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曉環原任教於樂山師範學院,因任職期間不願意賄賂原圖書館館長於天樂,因此被於構陷,以他使用"無界網"破網軟體、並在學校宣說"中共活摘器官",以及發表"胡錦濤將下臺"等言論,聯合樂山市公安局逮捕他,以"涉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的名義對他進行刑事拘留,後將其勞教兩年,同一天他被樂山師範學院開除。2008年5月29日勞教期滿後,他多次到樂山師範學院要求恢復教職,卻屢遭拒絕,導致他生活沒有著落,這一年多來生活陷入困境,迫於無奈,他採用寫公開信的方式,呼籲外界的關注。
5日左曉環到樂山師範學院進行協商,令他意外的是學院當局出爾反爾,拒絕恢復他的工作,讓他覺得受騙,不久前他透過媒體發了一封〈致樂山師範學院黨委書記的公開信〉,信件發出後,學院信訪辦公室通過電子郵件回覆左曉環,要求他於9月5日開學後回樂山師範學院當面交談恢復工作的的問題。
上午10:30左右,左曉環依約到樂山師範學院,保衛處工作人員阻止他進入學院,工作人員表示:接獲上級指示,左曉環不能進入樂山師範學院。左曉環向其解釋是學院領導讓他到學院與樂山師範學院黨委書記譚輝旭交流。不過工作人員態度蠻橫,仍然不讓他進入校園,11點保衛處處長張峰要求左曉環離開,並說:學院領導今年3月已經答覆了,你不能再找學院了,要找只能找相關部門,學院已與左曉環斷絕關係。
對此一答覆,左曉環感到氣憤,他認為:"學院當局(副院長張元勤等人)出爾反爾,不但拒絕恢復他的工作,甚至蠻橫的關上對話的大門,對中國的信訪制度是一記響亮的耳光,中央要求問題解決在基層,而製造問題的基層卻相互推諉,甚至將矛盾上交,無疑信訪制度是欺騙訪民的一塊遮羞布。"
由於一而再、再而三受到不公正的對待,左曉環表示要積極交涉,不走上訪這條路,他說:"上訪也是死胡同,他們就是不解決,權利都在他們身上,如果在地方就解決了問題,訪民肯定不會去北京上訪,真的令人絕望。"因此,他希望透過媒體將他人權被侵犯一事曝光,並向國外人權團體呼籲,希望他們能正視大陸老百姓被侵權的問題。
左曉環在2008年勞教剛期滿,國保就將他的戶口強行遷到三臺農村,並威脅用黑社會把他殺死或勞教、關精神病院等,並任命他大姐為生產隊長,承包"不讓左曉環上訪喊冤、到樂山師範學院交涉工作權"的事情。在不得已的情況下,他與姊姊斷絕來往,他說:"因為她是黨員,只知道聽黨的,我擔心她回把我的事向黨匯報。"他認為他的姊姊之所以會不顧親情,完全就是中共黨文化的因素。對於姊姊被發展成共產黨員一事,他感到相當氣憤。
對於記者詢問:為何一個圖書館館長可以這樣收取賄賂?左曉環表示:於天樂與公安局是一個利益群體,他們互相勾結,只要不對他們進貢,他就搞你,這種事在大陸很普遍,警匪一家,相當倡狂。他同時表示學校其他領導也有這樣的現象,在大陸是無官不貪。
經過這兩年的勞教,以及一年多來要求恢復工作權受挫,左曉環說自己已經對共產黨徹底絕望了,已於06年公開宣布退出中共的組織。他說:共產黨本身就是亂的根源,連他們黨員自己都恨黨。他說雖然不久前四川省委宣傳部、組織部等官員都認為樂山勞教我是非法的,學院應該恢復我的工作,但他認為他們恢復他工作的主張,決不是出於人性考慮,而是出於穩定需求,因為他們擔心我與敵對勢力走在一起,危害更大。
除了希望自己的工作權能獲得保障之外,他呼籲國外人權團體來中國調查人權侵害的案件,他說:"就樂山市師範學院的一個圖書館館長,掌握了一點權利的人,就可以不經過法律程式,將人關押兩年,這是一個踐踏人權的事情,聯合國的人權官員在人權問題上遷就中國政府,他們應該派人到中國調查,他們應該負起責任來,做出努力,不能光嘴上指責中共,但是行動上不支持,我們大陸的老百姓對聯合國人權官員在這個問題上不是很滿意。"
底下是左曉環致樂山師範學院黨委書記的公開信。
致樂山師範學院黨委書記的公開信
尊敬的樂山師範學院黨委書記譚輝旭先生:
你好!
我於2006年9月5日被樂山市公安局以"涉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名義刑事拘留,同日,樂山師範學院.出具了一份樂山師範學院文件(樂師院 [2006]106號),將我非法開除,使我失去了賴以為生的工作。2008年5月29日出獄後,我多次向樂山師範學院要求恢復工作,但都被蠻橫拒絕。
我認為樂師院[2006]106號(解除勞動合同)是非法的,理由如下:
1、2006年9月5日,我被樂山市公安局以"涉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名義刑事拘留,同日,樂山師範學院強行解除與我的勞動合同。依據相關規定,國家公職人員(包括教師)只有在人民法院宣判有罪的情況下,才能被解除勞動合同。而我並未被逮捕,更未被人民法院宣判有罪,只是被樂山市勞教委決定勞動教養兩年,但學校卻強行解除與我的勞動合同。同樣的例子,2005年吉林藝術學院的盧雪松老師,因為言論自由而被當地公安局勞動教養一年,吉林藝術學院只是停止其講課的權利,而並沒有開除她的工作。
2、樂山師範學院文件(樂師院[2006]106號)(解除與我的勞動合同)是極端荒謬的,解除與我的勞動合同的理由竟然是我思想品德敗壞,請問何為"思想品德敗壞"?難道講真話、罵兩句共產黨腐敗就成了"思想品德敗壞"?我到底哪裡"思想品德敗壞"了?
3、樂山師範學院文件(樂師院[2006]106號)稱:左曉環曾被學院界定為一級行政事故。這個所謂的一級行政事故純粹是學院某些人的污蔑,一級行政事故並未與我見面,我至今不知其具體內容。學院將這個處分決定在樂山師範學院校園網站上公布,但卻打不開具體內容。具有諷刺意味的是事隔兩年多,2009年 1月7日,學院退還了一級行政事故扣款1600元。
4、學院解除我的勞動合同的舉動實際上就是鼓勵我加入共產黨認為的"敵對組織"如"獨立中文筆會"、"中國民主黨"等,南京師範大學的郭泉先生,因發表言論而被南京市公安局逮捕,現在案件已經提交到法院等待審判,但南京師範大學到目前為止並沒有開除其工作。吉林藝術學院的盧雪松老師目前還是該學院的職工。這兩個人一個是獨立中文筆會成員,一個是網路上"中國新民黨"主席(該黨只有郭泉一個成員),但都沒被開除工作。
5、我在校期間一直兢兢業業、勤勤懇懇,無論是在教學還是在圖書館工作期間,學院相關單位(旅遊學院、圖書館)均未給予我考評不合格之評價,為何僅憑原圖書館館長於天樂的一句話而開除我的工作?當時於天樂為了向我索取錢財而捏造事實、偽造證據,不但將我投進監獄,更將我開除工作。請問:這個世道還有天理嗎?他於天樂、還有科技處處長向清祥等人偽造"左曉環宣傳胡錦濤要下臺了",其目的就是索取錢財,被我拒絕,為此,我不但要丟掉賴以為生的飯碗,更要付出兩年的自由-非法勞教兩年。到目前為止,學院的某些官員不僅未受到任何處分,反而因此陞官發財。事實上學院早已形成了潛規則:握有考評大權的不良官員借考評之機索取賄賂,大發其財,誰沒有向他們進貢,輕則給予不合格的評價,重者開除公職,甚至勾結樂山市警界敗類,將當事人勞教、判刑等。
2008年5月29日,我勞教期滿出獄,找到樂山師範學院,要求恢復工作補發工資,沒想到學院某些官員(於天樂、向清祥等人)置國家法律於不顧、視社會穩定為兒戲,竟然再次勾結樂山警界敗類,將我的戶口遷出學院,以"買房"的理由強行從樂山遷到四川省三臺縣農村。此後,我多次到學院要求恢復工作,均招致蠻橫拒絕,從網路發出的呼籲也毫無效果。
我回到四川三臺農村後,多次找工作都不成功,甚至找一份賴以餬口的飯碗也不能達到。至於失業保險金,由於學院未給我交納,我也不能領取。生活由於學院某些不良官員的迫害而陷入困境,這難道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應該得到的遭遇?胡溫政權的"權為民所用、權為民所系"在腐敗官員的眼中成了欺騙輿論的工具。
為了維護我的合法權益,維護法律給予我的生存權利,我向你、樂山師範學院黨委書記譚輝旭先生發出以下呼籲:
宣布樂山師範學院文件(樂師院[2006]106號)無效,立即恢復我的工作,補發自2006年9月停發的工資。
我的聯繫方式為:1、電話13990163109。2、Emeil:[email protected].
敬請黨委書記譚輝旭先生能在百忙之中閱讀我的公開信,做一個有良知,有正義感的官員。
左曉環
2009年8月13日
1、1988年考如西昌農業專科學校,1989年6月19日被捕,罪名是反革命宣傳煽動,1990年6月19日出獄。2、1992年大學畢業,2000年 9月--2003年7月,雲南農業大學攻讀碩士研究生,同年到樂山師範學院教書。3、2003年7月-2006年樂山師範學院任教,4、2006年9月5 日被刑拘,關押於樂山市看守所,10月3日被勞教兩年。押送到四川沙坪勞教所,2008年5月29日被釋放。同時被開除工作。
2、1992年大學畢業,2000年9月--2003年7月,雲南農業大學攻讀碩士研究生,同年到樂山師範學院教書
3、2003年7月-2006年樂山師範學院任教
4、2006年9月5日被刑拘,關押於樂山市看守所,10月3日被勞教兩年。押送到四川沙坪勞教所,2008年5月29日被釋放,同時被開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