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時間: 2009-11-03 14:06:19作者:
據報導,西班牙眾議院日前通過新移民法。新法規定非法移民的留置時間從40天延長到60天,然後再驅逐出境。新法還限制了家庭團聚的範圍,只有配偶和孩子才能享受。這條新法律現在應由參議院審議。
西班牙移民國務秘書魯米女士聲稱,這條"現代化的公正法律重在融入,提高了打擊非法移民的效率,明確把重點放在社會治安、控制移民和合法性上"。
移民法改革案今年6月獲政府通過。新法規定非法移民的留置期從40天延長到60天,然後再進行驅逐。
這條移民法改革案是2008年歐盟的新移民法通過之後制定的。得到西班牙支持的歐盟新移民法規定非法移民被驅逐前的拘押期最長不超過18個月,同時5年內被禁止在歐盟境內居留。
好些拉丁美洲國家,包括在西班牙定居者,向西班牙強烈抗議這條"可恥指令"。
新移民法還將家庭團聚限制在配偶、未成年後裔、18歲以上的殘障家庭成員以及如有必要,65歲以上的移民父母。
作為交換條件,享受家庭團聚的、處於工作年齡的移民將自動獲得工作許可,包括16歲到18歲的年輕移民。再者,為了打擊家庭暴力,新移民法還會"因特殊情況"允許受虐待婦女"獲得居留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