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處於經濟危機中的各大移民國家紛紛削減了移民配額,英國也適時頒布新法,收緊了移民政策。7月,英國移民新法正式生效,8月初,內政部依據新法,頒布了《賺得居留權:公民權記分制細則》的草案,就獲得公民身份的積分明細向公眾徵詢意見。
今年2月10日,英國邊境署官方網站上公布了《賺得居留權:公民權計分制細則》徵詢草案的政府回應文件。其中詳盡統計了自2009年8月3日到10月26日草案公示期間,來自英國公眾和各個社會團體的意見和建議。
新法實施後 永居權更難申請
根據現行移民法規定,持有英國工作簽證的人,可以在工作滿5年之後申請永久居留權,而5年居留申請永居同樣也適用於難民和受人權保護法庇護的人士,家屬移民則需要在申請永久居留權之前在英居住2年。
而新法實施後,凡未取得永久居留權或英國國籍的外籍人士,都屬於暫時居留人士。在持暫居簽證的人中,有3種類別的簽證可以進一步申請成為永久居民或加入英籍:因工作因素而暫居英國,主要由記分制下申請Tier1(高技術移民、投資移民或企業家)和Tier 2(技術勞工)的移民人士;因家庭因素而暫居英國,其近親屬已獲得永久居留權或是英國公民;需要庇護的人士及其家屬,如難民以及獲得人道主義保護的人士。
按照新法規定,自2011年7月開始,上述3種暫居英國的人士如果需要申請永久居留權或加入英籍,必須先申請&LSquo;見習公民。在見習公民期間,申請者無權享受永居或英國公民的完全福利。難民及受人權保護法暫居英國的人士,在見習公民期間不得領取政府福利。
分析認為:「新法實施後,永居權的申請門檻進一步提高,能夠申請永居權的範圍從所有持有英國工作簽證的人,縮小至記分制下申請 Tier1和Tier 2移民人士。新法實施後,申請人要獲得永久居留權,則需要坐更長時間的「移民監」才能獲得身份,而不是像現行法律規定的,在工簽、難民簽或親屬團聚簽證到期後就可以自動申請永久居留。」
建議:抓緊時間 盡快獲得永居權或者入籍
對於很多英國移民申請人來說,之所以選擇移民英國,首先看重的是其完善的社會福利制度,然而,新法的實施使得移民申請人更難獲得這些社會福利。
所幸的是,為了讓移民申請人有足夠的時間適應新規定,英國邊境局已經將居留權記分制推遲6個月開始施行。因此,細則的有關規定暫定於2011年7月開始實施。
在細則正式開始實施之前,英國政府於2009年9月公布了過渡期的實施方案。在《賺得居留權》正式實施日之前已經獲得ILR簽證的移民,將自動被認定為新法中的英國永久居民,而無需支付額外費用申請。這些人可以在新法開始實施的頭兩年,按照舊例申請入籍。
建議:「已經獲得簽證並符合要求的移民申請人,應該盡快辦理申請永居權的手續,因為新法實施後,只有擁有永居權的人才能享受英國完善的社會福利待遇。而持有永久居留權,但是還在考慮是否入籍的移民應該抓緊機會,盡量在2011年新法實施前辦理入籍手續。因為新法實施之後,政府不但將對報稅情況進行更嚴格的控制,移民申請人要想入籍還需要通過更加嚴格的考察、辦理更加繁瑣的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