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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奈之下,我撥通了猴子的電話,「有沒有興趣聊一聊,我現在的男朋友,很優秀,至少在我的眼裡。」
電話通了,我打開免提揚聲器:「猴子,我正在和田飛喝茶,打個招呼吧!」
猴子真是個絕頂聰明的傢伙,不僅迅速入戲,而且表演的入木三分。他先彬彬有禮的問好「久仰田先生大名」,然後暗示了我們即將「選日子大婚」的親密關係,再不露聲色的表明瞭自己兜裡有錢「藍說喜歡吉普,你說陸虎怎麼樣?」,最後綿裡藏刀「誰敢糾纏我的人,白道黑道整死他」!
猴子是個話嘮,遇到這種場合免不了要超水平發揮,我卻怕他言多必失,等他講完狠話就趕緊掐了電話。否則,估計他一定會從最新款手提電腦一直說到蜜月游選擇地,然後發散到各地美景及旅遊攻略。
這通電話令田飛很沮喪,他不再說話,用手指在桌面上無規則的畫圓圈,最後他說:「希望你比我幸福!對不起。」
這是他第一次向我鄭重的說聲「對不起」,這些年吃得苦受的委屈如泉湧一般直衝上來,有種想流淚的衝動。「也祝福你和小露,當時我成全你們的確是做了很大的犧牲,我希望自己的成全,能夠有好的結局。」我很真誠的說。
那一刻,我也看見他眼中隱隱的淚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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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理了如此一件棘手的事情,整個人都彷彿輕鬆起來。我哼著小曲,散步回家,站在家門口,突然之間
天昏地暗,因為我發現:忘帶鑰匙了。
只好打輛車去找阿文,作為閨中密友,她持有我的家門鑰匙。我剛剛搬家的那段時間,她經常潛入我家
睡午覺,我晚上下班回家一看,俺的床被糟蹋的一塌糊塗,真不知道,她率領了幾批人馬來此睡覺。
「你個糊塗蛋,鑰匙怎麼能忘帶?我出門前總要摸摸包,防止沒帶鑰匙!」阿文教訓我,同時起身為我找鑰匙。
書架、床頭櫃、壁櫥以及五斗櫃的五個抽屜……阿文基本上把家裡翻個底朝天了,還是沒有找到我的鑰匙。
「你確定我有你家鑰匙嗎?」阿文問。
「天吶,當然確定。誰那時候天天跑去誰午覺,鬼啊?」我直呼願望。
「那我為什麼找不到?」阿文又問。
「這應該我問你才是!」我那個急啊。
「莫急莫急,讓我想一想……」阿文盤腿坐下,做沉思狀,手裡拿個筆,在報紙上亂畫,看起來有點像占卦。
大約想了一兩個鐘頭,待我將《縱橫四海》重看了第n遍之後,這個女人拍拍腦門,一躍而起,從針線盒裡拈了枚鑰匙出來,「藏得太好了,以至於自己都找不到了。」她解釋。
頓時我鬆了一口氣,「謝天謝地,終於找到了。我真英明,想到在你這備一把鑰匙!」
「我更英明,把它保管的這麼好!」阿文也不是個謙虛的主。
「你也放把鑰匙在我家吧!」我提議。
「啊,你什麼記性?」阿文張牙舞爪來扑打我,「早在兩年前,我就給過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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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到鑰匙,已經不早了,乾脆留宿在阿文家。用她的卸妝油、保濕水、面霜、精華素……然後一一討論每一種產品的優缺點。這個女人新買了安娜蘇的金色指甲油,一時興起,將我的手腳指甲塗得閃閃發光、金碧輝煌。我覺得實在太誇張,又用洗甲水慢慢的將指甲洗乾淨……
到了該睡覺的鐘點,自然是睡不著的,躺在床上聊天。
「你跟聞易發展的如何?」我問阿文,兩個女人秉燭夜談,愛情是永恆不變的話題。
「挺好的。」
「你們會結婚嗎?」
「如果不出意外,我想會的。」阿文想了一下回答。
「你終於找到一個可以托付終身的人了。」我恭喜她。
「也許吧。」阿文幽幽的嘆了口氣,「不知為什麼,總是有一種不確定感,覺得幸福是不是真的來了?」
「別瞎想了,你以前太糜爛了,導致現在患得患失。」我勸慰她。
「靠,我不過是談了幾段無疾而終的戀愛嘛!哪像你,一天到晚跟有婦之夫糾纏不清,鬧得人家老婆要死
要活。你說我倆誰糜爛?」阿文極端不服氣。
「去你的,不要敗壞我名譽,都是有婦之夫糾纏我!」
「說真的,如果關傑離婚,你會和他在一起嗎?」阿文問我。
看著天花板,我想到了那個初春的深夜,我們肩併肩走了那麼遠,彼此的衣袖輕微觸碰,生出小小的曖昧情緒,這個人,那麼遠卻又那麼近。「唉,我似乎都不認識他。」我口是心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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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阿文送我去上班,半道找了家鴨血粉絲湯店吃鴨血粉絲。按理說,一大早不應該食用這麼辛辣且油膩的東西,可是那天我們倆就是拼了命想吃。
結果老闆娘相當牛,坐在角落裡看報紙,要醋沒有,要辣油得自己拿,一氣之下,我們扔下基本沒動筷子的鴨血粉絲奪門而出。身後傳來老闆娘的諷刺:「吃個鴨血粉絲,以為是在金陵飯店吃大餐啊,一會要這個一會要那個,煩死人!」
我和阿文面面相覷,驚為天人。
去公司的路上大塞車,早高峰嘛,也可以理解,但是剛剛受了刺激的我們心裏鬱悶吶,阿文小姐把車喇叭摁得不歇,直到警察叔叔多看了她兩眼才消停。
「阿文,你說我們倆要是出名了,成大腕了,誰敢這麼不待見咱倆!」我突發奇想。
「就是啊,我們成立一組合,把什麼辣妹啊、twins啊,統統打敗!」阿文立即附和。
接下來,我們倆你一言我一語,完全沉浸在虛幻的想像中了:
我:「我們太有名了,現在為什麼這麼著急,就是趕著去嘎那參加電影節呢!」
阿文:「其實急什麼,咱倆不到場,還搞什麼電影節啊?」
我:「哎,誰說不是呢?一路上都是記者在盯著咱們,煩!」
阿文:「是啊。哎,你說我去走紅地毯要不要換雙高跟鞋?」
我:「幹嘛換呀,你穿什麼都成,你要是穿睡衣,那全巴黎、倫敦、紐約的女人都改穿睡衣上街了。」
阿文:「對對對,我們就是時尚的締造者。我這一紅,立刻就找個小助理折磨她,就像我老闆折磨我一樣!」
我:「我也要找一個。天天叫她去買熱得燙手的肉包子。」
阿文:「她大老遠買回來,我扔一邊去‘不燙,重買’。她再去買,我再扔,‘雖然燙,但還沒有燙手,重買’
!最後她連蒸籠給我端回來了,我一摸,哇,真她媽燙,‘滾,這麼燙叫我怎麼吃啊!’」
我倆暴笑,已經完全沉浸在成名的幻想之中了。紅燈變綠燈了,我們還不走,直到後面的車死命的鳴笛,才姍姍起步。
我:「其實做名人也很累的,我們過去不光彩的歷史全部會這些老同學、老同事、舊情人兜出來。」
阿文:「給他們錢,封住他們的嘴。叫他們開價,大著膽子開,我乘以10倍給他!」
我:「還有狗仔隊要對付!聽說他們會把名人家裡的垃圾都扒出來做八卦新聞」
阿文:「怕什麼?我們這麼有錢,在花園裡安裝一個小型的垃圾處理系統,所有垃圾都變成污水排到下水道!」
我:「狗仔真是麻煩。你說我們素面朝天出門,他們會說我們憔悴;我們化妝打扮,又說我們太妖!」
阿文:「我們逛街不買新衣服,就說我們陷入經濟危機,窘迫不堪;買了新衣服,又說我們敗家!」
我:「我們不談戀愛,就說我們可憐;我們談了戀愛,又說我們亂搞!」
說到這,我們同時長嘆一口氣,異口同聲道:「沒法活了!」 …
<後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