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時間: 2009-12-19 14:11:37作者:
她冷冷地看著我,說:「我沒辦法簽這份切結書給你。要告你就告吧!」
她是介入我婚姻的第三者,跟我的丈夫孕育了一個私生孩子。我跟法院遞出了訴狀,告他們通姦。就在開庭的當天中午,我把她約出來,希望她能簽下一份同意終止不倫感情的切結書,只要簽名,我就撤銷告訴。
我一點也不想跟他們對簿公堂,我只想要我的先生回頭。她的有恃無恐,當然是因為先生站在她那一邊。
那天下午,我渡過這一生最撕裂的難堪,儘管法官一再提醒:「一旦撤銷,就不能再告了!我可以幫你只處罰這個女的。」我卻奢望這對男女能有未泯天良,讓我的孩子能有回家的爸爸。我賭的是人性,當庭撤銷了告訴。在法院外頭,她面無表情地道謝,接著兩人在我的眼前連袂離去。
從此他們百無禁忌地變本加厲,公然出雙入對。在很多的深夜,她來電:「你聽!我不開門讓他進來,他就一直不走,一直按電鈴。你還搞不清楚我們三個裡頭誰是多餘的嗎?你學歷比我高,不會比我笨吧!」在他們搬光了家中積蓄後,我終於死心地離開這個只想大紅燈籠高高挂的男人。
他們結婚了,我不只一次想著,天理何在?我放棄了對報應的期待,遠離他們的視線與生活。最近得知她得了乳癌,那個半大不小的孩子有類風濕性關節炎,我呆愣住了,那個我曾經深愛的男人,現在陷入的苦難,怕是他始料未及的吧!
我只想告訴他們,我從不願任何的不幸加諸在他們身上。在我選擇放手的那一刻,我拯救了自己,也原諒了他們。那份我曾經愛過的心,是我生命的過往,我埋葬在記憶最深處。至於仇恨,我交給寬恕。
我不是偉大,只為自保。唯有這樣我才能真正跳脫,走出陰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