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人在短短的兩個月之內,在看守所這個被限制人身自由的封閉式監所裡,在不知道自己將要被如何判刑的情況下,多少會有心裏負擔,影響食慾。但胡斌好像反其道而行之,不僅未見其瘦,反而發胖到前後判若兩人的境界。想必是杭州市看守所的飯菜讓胡斌食指大動,食慾大增吧。這簡直是讓人大開眼界,匪夷所思,難道看守所的是個富二代修身養性的好地方?
網友們通過對案發當晚的胡斌照片以及網上流傳的胡斌的個人生活照與出庭受審的胡斌進行比對,發現了多處的可疑之處。
以在下的拙眼看來,前後兩個胡斌最大的區別在於氣質和體型。在氣質上,前一個胡斌完全是一副盛氣凌人、桀驁不馴的富家子弟樣;後一個胡斌顯然看過去比較顯嫩、文靜。在體型上,特別是肩膀,前一個胡斌的肩膀為斜落肩、削瘦,而後一個胡斌則是平肩、肌肉飽滿。雖然我本人對人體沒有什麼研究,但據我向行內人瞭解,一個人的骨骼在發育成熟後基本就固定下來了,日後雖然可能時胖時瘦,但人體的骨骼則是不會隨之忽胖忽瘦的,當然像武俠小說裡練過縮骨功的高手除外。基於這個粗淺的認知,我想即使胡斌進看守所後變胖了,在體型上也不可能由斜落肩變成了平肩。
而按照潘波法官的說法,似乎胡斌現在看守所日子過得比較逍遙,沒有心裏壓力,所以胖的有點給大家一個過於意外的驚喜了,讓大家有點接受不了了。對此我也感覺有點暈,進而產生一種幻覺:看守所是個富二代修身養性的好地方,不僅在形體上可以得到塑造,還可以在氣質上得以快速提升。
按理來說,法院跳出來闢謠,總算有個公權力部門出面澄清,給公眾一個交代,有聊勝於無。但我認為,僅僅西湖區法院出來闢謠是不夠的。很多網友質疑胡斌是不是在被送往看守所之前就已經被調包了?在法院的角度,法院在庭審前送達起訴書副本以及開庭傳票,按照法律規定核對被告人(胡斌?)的身份,在程序上自然是無懈可擊的,完全符合法律規定。
但是,胡斌是否在被送到看說所之前就已經被調包,則法院很難查證。法院依照刑事訴訟法規定核查被告人身份時,主要是核查起訴書所指控的"胡斌",至於這個胡斌是否是肇事者胡斌則法院很難辨認。道理很簡單,假設在公安機關偵辦案件之時,某些人通過暗箱操作,將肇事者胡斌換下,取而代之的是另一個胡斌,後一個胡斌以肇事者的身份出現在辦案人員面前並對自己的"肇事行為"供認不諱,偵辦人員頗有默契地錄好口供後,將犯罪嫌疑人押送杭州市看守所候審。公安機關繼續調查取證,待案件偵查終結後將案件移送西湖區檢察院。由於犯罪嫌疑人對犯罪事實供認不諱,被害人已經死亡,而且已經得到大額的賠償,所以大致不會有人泣血上訪、背黃狀之類的動作,檢察院一般不會對疑犯的身份提出質疑。檢察院審查終結後,按照公安偵查機關查明的犯罪嫌疑人的身份向法院提出公訴。
在這個流水線式作業的司法程序中,肇事者胡斌從被送往看守所的那一刻起就一直待在看守所。而在被送看守所羈押後再找人頂包,顯然可操作性不大。因為看守所的難兄難弟們難免會打探被關進來的原因,人多嘴雜,信息擴散範圍廣,封鎖難度大。看守所裡當然還不乏有些人眼巴巴在等待檢舉、揭發違法行為的機會,所以,冒然搞調包計弄不好就會引火燒身。
很顯然,如果要玩個狸貓換太子之類的現代版本,在肇事者胡斌被送往看守所之前,顯然是個最好的時機。當然,這個僅僅是眾多網友也包括我個人大膽的揣測而已,或許事實上此胡斌就是彼胡斌,只是本人眼神不好,看走眼了而已。
但令我納悶的還是,杭州市看守所在群情洶湧的一片質疑之聲中為何選擇了沉默。在我看來,杭州市看守所是最能夠提供直接證據證明肇事者胡斌和庭審中的胡斌是同一個人、沒有被調包的公權力部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看守所條例實施辦法》第九條的規定,"人犯入所後應當拍攝半身免冠一寸照片,照片連同底片歸入人犯檔案。"據此規定,我們可以推定在肇事者胡斌被押送移交給杭州市看守所後,看守所一定留有胡斌本人的照片。若看守所將該照片公開出來,與案發當晚的胡斌照兩相比較,我相信關於胡斌在被送往看守所之前就被調包的說法自然會水落石出、樹靜風止。這本來是一件很簡單的事情,為什麼杭州市看守所不去闢謠、釋疑呢?
杭州市看守所,我們等待著這一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