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就有好幾個反映中國人權普遍惡化的事件,尤其是吊銷了許多人權律師的執照,並以莫須有的藉口取締了好些公益組織。特別得到人們關注的對公益性非盈利法律組織"公盟"處以148多萬元罰款,並取締了"公盟"所屬的公盟法律研究中心,逮捕了有關人員,包括公盟的負責人許志永先生。北京當局暫時釋放了許志永,但此事並沒有了結,在中國的公益性非盈利組織的環境也沒有改善。
儘管大家都在努力,希望能就此來改變公益性非盈利組織在中國的環境,尤其是提供註冊免稅等最基本生存條件,但是看來近期可能性不大。在中國要成立社團組織,比成立一傢俬營企業還要困難得多。它不僅需要一個民政部門認可的業務主管單位,這通常必須是一定級別的政府單位,要找到並不容易。而且需要同一行政區域內沒有業務範圍相同的、或者相似的社會團體,這就給批准與否,留下了很大的解釋餘地。而潛規則是看你是否敏感、有沒有讓政府頭疼或不舒服的政治目的。
小老百姓的維權,總是讓政府不舒服,中共就出了兩招兒。一個辦法是去掉老百姓幾百年來的自衛能力,阻止他們上訪、上告。最近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近日轉發《中央政法委員會關於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涉法涉訴信訪工作的意見》,尤其是設法嚴禁十月中華人民共和國建政六十週年前抗議活動的措施。
中共這一做法比過去的封建皇帝還不如。老百姓為什麼要上訪?他們不是吃飽了、撐得沒事兒幹才上訪的。如果地方解決了問題,他們為什麼還要千里迢迢、含辛茹苦地到北京上訪呢?為什麼在民主國家沒有那麼一大批喊冤的訪民?而一般的慶典時期進行大赦的事情,不僅僅在中國看不到,"十一"慶典反倒成了擾民的藉口。滑稽的是中共政法委的意見被轉給國務院來執行。這反映了共產黨領導下、具有中國特色的黨指揮槍和黨指揮國家的現實,這在民主國家裡是不可理喻的。國務院本應是最高的國家行政機構,而不是執政黨的私家花園。
中共的另一個辦法是打擊那些幫助老百姓維權的人。尤其是懂得法律的人權律師,阻撓相關機構與組織的運作。有關公盟的一系列違法行為,就充分反映了這一點。所謂公盟稅務的問題,突現出中國非盈利的組織被逼迫成為怪胎的困境。而在共產黨的領導下、以及堅持四項基本原則的基礎上,這麼一些獨立又公平的司法系統是不可能存在的。這些事件再次說明,中國急需根本性的體制上的政治改革與法制的健全,這需要我們大家共同的呼籲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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