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時間: 2009-08-04 11:07:22作者:
新西蘭移民部長喬納森·科爾曼28日宣布,政府為吸引外資已修改相關法規,今後投資移民定居紐西蘭的門檻將會降低。
根據於28日生效的新法規,新移民如果在3年內在紐西蘭境內投資1000萬紐西蘭元(約合660萬美元),且每年在紐西蘭居住10周以上,就可獲得居留權。新規定對投資者的英語水平、技能、從商經驗和年齡都不再加以限制。
紐西蘭政府還將出臺細則確保資金用於投資,而不僅僅是存在銀行裡或用於購買房地產。
此前實施的移民條例規定,投資移民必須在4年內向紐西蘭投資2000萬紐西蘭元,並具有4年以上的從商經驗,才有資格獲得居留權。
此外,新移民如果在紐西蘭投資至少50萬紐西蘭元開公司,並且提供3個以上就業崗位,也可以優先獲得居留權。有關創辦公司的移民新規將於今年11月起生效。