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監察部、人保部印發《違反規定插手干預工程建設領域行為處分規定》。其中,副科級以上公務員違規插 手干預房地產開發與經營,情節嚴重的將給予開除處分。副科級適用對象為副科級或相當副科級以上行政機關公務員、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中由行政機關任命 的副科級或相當副科級以上人員也適用。這真如對癌症晚期放任不管,卻大張旗鼓地發動一場治理感冒的大運動一樣荒唐可笑。
不知副科級幹部干預房地產能 干預到何種程度?房地產暴漲,最到底是省市級領導干預嚴重還是副科級干預嚴重?這房地產的興衰是部長省長市長們起的作用大,還是副科級幹部起的作用大?當 然從表面上來看,強拆房屋強遷土地時,站在前面的,副科級幹部是比處級廳級們要多得多,但問題是誰有權決定一塊土地、一處房屋的存留?一個副科級幹部說拆 一幢房子容易還是處級廳級實權要物的決定容易?
中共的什麼的幹部都爛了,這是自然的。然而,副科級幹部與處級廳級部級幹部比起來,那一定是 小巫見大巫、小毒見大毒。在房地產領導域,誰得利最大呢?是副科級還是更上的高官呢?恐怕一萬名副科級幹部從房地產中撈到的好處還不如一個廳級幹部。可以 說每一處強拆,都會給勾結得緊緊的官及商帶來巨大的利潤。強拆一塊就得上億、數十億、上百億元利潤,這些利潤,不大可能讓副科級幹部去分。這種大利潤的傑 作一般要廳級幹部運作才成。這些年,往往數以億計利潤的大強拆,都是廳級、部級幹部操作而來。在房地產方面,如果說廳級幹部吃肉,那麼副科級幹部最多只能 算是聞到肉味。處級、廳級在房地產方面所幹的壞事,哪是副科級幹部能比的?而一些部廳處級實權人物最喜歡做的事兒就是房地產,就是如何最快最多地撈取巨大 的利益,然後把錢運轉到國外,然後繼續裸體做官。一有風吹草動,立馬逃跑海外。副科幹部左右房地產的權利實在是有限,這是誰都知的問題,那麼為何要處理副 科級呢?正如最腐敗都在中央,但誰能解決中央的問題呢?不能解決中央的那麼就解決下面的,於是,副科級幹部該死了!這恐怕就是出臺這個政策的由來。
中共的這個不務正業的荒唐規定,不知能起到何作用?想解決什麼房地產問題?相信,是不可能解決任何房地產問題的。只有中共倒臺了,完蛋了,到時也許無需什麼規定,房地產問題就不成問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