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正秀與丈夫趙光遠
在那個舉國陷入荒誕與瘋癲年代裡,有多少鬚眉男兒噤若寒蟬,連經過多次出生入死,且槍林彈雨中走過來的將軍都晚節不保或自殺。思想犯罪,只要認了錯,就可以免除死刑。但是,馬正秀搖頭:認錯怎能叫道理改變呢?於是1970年1月27日,被以「現行反革命」罪,判決死刑,與遇羅克、王佩英同日殉難,死時正值風華正茂的38歲。
馬正秀,生於1932年,幼兒師範畢業,當時在北京當自然博物館的講解員。翻譯家屠岸在他的人生自述《生正逢時》裡,提到1958年,因「反右」下放後生病,妻子請戲劇出版社的編輯趙光遠每星期天來陪他,因而結識趙光遠妻子馬正秀,他提到馬正秀是這樣子描述的,「馬正秀給我的印象是熱情而不狂放,外表柔弱,內心剛強。她對兒童有一種天然的喜愛和親和力。她長得很美,一種純樸無華的美,一種青春勃發的美。」屠岸夫婦對於馬正秀的印象很好,覺得她為人純真,善良樸實,是窮人家的女兒。
「打倒劉少奇」改成「劉少奇萬歲」---得到」現行反革命」的死刑罪
因為認為「文革」是錯誤的,「文革」時,造反派到處寫打倒誰誰誰,只要是打倒某位領袖和老帥的,馬正秀就把「打倒」二字擦掉,再另外加上「萬歲」。最突出的是,她把「打倒劉少奇」改為「劉少奇萬歲」。結果於1967年9月16日被捕。
據中國人民解放軍北京市公法軍事管制委員會1970年1月9日的死刑判決公告,在20個「現行反革命」的死刑公告中,馬正秀是第18個,這20人中,男17人,女3人,從年齡看,50-60歲的3人,30-40歲的有12人,不滿30歲者(包括遇羅克)有5人。馬正秀的罪名是「刻骨仇恨無產階級文化大革命,經常散佈大量反動言論,一九六七年八、九月間,多次書寫和公開張貼反革命標語、傳單、惡毒攻擊我黨和社會主義制度,窮凶極惡地污蔑誹謗無產階級司令部」,」在押期間,仍瘋狂地攻擊無產階級專政,反革命氣焰囂張至極。」
入獄後悲劇接著而來
馬正秀於1967年9月16日被捕後,悲劇接著而來。她先生趙光遠於1969年3月5日跳樓身亡,竟比馬正秀還要先死近十個月。趙光遠的」罪名」是他與華鎣山游擊隊(在「文革」中被說成是「反革命」隊伍)有關,說他的社會關係危險,他本人可疑。趙光遠曾任孟超的劇本《李慧娘》的責任編輯。「文革」開始後,孟超成了大黑幫,被關在牛棚裡,造反派讓趙光遠去「看管」他。面對這樣子「看管」的情景又加上那時馬正秀正在獄中受刑,趙在極度不安、惶恐絕望中而跳樓自殺。
寧可犠牲生命也不願違背良知認罪減責
在《生正逢時》裡,屠岸也提到馬正秀在獄中的情況:要她認罪,她不認。「她不像我們--我們許多人都認錯,以求減輕「罪」責。」僅僅是按自身所思所想,寫了為當局所不容的文章、書信、日記等,即此獲罪並遭極刑。她在獄中受盡折磨,但她昂首不屈。最後在公審大會上要她認罪,她不認,造反派的兩個彪形大漢對她拳腳交加,抓著她的頭撞牆,百般折磨她,她還是不認,最後被定為「現行反革命」,宣判死刑,立即執行。一個「柔弱」女子,敢於堅持真理,甘於為自己堅守的信念付出一切,竟能如此堅貞,實實令人慨嘆。
她殉難的日子是1970年1月27日。屠岸提到當時人在現場的人文社的余維馨所描述的情景:「他在1969年參加了那次宣判會,看到馬正秀面臨厄運,依然昂首,目光炯炯,毫無懼色。馬正秀的遭遇,與堅持真理,反對文革而被造反派處死的女英雄張志新如出一轍,他們的人格光輝永不消逝!」
十年後平反撤銷原判決,1980年2月28日由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馬正秀的平反決定,撤銷原判決,對其「不追究刑事責任」。
沉默是隨波助流的幫凶!馬正秀的正氣卻迴盪在心筑的長城上!
雖然十年後判決撤銷,但馬正秀當時敢於堅持真理的一言一行卻帶給屠岸心裏很大的震撼,屠岸把自己的軟弱同馬正秀的剛強相比,感到慚愧,無地自容!大家總想在落難之時能有人為自己說話,卻又在別人遭殃時唯恐避之不及,生怕惹禍上身。
大眾對於迫害事件的沉默,不也是隨波助流的幫凶嗎?在猶太大屠殺紀念碑上,德國馬丁神父那首小詩:」他們捉拿共產黨員,我保持緘默,因為我不是共產黨員;他們捉拿猶太人,我保持緘默,因為我不是猶太人;他們捉拿工會成員,我保持緘默,因為我不是工會成員;他們捉拿天主教徒,我保持緘默,因為我是新教教徒。最後,他們要捉拿我,卻再也沒人為我說話了!
有人無法理解馬正秀的抗爭力量從何而來?是什麼樣的力量使她進行殊死的鬥爭,把國家的命運和重任擔在自己的肩上,最後付出了年輕的生命?應該是對真理的信仰、對真理追求的執著,除了這些,還能有別的什麼解釋嗎?
多少人在牛棚裡寫過多少次檢討,求得苟延殘喘中沒膽抵抗,只想用違心的認罪去換取自由;對照馬正秀的坦蕩與無畏,顯得膽小又無地自容,她的正氣迴盪在心筑的長城上!
馬正秀離去四十年了,本以為文革那種鬧劇似的瘋狂已離我們遠去,實則不然,每天,每月,每年,還有多少思想犯罪仍被虐殺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