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司法局原局長文強案於今日在重慶市五中院公開開庭審理。在被告人陳訴階段,文強對檢察機關所訴受賄金額和次數表示了異議。辯稱接受別人送來的財物是事實,但並非因此為他人牟取利益。而從1998年以來至2009年,有70多筆「收錢」行為,均是別人為自己過生日或者拜年時所送。
所為來而不往非禮已,送禮講究的是禮尚往來,如果送出去的禮物得不到合適的回報,必然會挫傷送禮人的積極性。一次、二次沒有回報可以看作是打基礎,三次、四次還沒有回報,恐怕就沒有人再願意繼續送禮了。即使是文強身居要位,手中重權在握,如果只是一味的收受「禮物」而不思回報,必然也會讓送禮者「退避三舍」。
有道是天下沒有免費的午餐。毫無疑問,文強能夠十多年如一日的讓他人在自己過生日或給自己拜年時送上厚禮,仰仗的無非是手中的公權力。俗話說吃人的嘴軟、拿人的手短,收了別人的「禮物」就不得不「回禮」。在文強表示異議的這70多筆少則上萬元、多則數十萬元上百萬的「禮金」背後,文強回送的禮物就是一頂頂 「官帽」,或者是一次又一次的違法犯罪份子開「綠燈」。
當然,「送禮」更是一門學問,送禮者必須要有一個合適的藉口才能讓收禮者心安理得的接受,特別是像文強這種「錢權交易」式的送禮,送禮的時機掌握得不好不但達不到預期目的,反而會適得其反。正是基於此,逢年過節和官員生日就成了送禮者的首選。毫無疑問,給文強送上這70多筆「禮物」的人,正是深諳「送禮」 門道的「高手」,在文強高興笑納自己厚禮的同時,自己見不得人的目的就達到了。
在庭審前三天,文強在看守所中剛剛過完自己55歲的生日。可以想像,與以前過生日時門庭若市、賓朋滿座、一人鶴立雞群、禮物堆積成山相比,文強這個生日過得是多麼的淒慘、多麼的落寞,其悔恨之心也必然油然而生。這個巨大的現實反差,正應驗了「樹倒獼猴散」的古話;也從一個側面昭示「千萬別伸手,伸手必被捉」。
善有善報、惡有惡報,不是不報、時辰未到,曾經不可一世的「文二哥」已經風光不再,一切狡辯和抵賴都是徒然。在這裡,筆者只想弱弱地問一句:文二哥,褪下你公安局副局長、司法局局長的「虎皮」,還會有人在你過生日或者是拜年時給你送錢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