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媒體報導,在社會轉型、矛盾凸顯時期的中國大陸的法官群體面臨著越來越高的職業風險。
中國經濟網的報導說,在對中國的侵犯法官人身權利的案例進行研究後,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陳衛東認為,法官在中國正成為一種高風險職業。國家法官 學院副院長郝銀鐘也認為,法官受暴力襲擊會威脅到司法隊伍的建設。最近一段時間中國各地相繼發生法官受到襲擊死亡的事件。6月1號,湖南省永州市零陵區法 院發生槍擊案件,3名法官當場死亡。6月8號,廣西梧州市長洲區人民法院6名法官被潑硫酸,區法院院長廖克東、執行局局長吳志斌兩人傷勢嚴重,北京的律師 李方平對此表示,
「我覺得首先是法官或者是整個法院沒有任何的權威性,沒有司法的公信力導致了大家對法官的暴力事件。一般來講我們知道國 外有這樣襲擊法官的話都是一些恐怖份子、黑手黨這樣一些人。但我們看到更多的,在國內主要是一些對審判不公,或者說一些上訪的人。而且大家對法官的這 種…,他沒有獨立性,或者是自願地成為這種干預力量的馬前卒吧,很多人是非常氣憤的。」
報導說,人民大學的陳衛東教授認為,一方面,基層 法院審理大部分刑事、民事案件,直接面對大量的社會矛盾;另一方面,基層法院往往由於財政緊張,安全防範設施不夠健全,在突發性事件面前,反應力度不夠。 李方平律師則表示,中國法院案件審理質量有待提高,公眾對法院的期望值很高,這就很容易使矛盾激化:
「它不僅僅有行政的干預,而且還有黨務的干預。大家把這種不滿實際上對政府或者說黨務系統不滿牽怒於法院,因為法院你本身你不能保持這種獨立性。或者說你甚至成為一種枉法裁判的製造者。案件的受害者的話,他可能就會採取這樣極端的報復手段。」
新疆烏魯木齊的律師張元欣說,中國很多案件的當事人都把希望寄託於法官「包青天」式的明察秋毫上,但中國的很多地方的法官在審理案件時往往不能依法獨立辦案,
「我們現在的法官辦案受到各方面的干預現在是比較普遍的事情。一方面是來自法院外部的比如說政府、政法委呀受它的領導;還有一個是法院內部的包括法官本人辦什麼金錢案、關係案、人情案,這些案子現在還是比較多的。」
張元欣律師認為,法官貪官枉法,司法不公正也是法官遭到攻擊的原因之一:
「最 主要我們現在的法官判案以後,很少有能程序或制度對他們進行追究。法官現在判不判案也無所謂。這個很多案子都是領導讓他們去判的,所以大家也無可奈何。所 以這個民眾的積怨越來越深。看來最主要的還是如何保證法院對判案的這個監督和制約不能讓他判錯案,或者他不敢判錯案,或者無法判錯案。現在來講判錯案是一 件非常常見的一個案子。」
張元欣律師建議,中國應採取有效措施確保法官依法獨立行使審判權,減少黨政部門對法官審理案件的干預;並加強法官在履行職務過程中的安全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