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日報報導,目前在廣東省東莞市,99%的企業招工困難,廣州一些單位出現結構性缺工,主要集中在製造業的普通工人和餐飲服務業。
中國勞動關係學院勞動法教研室主任王向前認為,從長遠來看,勞動合同法在保障勞動者權益的同時,實際上是在挽救這些企業,而不是增加企業的負擔。
據報導,工人權益受到侵犯或者工資待遇太低是造成勞動者主動辭職的重要原因。
對珠江三角5市1500餘名農民工的一份調查顯示,從2007年開始,農民工每月、每週、每天的工作時間均值都在增加。但時薪卻下降,從2007年的8.0258元人民幣/小時,降至2009年的6.9658元/小時。
王向前說,"工資太低,加上很多企業不遵守勞動合同法,農民工的各項權益得不到保障,這種情形下農民工在外面打工還不如回家種地掙得多,企業再用以前的標準招工是招不到人的。"
中國人大財經委員會副主委烏日圖受訪時說:"勞動力成本提高並非因實施勞動合同法造成的,而是經濟社會發展的必然趨勢。中國經濟已經步入新的發展時期,儘管從全球來看,特別是和歐美相比,中國勞動力成本還算低,即使從國內看,勞動力成本是逐步提高。"
烏日圖還說,中國發展企業、解決就業的目的,也是為提高人民的收入和生活水準,而目前勞動者權益保障水準太低,收入不高。
北京一企業負責人表示,與勞動合同法實施前比較,5項社會保險費加起來每年要支出近200萬元人民幣,平均每年要為每名員工繳納9000元左右。這是實施後,企業增加最多的支出。
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勞動關係處處長王彥表示,"勞動合同法增加的最多的,其實是企業的違法成本。"
儘管勞動合同法一度遭非議,受金融危機影響深的2009年初,中國不少企業仍提出"不減員、不降薪"的倡議,以穩定員工隊伍。停產企業有的趁機培訓員工,有的大規模檢修設備,有的給員工補貼暫時放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