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今中國官場的貪污腐敗愈演愈烈,而中共地方政權縣級官員的腐敗更是無法無天,駭人聽聞。
廣西《法治快報》署名張成利的評論稱:「河南省委組織部元旦前透露,過去4年中,河南共查處貪污受賄犯罪的縣委書記22名。此前,《瞭望新聞週刊》曾報導安徽省18個縣(區)委書記因為貪污被撤職查處的消息。近年,居於縣級政權權力中心位置的縣委書記,已成了腐敗的高發區、重災區。」「在現行政治體制下,縣委書記掌管著一個縣域的財權、事權、人權,位置特殊,權力很大。一些縣委書記決策一言堂、用人一句話、權力一手抓。尤其是在‘山高皇帝遠’的偏遠山區,處於權力監管的邊緣地帶,少數縣委書記大權獨攬,成了名副其實的‘土皇帝’ 。」「高度集中的權力,使縣委書記經常面對金錢、美女、豪宅等各種誘惑,很容易產生‘腐敗’的衝動。」
江蘇《新華報業網》署名高福生的評論稱: 「《瞭望新聞週刊》亦曾就安徽省部分縣(區)委書記貪污腐敗問題作了如下報導:「18個縣(區)委書記因為貪污被撤職查處,佔全省縣(區)委書記總數的六分之一強。」「細心的人們注意到,近年來,被查處的縣委書記涉案金額在不斷‘攀升’,動輒數百萬、上千萬,且有屢創新高之勢。」「有人稱縣委書記‘除了外交、軍事、國防外,他們擁有的權力幾乎跟中央沒有區別’。
《四川在線》署名畢文章的評論稱:「縣委書記違法犯罪絕對不是河南省所特有的現象,而是各地普遍存在的事實,並且大有氾濫成災的趨勢。這是因為縣委書記的權力基本不受約束,因此,他們大權在握,為所欲為,群眾拿他們根本就是猴子看戲 ——乾瞪眼;而所謂的監督機制也是形同虛設。君請看:上級監督太遠;下級監督太險;同級監督太難;紀委監督太軟;組織監督太短;法律監督太晚。試問,在這種情況下,想要遏制縣委書記的腐敗行為,那不是痴心妄想嗎?」
香港《東方日報》「神州觀察」的評論稱: 「中央對愈來愈嚴重的縣委書記集體腐敗問題,顯然已有所覺察,近期更推出一系列針對性的政策,一是把縣委書記職務由正處級升格為副廳級,並由省委直接任命;二是財政上省直管縣。這些政策都旨在提高縣委書記的地位,鼓勵他們‘打好這份工’,可惜沒有對症下藥,不但無法阻止縣委書記走向腐敗,反而會令問題進一步惡化。事實上,縣委書記腐化墮落,往往不因為權力不足,恰恰相反,是因為缺乏制約和監管,而實施新政策後,這種權力過分集中的弊端更有所強化。縣委書記成為縣領導層中唯一副廳級官員,與其它成員的級別差距進一步拉開,班子內更沒人敢向他提不同意見。省委收回縣委書記任免權,財政上又改由省直管縣之後,地、市當局對縣委書記的監管權大大削弱,縣委書記更成為無王管,為所欲為。在中國政治體制中,縣是極為關鍵一級,縣級領導人的質素關乎政局穩定和經濟發展。因此對縣委書記集體腐敗問題,當局絕無掉以輕心的理由。值得注意的是,縣委書記的貪污腐敗直接傷害民眾的利益,官逼民必反,近年各地不少群眾性抗爭事件,都是針對縣委書記的。當局若不對症下藥,從制度上解決縣委書記腐敗問題,形勢只會日趨惡化,後果堪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