?
第5招:加大住房交易市場檢查力度,依法查處經紀機構炒買炒賣、哄抬房價、慫恿客戶簽訂「陰陽合同」等行為。對房地產開發企業土地閑置、改變土地用途和性質、拖延開竣工、捂盤惜售等違法違規行為,要暫停其發行股票、公司債券和新購置土地。
「依法查處炒買炒賣」是什麼意思?好像這一條本身就無法律依據,如果把「依法查處炒買炒賣」後面的「房產」換成「股票」,其荒誕性就顯而易見了。至於土地閑置、改變用途天天都在發生,政府部門不是睜一隻眼閑一隻眼,就是選擇性執法。越調越漲、越調越亂就是這樣來的。
非常可笑的是此次調控新政的序言裡是這樣描述的:為進一步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堅決遏制部分城市房價過快上漲的通知精神,國家有關部委近日分別出臺措施,鞏固房地產市場調控成果,促進房地產市場健康發展。上次「調控成果」是房價繼續上漲,如何鞏固?房價調控越來越像一出鬧劇,連頭痛醫頭、腳痛醫腳的即時效果都達不到,卻死不肯承認,昏招迭出,繼續調控。
高房價問題只是中國經濟問題的一個表相,不是出幾條新政或半年來一次調控就能解決問題。知名房地產評論家賀承軍說得好:房地產調控,已經讓政府得了富貴病的感覺,富貴病的由來,是由著性子亂吃出來的,現在要治富貴病,打針吃藥沒用,只有鍛練:政改和土改齊舉,庶幾可以保證在就業下降的情況下,國民能齊心支持改革,調出理性結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