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居委會的主任、黨委書記不作為,瀆職逼我自焚。
我叫王學勤,女、家住北京市宣武區白紙坊南櫻桃園6號。我沒有工作愛人於2001年下崗失業而且是再婚家庭,當時有倆個正在上高中的孩子需要撫養,我愛人於2002年10月才自己找了一個停車場看車的臨時工作,不給上三險、不要檔案,人事關係存放在宣武職介,每月500元的臨時工資。在此期間我家就靠他的這點臨時收入和變賣家中的一些財物維持生活。但到了2004年初我家原住地拆遷必須到別處租房住,於是,我們考慮到孩子上學和生活需要就到陶然亭紅土店9號租住了兩小間平房每月房租600元。這時生活更加雪上加霜無法生存了。於是,我便於2004年1月向社區居委會申請低保救助,但社區管辦理低保的張主任卻百般刁難、故意拖延不給我告知書,也不講明都需那些材料,拖了4個多月就不辦理。在此期間還叫人到社區打我,並揚言:《只要有我在你就別想辦低保》後被社區黨委書記攔下接過此事,我才清楚如何辦理。可後來書記還是故意反覆欺騙、拖延不辦,我在面臨倆個孩子即將失學和我家無法生存的情況下,被他們逼得走頭無路,才採取了極端手段被逼白焚維權。
二、居委會、辦事處幹部及人民警察不能積極化解矛盾反而激化矛盾不作為、瀆職造成我終身重殘。
5月19日我帶了一瓶未開封的酒精來到社區,要求就他們在我辦低保一事上的不作為和瀆職行為同我一起到上級政府去評理,他們不但沒有積極化解矛盾反而激化矛盾,沒人理我衝我冷笑社區的王主任還說:<要點你到馬路上點去別在這嚇唬我>,當時,在場的有人民警察、白紙坊辦事處社保所的幹部和社區黨委書記等六、七個人他們競若無其事、旁若無人根本不理,眼睜睜地看著我打開瓶蓋把酒精灑在身上,當我的要求再次遭到冷落後我被逼才在走頭無路的情況下,被迫自焚維權想用我的死來挽救我的倆個孩子和家人的生存,於是我便點燃了身上的酒精。這時他們卻全都奪路而出跑到屋外眼睜睜地看著我在火海裡掙扎,直到我趴在地上不動了民警才叫人拿滅火器將火扑滅。
三、白紙坊辦事處政府官員違背《為人民服務》的政府宗旨,不履行《對人民負責》的工作原則置人群眾的生死於不故造成我被迫賣房救命傾家蕩產一無所有居無定所。
事發後他們把我扔到醫院全都跑了不管了當我愛人趕到醫院競沒有一人在場,我愛人從醫生那裡得知我因深重度燒傷和吸入式燒傷,已行氣管切開,生命垂危必須馬上手術後,便馬上兩次找到白紙坊辦事處說明情況,請求他們先救人時他們態度非常生硬不管救人讓我們自己想辦法救人,當時在我家己無法生存的情況下,為了保住我的生命我愛人只能四處借錢在我生命的最後時刻,奄奄一息時才為我交了剛借來的保命錢,醫院為我做了手術,保住了性命。可由於深3、4度43%的重度燒傷使我落下了雙手殘缺不全關節變形,喪失了工作和勞動能力生活不能自理,成了重殘人。給我及其家人在精神上造成了極大打擊,特別是使我永遠無法從這種痛苦的陰影中擺脫出來由於重殘毀容不敢面對社會怕見人,在身體上從住院到如今我己經做了大小共十五、六次手術,遭受了常人難以想像的痛苦,在經濟上為了給我救命、治療、還債及康復之用被迫賣了由我父母出資購買用來共同居住的還未回遷的三居室住房,造成了我傾家蕩產、一無所有無家可歸。
四、政府官員的不作為、瀆職和官官相護的行為,導至我的事件至今不能得到解決,如今我還在拖著傷殘身體四處奔走詢求解決。
當我身體稍有好轉能免強下地時,我找到辦事處要求解決問題他們總是抹稀泥地說:<過去的事咱們不提了,細水常流>總是不與解決,當我向他們要回我愛人上交的材料和我的燒傷照片時他們卻撒謊不承認說:《你沒交不知道》可當我找到宣武區政府時,他們卻為了推拖責任拿出了至今也沒有向我瞭解過情況,斷章取義不合實際的所未材料說:他們沒有責任根本不管,至使我找到北京市政府他們也是不做調查,不聽我的陳述只是說我告他們依據不足維持原訴,當我補了證明材料可至今也沒理我。我這件事的發生至今正是由於他們行政不作為、瀆職、官官相護所至及他們不履行政府宗旨、不按政府工作原則辦事和對人民的冷末無情所造成的。當我再找到辦事處他們還是說:這是歷史遺留問題你寫訴求吧!當我根據我家的實際情況要求為我解決生活和住房及後期治療問題時他們則說:按政策給我解決了低保和廉租房,我不能接受,因為,我是他們的所做所為才導致我被逼維權自焚,造成我喪失勞動能力生活不能自理終生需要人照顧和失去住房無家可歸。再者說低保是政策性的最低生活保障不是永遠不變的,廉租房屬於政策性保障住房不是我本人的永久性住房,不能遷入戶口,那麼,我們家的戶口就將永遠無處落,將成為本市漂流戶。我的問題還是沒有解決。因此我忠心懇請黨中央國務院和社會各界有愛心、善良正直的人們給與關心幫助解決。由此我們終身感謝!
申訴人:王學勤、計志剛
現住址:北京市豐臺區右安門外東濱河路2號院3號樓5門201...郵編:100069
電話:010-83547827
2010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