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時間: 2010-03-12 10:59:03作者:
中國廣西一名全國人大代表提議,對20種上訪行為處以刑罰,包括拉橫幅、喊口號、靜坐等,最高可判刑15年,此建議引髮網友眾怒。
南方都市報報導,中國全國人大代表、廣西人大法制委員會副主任劉慶寧指出,有上訪者「到領導辦公室和生活地點鬧訪,不分場所找領導鬧訪的問題十分突出,嚴重影響領導正常生活秩序和正常工作秩序。」
劉慶寧建議修改「刑法」,增設「擾亂信訪秩序罪」。
他還提出20種行為應受刑罰,包括喊口號、拉橫幅、穿「狀衣」(寫抗議內容的衣服)、散發傳單、靜坐,未經批准在國家機關辦公場所及其周邊非法聚集、滯留等。
大陸網友聞言表示憤慨,認為民眾上訪是因為日子過不下去,如果因「影響領導生活」就要坐牢,無論如何說不過去。
有網友認為,這項提案已明顯違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