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有榮被打傷後在醫院
盛有榮家人戴孝在抗議
盛有榮家人戴孝在抗議
9月1日下午5時半左右,在江蘇省常州市武進區中涼電大地塊有兩名不明身份人員(盛有榮家人說應為峰茂拆遷公司的人)闖入盛有榮家中將其打傷,當時被害者一人在家,歹徒傷人後逃跑,被害者自己打通電話通知家人,家屬到達現場以後立即撥打了110報警以及120急救。110到場後簡單詢問了事情經過後,對被害者及家人說:為什麼別人都搬了你們還不搬(目前為止本棟樓還有4戶未達成協議未搬出)?然後被害者家屬建議出警警察現場拍照取證,被警察以現場光太暗沒法拍照為由拒絕(本棟樓已斷電斷水),隨後家屬及鄰居用自己的數碼相機拍下了當時被害人的大體外傷圖片。120到場後即被送到常州市第二人民醫院進行搶救。
經醫院檢查診斷,盛有榮病情為小腸斷裂(需切除20CM左右),腸系膜多處破裂(需修補),右側肋骨4根斷裂,右手骨折(其他輕微外傷太多)。手術當天晚上9點開始到9月2日凌晨1點左右結束。9月2日早上9點左右,一名身穿制服的公安干警以及兩名便衣人員探訪病人預做筆錄,因被害者傷勢較重無法言語表達,只豎起兩個指頭回答了作案人員數量為2名。後警察與家屬交流,叮囑家屬對於此事不要聲張,盡量把傷情說輕一點,有人問起時就說無妨大礙一點小傷吊點水就好了。家屬問是什麼原因,警察回答說是為了不驚動拆遷公司以防止罪犯畏罪逃跑給抓捕工作帶來不便。
9月2日晚9點許,病人開始出現不良症狀,醫生集體會診後轉入急救病房進行搶救。9月3日凌晨2時許院方出具了病危通知書告知家屬病人情況很不樂觀,家屬在接到通知後第一時間撥打了 110,告知病危狀況。110在接警後不久有3人來到醫院。凌晨4點左右,主治醫生告知病人心跳停止呼吸停止但仍在想辦法進行搶救,4點半左右,因病情沒有任何好轉跡象,心跳呼吸均未恢復,院方告知病人死亡。
隨後,盛有榮的屍體被送到醫院的太平間停放,警察要求將死者馬上運往殯儀館,家屬不同意。警方跟家屬解釋的理由是醫院的保存設施不完善屍體容易變質,不便於後期屍檢工作。家屬主張將屍體臨時放在太平間並可自行準備冰棺時被太平間工作人員告知太平間裡配有冰棺,只是未得到警方許可不敢擅作主張,後經反覆交涉太平間工作人員同意將屍體放入冰棺。期間靈車被安排到場,警察想強行拉走屍體時家屬強烈阻攔後未果。隨後,在場的3名警察走開30多米多次撥打手機調撥人員,20多分鐘後30名左右全副武裝的特警人員手持器械與多名身穿制服的警察到達現場,為首的警察找家屬談話,要求馬上運走屍體,家屬解釋家族主要成員尚未到場請求暫緩一小時運屍,遭拒,為首警察下令武裝人員強行運屍,家屬堵在太平間門口以身體阻擋,遭武裝人員盾牌襲擊,後為首的警察下令:4個人搞一個把他們弄出來!家屬反抗無效被強行拖離現場,並每人遭兩名武裝人員用手在左右反拷不得動彈,並在家屬與警察之間用盾牌隔出兩道屏障,部分人員將屍體拉上靈車運走。後在家屬的強烈建議下終於將家屬逐個釋放,造成6名家屬成員受到不同程度的外傷,多處出現青淤紫塊。
家屬問屍體被運往何處,太平間工作人員告知是武南殯儀館。家屬立即趕往目的地,並在殯儀館工作人員的幫助下見到了屍體(家屬在到達殯儀館時未見到警察),後即離開返回家中。3日下午2點左右,家屬向公安部門遞交了在案發地(死者自己家)設立靈堂祭奠亡者的申請,被告知案發地需要勘察不能進入(此時是9月3日的下午,而案發時間是9月1日的下午),並在當晚安排多名警力在案發地點戒嚴。家屬無奈將靈堂暫時設在案發地附近警戒線以外的路邊,得到許可。
當日下午被害者家屬被叫到公安機關做詳細的筆錄,後被要求到達武南殯儀館簽字進行屍檢。在見到屍體後,被告知屍檢過程全程拍攝家屬無需在場後家屬自行離開。回家途中再次接到警察電話要求家屬馬上到派出所進行照片指證。
9月4日上午,家屬將伸冤昭雪的白色條幅拉在武進大橋的人行護欄上(未影響公共交通)。兩處現場的周圍出現多名監視人員,當中有身穿便衣的警察,也有疑似黑勢力的社會人員,家屬成員看到他們分散在多處監視後彙集到武進大橋旁邊的金皇大酒店裡,坐在窗邊實施監視。期間,不時用攝像機對白色條幅以及現場家屬進行拍攝。家屬為保證自身安全也分散在周邊進行觀察。未發生衝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