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輪功學員張英
【看中國記者楊逸凡採訪報導】法輪功學員張英8日被上海長寧區仙霞路派出所警察從家中抓走,後被送往長寧區拘留所,其家屬恐張英在拘留所遭到酷刑,希望透過媒體呼籲,引起廣大民眾的關注,給國保打電話,讓他們立即釋放張英,因為她並沒有做任何違法的事。
警方對於拘留張英並未提出任何證據,只告訴張英的婆婆"要拘留查證",至於這一個星期來,對於張英的調查是否已有證據,該派出所警察表示"無可奉告"。此外,在記者電話核實該事件時,長寧區的國保處接電話人員直接告知記者該單位是:上海市供電局滬西供電所,並非長寧區公安局國保處。於是記者再次打電話至長寧區公安局,接機人員表示所給號碼沒有錯誤,並對於國保處說自己是供電局的說法感到可笑,她表示自己沒有騙人,所給號碼確實為長寧區公安局國保處。
據瞭解,此次是張英第四次被抓捕,前三次分別在2001年9月3日、2004年9月18日及2005年9月24日,時間都在十一前,第一次被抓後,張英被判勞教2年,第二次被送進法治教育學校(一般所謂的洗腦班),在那裡被關了一個月,第三次再度被判一年勞教。這當中她曾經受到酷刑虐待,因此,此次張英四度被國保強行帶走,家屬認為極有可能再受到不人道的酷刑。
家屬表示:張英曾被吊起來打,在第二次被抓時,四個國保,二人拿槍,二人硬把她拖到看守所,不讓她吃,把她吊起來,強迫她一整天站在水裡面。又把她手銬起來,銬在鐵窗上,後來張英絕食,他們插管一下管子就插到胃部去,眼看人快不行了才放她。她真的吃了很多苦,可是他們還不放過她。
張英的婆婆目前76歲,公公74歲,抓人當天只婆婆一人在家,對於張英四度被抓,她心裏很擔憂,她表示:"在沒有證據的情況下先抓人,是枉顧人權,而且把我們老人家的生活都破壞了,簡直就是把我們搞的七葷八素的。""張英很照顧我們,也很孝順,經常幫我們打掃家裡、洗衣、做飯,買東西給我們吃。我眼睛不好,看不清楚,家裡打掃不好,張英給我弄得乾乾淨淨的。現在把她抓去,不讓見人,也不讓送東西,我們很擔心的。"
她說:"8日當天他們很多人把張英圍起來,其中三人進到我家裡來抄家,我76歲了,眼睛不好,看不見,我問這些警察抄家有抄家證嗎,警察給了我一個文件簽字,其他證件都沒有拿出來,抄了家又要我簽兩份檔,其中一份沒有公章。他們二男一女,女的負責簽字,男的進房裡抄,家裡都沒有其他人,他們抄走了兩台電腦,其他東西我看不清楚。接著又叫我簽字,簽了字後不給我一份。隔天上午,又要求我在張英的拘留通知書上簽字,我要求將前一天所簽的檔給我一份時,他表示上面沒有蓋章,回去蓋了章。所以說他是非法抄家,何況張英也不住在我家,為何來抄我家呢,忽視我們的人權。"
"而且他們不講道理,抄家也不告知哪個單位,隔天要求籤拘留通知書時才告知是仙霞派出所,協助長寧分局國保來的,張英住在寶山,怎麼會是他們來?拿了東西後,叫人簽字,也不給留備份,不講人權。"
據明慧網報導,負責抓人的警察叫楊穎,抓人時表示:"先抓人是為了審查,證據總會有的。"此次綁架主要由長寧區國保指揮,直接參與的是上海長寧區公安分局警察魏理光、長寧區仙霞路派出所的陳浩(男)、楊穎(女),寶山區國保、普陀區國保、普陀區石泉警署的片警和當地居委會書記等。
酷刑事實
據明慧網報導,張英在前三次被抓時,都遭受到非人的酷刑,在2001年9月張英第一次被抓捕,關押在上海閔行公安分局莘莊派出所,遭長達7天7夜的連續審問和非人迫害,警方為得到口供,對張英大打出手,把她的臉按在地上,用手銬將雙臂反銬,用膝蓋頂著她的背上,然後再把手銬往上提,不說話就打她的耳光,撕扯她的頭髮,用皮帶抽她。張英不配合拍照,被警察按倒在地,身體分成三段捆綁,手被手銬銬得像饅頭一樣腫。
張英後被關押到閔行區看守所,一直被銬了兩個月,直至被劫到勞教所也沒有給解開銬子。其間張英絕食抵制迫害,被警察用鐵銬銬在鐵窗上長達17天。在勞教所期間,張英抵制迫害,絕食絕水。勞教所人員將她反手飛機式吊起,反手吊銬在鐵窗上,大小便也不放下,用電棍電她的嘴,並用繁重的勞役折磨她。
2004年9月張英第二次被非法抓捕。這是在她出勞教所半年後,她到大場派出所諮詢報戶口時,被楊副所長非法扣押,並叫來610辦公室(專管鎮壓法輪功的一個單位)的警察一起審訊她。張英拒絕回答一切問題,警察,再次將她非法拘留15天。在寶山區看守所她開始絕食,遭強迫灌食,被反銬在鐵門上,光著腳整整一天站在水裡,鼻子裡還插著灌食管子。到晚上,值班警察看她好像不行了,才給放下坐在水裡,仍被反銬在鐵門上。當時已是深秋10月,晚上寒風瑟瑟,又坐在水裡面,鼻子還插管子,雙手疼痛不能動彈,徹夜無法入睡,遭受的痛苦非常人所能想像。
在後來的一些日子裡,張英被迫害得無法站立,只能躺在木板上,身體極度虛弱,每天幾乎不吃不喝,被迫害的嚴重脫相。
15天後,警方又將張英綁架到上海青浦洗腦學校。拖到2樓房間,扔在地上。這時她在發燒,面無血色。她問幫教,"這是法制學校是嗎?"幫教回答是,她又問法制學校是不是專門教法律的,幫教回答是,後來她又問法制學校是教法律的是最懂法律的,幫教很自豪說是,後來她又問既然是教法律又懂法律,那你們現在在沒有任何的法律文書下剝奪人的自由是不是綁架?是不是在犯法?說到這裡幫教知道說漏了。5天後,她的父母和公婆來看她,當看到自己的孩子因迫害變得面無血色、不成人樣時,她父母放聲大哭,強烈要求釋放張英。她父親因著急前些天已經半中風。張英強烈要求立即釋放回家,勞教所一直堅持,後來一點點退讓,但她絲毫不答應任何要求,當時在場的有市610、區610、派出所、居委會、幫教、法制學校領導、校長等,最後只得答應放人。
2005年9月24日早上,張英第三次被寶山區610非法抓捕,罪名是"上網"。她在寶山區看守所中絕食被送往監獄醫院,張英年邁的父母曾幾次去拘留所要求放人,可警方總是用敷衍之詞欺騙兩位老人,將老人打發走。
後張英被非法勞教一年,關押在青浦女勞教所。張英因絕食絕水,遭強行灌食,身體受到很大傷害,面黃肌瘦,出現高血壓、心臟病等症狀,每天只能進食少量食物。張英被非法關押在女勞教所的二大隊時,在她連坐都困難的情況下,隊長還逼她每天長時間坐著勞動工廠間的小板凳,以致她多次抽筋暈倒。
2006年9月張英回家後,當地派出所要求她的家人隨時匯報她的情況,並派人24小時跟蹤她。張英無論到她母親家,還是去市場買東西,一直有人開車對她進行跟蹤,她與她的家庭不斷被騷擾,年邁的父母一直在緊張的氣氛下生活,因為她的家人已經很難經受再次失去孩子的打擊。所以對她的家人來講根本無法過正常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