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在網上看到題為「國會會為排華法案向全美華人道歉嗎?」的文章。第一段的內容摘要如下:「5月27日,來自全美各地的華人社團代表在華盛頓國會辦公大樓,正式向國會議員遞交請願書,敦促國會為1882年通過的排華法案道歉。當天,美國華人全國委員會、美華協會等知名華人社團的負責人來到美國首位華裔女眾議員趙美心的辦公室,當面向她遞交了一份由全美100多個華人團體聯名簽署的請願書,希望國會盡快就當年排華法案帶給華人的傷害道歉。」
這一下我可來勁頭了。看來美國向全世界標榜的什麼她是和平、民主、自由的國家也不是真的,還不是一樣的對我們華人不公平,歧視我們華人嗎?但仔細看看《排華法案》的內容又有些失望,這條款簽定於150年前,是什麼禁止華人在美國買房,禁止華人與白人通婚,甚至禁止妻子兒女移民美國等。事實上這條法案早在1943年就廢除了。廢除就是國會知道錯了,改正錯誤了,而且改得很好。現在中國的貪官在美國買豪宅,用幾百萬黑錢辦投資移民,不但妻兒老小移民,連情婦二奶私生子也移民來美國還不夠嗎?不是華人和白人通婚生了很多香蕉人嗎?還要死抓住美國國會150年前的錯誤不放嗎?而且聲勢浩大,由全美100多個華人團體聯合簽署。
平時大家都知道中國人的不團結一盤散沙是有名的,但這件事卻讓人看到中共的黑手在操縱著這100多個華人團體,把這一盤散沙緊緊地捏在手中…。而且這隻黑手要麼不出手,出手就是代表13億人民、代表全美華人、全加華人等等。而且出手得非常是時候,恰巧是「六·四」二十一週年紀念活動時期,美國國會議長南希·佩洛斯從「六·四」談中國的人權差強人意的時候。不早不晚的100多個華人團體上書(三個人就是一個團體),是否要封南希的口,表明美國150年前的人權也不好,還要講中國人權不好?
中共執政61年,死人千萬如螞蟻,領土十萬作厚禮;冤假錯案百萬起,僑胞死活沒人理。當中共要把僑胞當槍使或要捐款時,它口口聲聲說「血濃於水」,你是華人。但轉身就翻臉不認人,中領館不是貼著「加入外國籍沒中國籍,不受領館保護」嗎?這時你是無家可歸的外國人,回中國要簽證。1966年,中共在印尼支持艾地,華人血流成河,中共任僑胞被凌辱、宰割,反而以「不承認雙重國籍」為由出賣僑胞,導致海外華人成為沒有祖國的亡國奴。
海外僑胞們有權利維好自己的權,要中共的賠禮道歉,發還中國護照,退還不應收取的簽證費。在中國你的父母親面前你永遠是中國人,不是外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