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紀委印發了《用公款出國(境)旅遊及相關違紀行為適用〈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若干問題的解釋》。該《解釋》的第二條規定,對於組織者,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黨籍處分。
「組織公款出國游可開除黨籍」,似乎又成了中共展示「反腐決心」的一個亮點,但在具體操作上,會存在著一定的甄別難度。組織公款出國游的官員,多半會以「公務」為幌子,而不會愚笨到自我張揚他是在組織公款出國游。
再者黨國的黨紀國法,只能對底層官員的違法亂紀起到一點阻嚇作用,對高層官員則形同虛設。「唯我獨大黨」治下的黨國,比刑不上大夫的封建王朝腐敗更甚。比如要是胡錦濤組織公款出國游,你這個《解釋》能拿他怎麼樣?
倘使黨紀國法面前人人平等,則胡錦濤是否在組織公款出國游,也該予以追問。近3個月來,胡錦濤月月在外東遊西蕩,4月跑了美國、巴西、委內瑞拉、智利,5月去了俄羅斯,6月又去了烏茲別克、哈薩克斯坦、加拿大……
胡錦濤每次帶著大隊人馬出訪某國,國內「權威」傳媒就有其應某國首腦邀請之說,這就好比我們日常與人交往,人家出於禮貌上的客套,說了句「有空來玩」,你有空閑的時間,就真去了。胡錦濤頻繁出國,他是何等的空閑。
胡錦濤這般頻密對別國進行「國事訪問」,人家的國事與你胡錦濤何干?作為中國的國家主席,你能本國的祖墳哭不過來,還跑到別國的祖墳上去哭得稀裡嘩啦?本國的國事一團亂麻,怎不見你快刀斬亂麻,拿出管用的辦法來?
中國本來設有外交部,可外交部在胡錦濤的任上,卻成了陪襯和擺設。胡錦濤在外「國事訪問」結束之際,陪同出訪的外交部長楊潔篪就得介紹胡錦濤的「訪問成果」。外交部若只是陪同、介紹的幹活,那麼就可以撤掉外交部。
中國各地民不聊生、民怨沸騰,公權嚴重踐踏民權的人事也每天都在大量發生,國家主席胡錦濤在其位,不謀其政,迄今沒有拿出有效應對問題的辦法,卻在頻頻應這邀請應那邀請,帶著大隊人馬出國,有組織公款出國游之嫌。
胡錦濤也乃肉體凡胎,面對問題成堆,該也會有心生倦意之時,也會有逃避問題之時。但既然飛龍在天,並未辭職,也多少得有點「龍」的樣子。不能在外「國事訪問」的熱情高於「早朝」的熱情,否則便連古代的昏君都不如。
胡錦濤是黨的總書記也是黨的一分子。倘使黨紀國法面前真能人人平等,那麼中紀委印發的那個《解釋》對胡錦濤應該也適用。若胡錦濤組織公款出國游屬實,也該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甚至給予開除黨籍處分。
寫於2010年6月30日(廖夢君同學慘烈遇害於廣東省佛山市南海區黃岐中學,殺人狂徒在中共治下逍遙法外第1446天!遇害學生的屍檢報告和相關照片是「國家機密」!作家廖祖笙在國內傳媒和網路的表達權被黨國公然剝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