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起訴指控:米鳳君利用擔任中共吉林省長春市委副書記、市長,中共吉林省委常委、長春市委書記、長春市人大常委會主任、吉林省人大 常委會副主任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索取、非法收受16人給予的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682萬餘元,應以受賄罪追究米鳳君的刑事責任。
法庭上,公訴機關出示了有關證據,米鳳君委託的律師出庭為其進行了辯護。媒體記者和數十名群眾旁聽了案件庭審。
法庭宣布此案將擇期宣判。
據《楚天金報》報導 記者調查獲知,米鳳君於2008年4月28日在長春市中心吉隆坡大酒店內被中央紀委專案組控制,並帶離長春。
吉林省人大常委會一名官員告訴記者,2008年「五一」節後,權威部門在小范圍通報了米鳳君被「雙規」的消息,內容包括米鳳君涉嫌受賄、違規批地及生活作 風問題。米鳳君在吉林副省級官位上長達17年,案發時卸任僅3個月。米鳳君是改革開放以來吉林省涉案被查的最高級別官員。
知情者告訴記者,米鳳君近十年來雖多次被發現經濟問題,但均「有驚無險」。直至2008年3月,米鳳君的老部下、長春市委原副書記田忠「賣官案」開庭,田 忠為求重大立功,避免被處極刑,在一審開庭後即進行檢舉,檢舉內容便包括其老上司米鳳君的問題。
長春當地人士稱,米鳳君在長春民怨頗大,民間稱其為「米老鼠」,意指貪慾十足。由於米在長春城區好大興土木,又被外號「米大扒」,暗指長春最繁華的長江路 被拆得面目全非。
有消息稱,米鳳君為了保住官職不丟和違法不被查處,一方面不停地向有關領導行賄,另一方面避而不見。中紀委找他談話,他躲起來誰也不見。中紀委和吉林省反 貪局聯合辦案人員利用其好色特點,採取技術偵查手段,監控定位手機,在長春市吉隆坡大酒店一包房內,將他和兩名賣淫女當場抓獲。辦案人員找人取證時,有人 指證米鳳君是這裡的常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