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0年 那些本不該消失的生命(圖)

作者:馮遠理 發表:2009-11-16 0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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馮遠理先生的《那些本不該消失的生命》,發表於2005年第5期《雨花》雜誌上,但我至今才讀到。讀完文章,我的心在緊縮著,除了震驚,一種無以名狀的悲憤在籠罩著我。

不是一個人,幾個人,是66個人啊!整整66條生命活活葬送在狼口中。

穿過幾十年的時光隧道,青藏高原上的那個夜晚,仍讓我不寒而慄。我不敢抬頭,我怕我的目光投過去便僵住在那個夜晚;我不敢張耳,我怕我的耳畔從此只有令人毛骨悚然的悲嚎和撕咬……

「1970年3月,一支由來自江浙兩省的200多名新兵組成的部隊,走出青海貴德縣,他們要西渡黃河進行野營拉練。這一天,部隊準備在一片叫做老虎坡的荒無人煙的山嶺附近宿營。離老虎坡還有三里地時,天已經快黑了,走了一天的戰士們已經筋疲力盡。」

這段描述有四個因素請注意:

一新兵拉練。

二西渡黃河。

三筋疲力盡。

四附近宿營。

縱觀悲劇始終,我們需要對這幾個因素進行思考。

「這時,一個戰士發現對面山坡上有幾隻狼,在悄悄地尾隨著隊伍前進。隨著天色漸漸的變暗,狼的數量也不斷增多。不時有幾隻狼仰天嗥叫,恐怖的叫聲在山間迴響,顯然是在招呼它們的同伴。不知不覺間狼的數量已經增加到四五十隻,並且還在不斷地增加中。」

這時,嚮導—一個當地出生的牧民,快步跑到連長跟前,問戰士們槍裡有多少子彈。連長告訴他,這些都是新兵,從來沒有打過槍,槍裡一發子彈也沒有。聽了這話,嚮導的臉色大變。他說,這樣走下去,只怕凶多吉少,這些狼能把方圓幾里以內的狼都招過來,他因而建議:改變路線,西渡黃河,因為狼是以河為界的,大河東西兩岸的狼各有自己的勢力範圍,互不來往。」(馮遠理《那些本不該消失的生命》)

在那個荒誕的年代,一切突出政治,全國人民學解放軍,野營拉練還能讓幾隻狼嚇住了。這裡一個致命的問題被忽視了,既槍裡沒子彈,這也是文章所強調的。但槍裡沒子彈,「槍刺」應該還有吧?馮文沒提這個問題。儘管那個年代入伍的新兵大都紅衛兵過,但紅衛兵造反牛鬼蛇神個個好樣,面對幾十隻上百隻扑過來的狼群,即使槍上有刺刀恐怕身子已經軟了,因為他們走了一天了。

現在,狼群還沒扑過來,這些雪域高原上的精靈還在聚集力量,如果這時按嚮導的建議:改變路線,立即西渡黃河,一切都還來得及。你拉練不就是要西渡黃河,今晚在哪宿營並不是目的。

然而,短暫的研究後,「連指導員堅決不同意現在西渡黃河,他的理由是,革命戰士就應該一不怕苦、二不怕死,逢山開路,遇河架橋,怎能被幾隻狼嚇倒;天黑之前必須以急行軍的速度趕到老虎坡。」

連指導員是幹什麼的?支部建在連上的黨的負責人。他的理由無人敢反對。

悲劇就要發生了!

這隻筋疲力盡的隊伍又站了起來,而這時,一隻又一隻狼正潛爪在這些軍人附近,一隻又一隻狼正風一般扑向這裡。

唉!老虎坡不就是個臨時宿營地嗎?你以急行軍的速度或不以急行軍的速度趕到那兒,有什麼重要意義嗎?但定了就是定了,軍令如山,那就再急行軍吧。

然而,和紅軍長征不同的是:幾百隻狼擋住了去路。這些狼可不是什麼桂系、川軍,和老蔣玩心眼。現在它們已經完成了主力集結,就等著打殲滅戰了。

「隊伍被攔,只好再走山口小路,而這正是狼們所要達到的目的。」

如果這時連指導員能再問問當地嚮導還有無辦法,也許會損失小一些。可是,革命的連指導員滿腦子「一不怕苦、二不怕死。」別的是咸淡不進。

「就在一排走出山口後,三路狼一下就完成對200多人的包圍,一路截斷山口的出口,一路堵在山口的入口,第三路完成了對一排的包圍。這樣就把一排和二、三、四排完全隔離,為把一排吃掉創造了條件。事後證明,狼的部署完全成功。在二、三、四排和狼僵持的同時,一排62名戰士除4人屍體是完整的外,其餘都被狼啃得慘不忍睹,破碎的內臟到處都是,很多人只剩下一副骨架。空氣中瀰漫著血腥的氣味。連同嚮導和二排的4名官兵在內,共有67人遇難。」

就這樣,66名軍人和一名嚮導被狼吃了。那血腥的場面你再沒有想像力也會想到該是何等的慘不忍睹,看過「動物世界」的更不必說了。

和平時期66名軍人竟然會被狼吃掉,無論如何也是一件匪夷所思的事。他們為什麼會被狼吃掉?他們是被狼吃掉的嗎?

筆者曾憤怒批判過極左的「一不怕苦、二不怕死」所導致的一系列悲劇。在那個荒誕的年代,人的生命是多麼微不足道。不知後來是怎麼對這66名年青軍人的父母交待的?他們知道兒子送上隊伍後讓狼給吃了嗎?

如果66名軍人中有我們「一不怕苦、二不怕死」的連首長尤其是那個指導員,似乎還好些,畢竟主張「一不怕苦、二不怕死」的人身先士卒了。可是,首長們一個都沒死,不僅沒死,連長後來還升團長了。這就又一次印證了筆者在拙文《〈愚公移山〉批判》中說的:「‘一不怕苦、二不怕死’的實質是讓老百姓不怕死。」

1970年:解放軍一次被狼吃掉66人,該是一件多麼令人震驚的大事,然而,事情發生近40年後我們竟然才知道!

這件事如果發生在今天,會掩藏得住嗎?



来源:2005年第5期《雨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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